修煉人遇到矛盾要遵照大法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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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九日】用真相幣已成為大法弟子常用的救人方式了。我製作真相幣,每週都有同修和我大量的兌換,有時同修沒帶那麼多錢,就欠著,下次還上,以往,沒出過差錯。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A、B兩同修來取真相幣,每人各欠五百元現金,都說下次還。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A同修還了上次欠的五百元後,又兌換了五百元,還說要把我手裏剩的五百元真相幣給B同修帶回去。她說,第二天她和B一塊出去講真相,就能轉給B,讓B下次還我一千就行了。我謝謝她,照她說的,把剩的五百元真相幣給了她。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A和B都沒來。十二月十四日,A同修來了,問我,B還我錢了嗎?我說沒有。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B同修來了,對我說:咱倆的賬都結清了。當時,我正忙著給其他幾位同修兌換真相幣,沒顧上和她搭話。等我忙完了,想問清楚,B同修已經走了。

通過A同修,我才知道,A同修給B同修帶去的五百元真相幣和B以前欠我的五百元,B同修都忘了。A同修幫著B同修回憶:你咋把我給你帶回來的五百元也忘了呢?學法時,你還分給C和D同修了。C和D也說,她倆是換過了。最後,B總算想起來了A給她帶去的這五百元,卻說,錢她都還我了。

A同修很上火,要替B同修還這五百元,因為是她給B同修帶去的,她沒想到B糊塗到這份上。修煉這麼多年,哪個同修也不會故意匿下這筆錢,那業得多大呀,B確實是忘記了。我勸A同修:別上火,雖然是你捎去的,我絕對不能讓你拿這五百元錢,這事是衝我來的,肯定是有我要修去的東西。知道這事的另外幾個同修也都要幫我分擔,我都婉拒了。

師父說:「我們真正指的悟,就是我們在煉功過程中師父講的法,道家師父講的道,在修煉過程中自己遇到的魔難,能不能悟到自己是個修煉人,能不能理解,能不能接受,在修煉過程中能不能遵照這個法去做。」[1]

沒有偶然的事情。我先請師父加持,讓B想起來,不能讓B同修造業。她八十多歲了,從「七二零」以前修到今天,多不容易,多可貴啊;如果B同修真的想不起來,那就按B同修說的辦:我們倆的賬都結清了,就是說B不欠我的。也許是我過去世欠她的,現在我倆結賬了;也可能是去我的錢財利益之心。

都是邪黨害的我們窮怕了,我平時過日子太過節省,一千元差不多夠我們老倆口花兩個月,但是我一定要放下。羅漢吃多大虧都樂呵呵的,何況大法弟子呢!不失不得的法理我是明白的。另外,也不能強調人的是非對錯,有了矛盾,不管怨誰,都找自己,否則,我就永遠在人中,也不是個大法修煉人。

過這個關,我的心是輕鬆的,沒有一點猶豫。這是長期用心學法,多多學法,真修實修打下的心性基礎。這個事在檢驗我的心性到底啥樣?師父的法學完了記住多少?能不能按師父講的法去做?修的紮不紮實?在法上提高了嗎?只有心在法上,悟對了,達到標準了,我的心才能是平靜愉悅的,才能真正提高。

師父說:「修煉人要反過來看問題,你碰到不好的事的時候你要認為是好事、是要提高你來了,這個路我得走好它,這是又要過關了,修煉來了。」[2]

謝謝師父,謝謝同修。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八年華盛頓DC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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