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清原縣檢察院原副檢察長宮國臣遭惡報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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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中國遼寧來稿〕遼寧省撫順市清原滿族自治縣檢察院原副檢察長宮國臣,二零一九年被雙開並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被移交司法機關,二零二零年被判刑。宮國臣被控利用手中權力,包庇、縱容黑惡犯罪,為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充當惡勢力「保護傘」。此外,宮國臣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刑事起訴、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涉嫌徇私枉法犯罪;涉嫌受賄犯罪等等罪名。據悉,宮國臣二零二一年出獄,現在居住在撫順市。

宮國臣一九九九年五月任清原滿族自治縣檢察院批捕科副科長,二零零一年一月任批捕科科長,同年十二月任清原滿族自治縣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副局長、檢察委員會委員,二零零四八月任副檢察長,直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

宮國臣任職清原滿族自治縣檢察院期間, 據不完全統計,從二零零一年至二零一九年清原縣有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清原縣檢察院非法批捕、起訴,後被非法判刑入獄遭殘酷迫害。

以下僅舉幾例宮國臣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例:

案例一: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清原縣南口前鎮法輪功學員丁國柱夫妻、徐俊英、張傳文及紅透山礦的楊秀芳五人被綁架、構陷,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被非法庭審,之後五名法輪功學員分別被非法判刑:丁國柱三年三個月,丁國柱的妻子王海超三年,張傳文一年半,徐俊英一年半,楊秀芳一年零三個月。隨後清原縣檢察院對此判決提出所謂「抗訴」,導致法輪功學員張傳文、徐俊英、楊秀芳三人刑期增加,三人都被非法判刑三年。

案例二: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撫順市清原縣六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高桂蘭被闖入家中的撫順市國保警察和清原鎮派出所幾個警察綁架,警察搶走高桂蘭家中的電腦等許多私有物品。高桂蘭被警察劫持到清原鎮派出所,當天晚上高桂蘭被送到撫順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一九年四月四日,清原縣法院在撫順市南溝看守所非法開庭,法輪功學員高桂蘭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案例三:清原縣法輪功學員劉玉,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六個月;回家不到三個月,劉玉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二日再次被綁架;六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劉玉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案例四:清原縣夏家堡鎮法輪功學員孫國軍,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人誣告遭綁架,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遼寧省清原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孫國軍非法開庭,七月二十一日,清原縣法院通知判決結果,年已七十歲的孫國軍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勒索罰款五千元。

案例五:二零一一年九月六日,清原縣南口前鎮法輪功學員鄭洪英講真相時,被村民李國華、趙晶夫妻構陷遭綁架。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清原縣法院對鄭洪英非法開庭,法輪功學員鄭洪英被非法判刑四年。

禍福無門,唯人自招;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迫害真、善、忍信仰的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道德和歷史的嚴懲。據明慧網《迫害法輪功 19年間逾兩萬人遭惡報》統計,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八年七月整整十九年中因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的有20,784人。其中,檢察院、法院、監獄系統遭惡報9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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