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一年三月,林建輝從廣東省高級法院司法裝備管理處調到茂名市任茂名市中級法院院長,直到他被刑事舉報後的二零二一年二月的十年任職期間,死心塌地地執行江澤民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政策,濫用職權,無視國家的法律、律師的無罪辯護意見,對公安製造冤假錯案、公訴人刻意羅織所謂的證據視而不見,聽命於政法委書記、茂名市「六一零」辦的指令,執行上級的錯誤決定,執法犯法,對法輪功學員非法起訴、構陷、捏造罪證、罪名、勒索金錢、枉法誣判裁定,殘酷地迫害茂名地區眾多的法輪功學員,給法輪功學員及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災難。
林建輝的部份惡行被舉報後,林建輝被調回廣州任廣東省高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高級法官。現特此曝光林建輝任茂名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惡。
一、林建輝迫害法輪功學員、執法犯法犯罪事實簡述
據知情人士透露,茂名地區的一審法院聽命於二審法院(茂名市中級法院)的指示。也就是說: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茂名市政法委、茂名市「六一零」就與茂名市公、檢、法等單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官員串通一起密謀構陷誣判法輪功學員多少年。茂名地區無論一審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冤判多少年,若法輪功學員上訴,茂名市中級法院根本就不會糾正一審法院錯誤,到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為止,茂名市中級法院最終都是維持原判。
林建輝在任茂名市中級法院院長的十年期間,不通過任何正當的法律程序和事實,對三十一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並維持原判:1.吳祖強八年、2.吳先金一年、3.麥偉蓮三年、4.劉紹仔四年、5.陶永紅三年、6.吳明露三年(取保候審)、7.梁廣珍四年、8.吳有清四年、9.李俏四年、10.胡秀慧三年半、11.祝方霞五年、12.梁桂芬三年半、13.楊日明二年、14.吳金水四年、15.李珍玉三年、16.麥治中七年、勒索罰金二萬元、17.吳志歧三年三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18.柯鄭基六年、勒索罰金一萬五千元、19.謝亦蘭五年、勒索罰金一萬元、20.李素明三年,勒索罰金五千元、21.崔偉娥二年、22.陳美玲四年六個月、23.張華紅三年六個月、24.曹君藝二年、勒索罰金三千元、25.朱石雄一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二千元、26.梁遠勝一年九個月、27.陳樂安二年、勒索罰金三千元、28.周其雪十個月徒刑、勒索罰金一千元、29.林燕梅四年六個月,勒索罰金八千元、30.林麗珍五年、勒索罰金一萬元、31.吳朝棋五年、勒索罰金一萬元。
二、林建輝迫害法輪功學員部份具體事實
1、領導信任、百姓讚許的好人被重判、迫害離世
原茂名市中級法院院長林建輝任此職的第二個月,二零一一年四月就非法庭審高州市六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吳祖強。之後,吳祖強被非法判刑八年。上訴後,茂名市中級法院不開庭,維持原判。
吳祖強,男,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六日生,廣茂名高州市勝利農場退休職工。他工作勤懇,技術優秀,原住勝利農場大井分場一隊時,曾在橡膠工人技術比賽中得過第二名,而且他也是一個讓領導信任、讓百姓讚許的好人。他的勤勞,加上那幾年風調雨順,既供養二個子女讀書,也首批在白田隊蓋起了樓房,白田隊隊長曾多次在全隊職工開會時表彰過他,還發有「五好家庭」證書。一九九七年,吳祖強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他的身體改觀很大,困擾他多年的慢性病痛──胃炎、關節炎、痔瘡等不翼而飛,從此告別醫藥,為單位和家庭節省了大筆醫療費用。而且,通過修煉法輪功,他以前的暴躁脾氣大大改善了,那時他家很令周圍人羨慕。
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二零零零年三月,吳祖強、吳先金父子第二次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法輪大法好!」後被劫持回當地。他們父子倆被警察連續三天三夜非法提審,不准睡覺,罰蹲,罰站,睡覺時用雞毛撣子打手,用沙包打背,當時一個派出所所長對吳先金說:這裏是專政機關,你們就是被專政對像……。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多個警察在茂名高州市街上將吳祖強父子綁架。電腦、打印機、摩托車和大法資料及現金二萬六千多元被搶走。其後,父子倆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河西所謂的「法制教育學校」(即洗腦班)、高州市看守所迫害。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高州市法院對已六十多歲的吳祖強非法開庭,同年七月二十八日,高州市法院非法宣布對吳祖強判刑八年、吳先金一年。吳祖強向茂名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茂名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非法維持原判。之後,吳祖強被送入廣東省陽江監獄、廣東省四會監獄關押迫害。
吳祖強被非法拘禁後,身心備受嚴重摧殘折磨,原本一直健康的身體,出現高血壓症狀,精神上更是遭受巨大壓力。在陽江監獄,吳祖強被強制「轉化」迫害,其強制手段包括:剝奪睡眠,強迫看洗腦光碟、誣蔑法輪功書籍等。
二零一七年十月,吳祖強被釋放回家。吳祖強出獄後,由於在監獄時身心備受煎熬,身體損傷很大,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不幸離世。
他的兒子吳先金、原廣東省汕頭大學醫學院臨床醫學專業九六級本科生,由於修煉法輪功,自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輪功後,被迫退學,遭受中共當局人員的非法判刑、三次被勞教(共六年),遭受毒打與種種虐待,野蠻灌食、強制洗腦等迫害。
2、善良婦女有家不能歸
麥偉蓮,一九六二年出生,茂名市電白區水東鎮法輪功學員。麥偉蓮修煉法輪功後,心身受益無窮。身體也健康了,人也很善良,相夫教子,是一個傳統的賢妻良母。她和丈夫養育的四個小孩:兩個女兒、兩個兒子。孩子都很聽話,幸福的家庭其樂融融。
可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輪功被江氏流氓集團迫害以後,幸福的家,向麥偉蓮關上了門。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五日,麥偉蓮被電白610綁架後,被關在電白第二看守所5個月後,被送三水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到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才被釋放。
二零一一年八月六日,麥偉蓮被電白縣「六一零」頭目肖雄等惡警綁架到茂名洗腦班迫害,後被轉移到電白第一看守所關押。由於,劉慶偉、麥偉蓮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被電白區610構陷到電白法院。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電白縣法院非法秘密開庭後,對二人分別秘密誣判四年和三年。劉慶偉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二日被劫持到廣東省陽江監獄迫害。麥偉蓮於2015年1月22日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四監區迫害。
二零一四年,麥偉蓮從監獄回到家,她的丈夫強行把麥偉蓮趕出了家門。從此以後,麥偉蓮靠打工為生,居無定所,有家不能歸,還經常受到當地的警察騷擾或綁架,每天生活在提心吊膽的不安之中。
3、公認的好媳婦被冤判
梁桂芬,女,電白坡心鎮法輪功學員,只有小學二年級文化,卻是當地公認的好媳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之前,梁桂芬一家在法輪大法(法輪功)佛光照耀之下,夫妻、兒子和婆婆都修煉法輪功,一家人福壽安康,和睦相處,幸福美滿。可是,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之後,給這個幸福的家庭帶來的巨大的災難。
梁桂芬的丈夫李坤,二零零二年一月份做真相資料被綁架,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14年,被非法關押在陽江監獄和四會監獄迫害。
兒子李鑫華,高一學生,當時未滿十八歲。由於不參加學校污衊誹謗反對法輪功的遊行,被學校勒令開除。二零零二年一月,與父親李坤同時被茂名市茂南區公安分局綁架,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與父親李坤一起被關押在陽江監獄受迫害。
梁桂芬的丈夫李坤被監獄迫害的十幾年來,都是她一個人在家辛辛苦苦耕田維持家庭,教導兒女,還照顧八十幾歲的婆婆……不想李坤還沒出獄,卻被綁架起訴冤判。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梁桂芬在農田幹活回家就被當地警察綁架,警察搶去梁桂芬的鑰匙闖入家中沒收了若干物品,還綁架了在梁桂芬家一起通讀教人向善的法輪功書籍的十三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廣東茂名市茂港區法院對梁桂芬非法開庭。公訴人黃海濱稱梁桂芬家裏有法輪功書籍和真相資料,在家宣傳法輪功,還舉出其餘被綁架的十三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供詞。
梁桂芬當庭指出黃海濱列舉的所謂證據不屬實。十三名法輪功學員之一的當事人梁秋媛當庭起立,揭露黃海濱所稱的十三名法輪功學員的證詞是偽造的。梁桂芬親屬要求無罪放人。親屬請的辯護律師,沒有按法律及當事人的要求做無罪辯護。庭審後,親屬責問律師:梁桂芬沒有犯罪,為何不作出無罪辯護?律師表示怕中共迫害他、要他的命。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茂名市茂港區法院再次開庭,審判長梁友斌隻字不提十二月二十五日親屬送去的十三名法輪功學員的真實證詞,還是採用公訴人的假「證詞」,對梁桂芬非法判刑三年半。梁桂芬說公訴人的證詞不是事實,要求發言。梁友斌不理會梁桂芬,就宣布休庭。整個過程約一刻鐘。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梁桂芬向茂名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二零一四年一月,茂名市中級法院二審非法開庭,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審判長黃昌文明顯表現出偏袒公訴人一方,及用種種藉口理由掩蓋辦案機關製造偽證,不敢深入調查,所謂法庭調查只不過在走法律程序而已,並未能站在秉公、公正執法的立場上。被劉律師當庭指出黃昌文執行雙重標準……最後,公訴人說該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份,要求法院維持原判。張律師說你說證據確實充份,你問過每一位證人了嗎?公訴人無言。
梁桂芬被冤判三年半,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當時,她的丈夫李坤冤獄十四年還沒有回家。
4、善良醫生被冤判 聘請的律師被法院強行解聘
電白區羊角鎮法輪功學員吳志岐,是一個善良的醫生,全家老小近十個人,他是賺錢養家的主力。一九九六年前,查出患有鼻癌,吳志岐嘆息自己是個醫生卻治不好自己的病。幸遇好心的算命先生送給他一本《轉法輪》,吳志岐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一天一個樣的好起來,不到半年身體的病不翼而飛,全家人皆大歡喜。
可是,在這場殘酷的迫害中,吳志岐在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三年年初,吳志岐在湛江黃坡中山李村當醫生,晚上十二點鐘被茂名「610」、國安綁架,秘密判刑七年,送到廣東省陽江監獄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上午,吳志岐在退休教師麥治中家做客,被茂名市電白區「610」、茂名市公安局、粵西派出所、河西派出所等幾十個警察綁架。與此同時,吳志岐在電白縣羊角鎮的樓房被茂名市電白區國保大隊長陸尚輝帶警察,從二樓至五樓,層層暴力搜查,將住在三樓的女兒帶上五樓大廳,用手鏈反鎖雙手,並綁架了結婚才八天的吳志岐的兒子和兒媳做人質。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由電白國保、「610」人員陸尚輝直接簽名批准非法逮捕吳志岐。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電白區公安局國保陸尚輝、朱娟提交給電白檢察院審查起訴,吳志岐遭到電白區檢察院代理檢察官陳曉峰的非法起訴,家屬歷經一審、上訴、二審後,獲得的結果是:吳志岐在家屬都不知道的情況下,吳志岐被秘密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吳志岐被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處罰金五千元。
過程中,電白區「610」主任陳昌興直接操控公檢法人員,國保陸尚輝直接實施。包括,吳志岐在看守所被電白區「610」、國保人員威脅恐嚇,逼迫強行解聘張讚寧律師,甚至於一審時百般阻撓張讚寧,律師張讚寧被無理阻擋在門外。
家屬聘用哪個律師為自己親人辯護,法院本應無權干涉。法院自作主張替換律師已經是越權範圍。電白610頭目陳昌興、陸尚輝操控電白區法院指派了兩個律師---茂名市電白區法律援助處張春暉、廣東格正律師事務所謝志雄為吳志岐作有罪辯護。四月二十八日,在吳志岐的妻女沒有思想準備的情況下,法院開庭秘密宣判,家屬當庭表示要上訴,法官林明拿給吳志岐的上訴書卻不是家屬諮詢律師所寫,是法院安排的律師張春暉、謝志雄寫的。
二審當天,吳志岐的家屬和律師範標文提前進入電白區法院第六庭,家屬和律師一進法庭,法官林明馬上走過來,要范標文律師簽字,林明法官說:維持原判,並要求吳志岐的妻子簽字遭拒絕,林明法官說:「無論你簽不簽字,從現在開始判決生效,你們去看守所見吳志岐吧。」
吳志岐的親戚不解地說,「整個宣判,過程都不走了,就結束了,就趕人了。」當事人吳志岐都沒有出現,二審宣判無開始就結束這是甚麼宣判?
法院的天職是:棄惡揚善、維護正義、體現公平、公正,用人間的法律制裁不守道德的人,以警示人們,要守住善良,做一個有道德的人。如今,中共當政的法院卻被淪落為迫害善良人的犯罪工具,法官、院長成為執法犯法、違法犯罪的走卒。
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以來的二十二年間,據不完全統計,茂名市政法委、茂名市「六一零」直接或間接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被證實至少已達32人;關洗腦班153人;被非法勞教143人;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公布出來的至少74人(不包括周華建、林武、黃柱峰等三人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正面臨非法庭審。還有81歲的李順華被監視居住,2021年12月27日已經被非法庭審);而且有的學員被非法勞教二次、三次,有的同時遭受過非法勞教和非法判刑。被上門騷擾、跟蹤、監控、綁架、拘留、抄家,以及被降職、開除和罰款、搶掠財物者難計其數。
茂名市中級法院無視國家的法律、律師的無罪辯護意見,對公安製造冤假錯案、公訴人刻意羅織所謂的證據視而不見,聽命於茂名市「六一零」辦的指令,執法犯法,對法輪功學員枉法誣判裁定。構陷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案子」,在茂名市中級法院都是經過審委會開會研究決定的,作為歷屆的法院院長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法輪大法(法輪功)是佛法,大法弟子(法輪功學員)是修佛之人。迫害佛法修煉者,罪惡滔天,必將遭到惡報。惡報不是法輪功學員希望看到的,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就是為了讓世人明白真相,得到神佛的救度。希望茂名市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等政府工作人員能夠清醒,為了自己和家人的美好,把良知公義留給社會,把福德留給自己、家人和子孫。
附:林建輝的個人信息
林建輝,男,出生日期:1961年 7月 14日,出生地:廣東揭西。工作單位名稱:原廣東省茂名市中級法院,職務:院長。現任廣東省高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高級法官。
1999年-2000年,廣東省汕頭市龍湖區法院書記、副院長;
2000年-2005年,廣東省汕頭市龍湖區法院院長;
2005年-2007年,廣東省高級法院司法裝備管理處副處長、審判員;
2007年-2011年,廣東省高級法院司法裝備管理處處長、審判員;
2008年5月任機關服務中心(信息中心)主任;
2011年 3月 -2021年1月,林建輝任茂名市中級法院院長;
2021年2月任廣東省高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高級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