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重視發正念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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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我是九七年得法的,在師尊的保護下走過來了,沒想到的是在今年六月和老伴去外地參加同學孩子的婚禮,在車站被派出所非法扣留,是老家派出所打的電話,說我煉法輪功,告訴了我的身份證號。當時,我一點都沒害怕,心裏很坦然、淡定。師尊說:「正念對待一切,甚麼都不怕,我是修正法的,我怕甚麼!」[1]

我問派出所警察為甚麼抓我,我說:我沒做壞事,沒做違法的事,煉法輪功沒有錯,我煉法輪功身體的病都好了,嘴歪五天就好了。我哥前年得了癌症都好了,那種癌症沒有活過三個月的,就是因為他信了法輪大法,念「法輪大法好」念好的,至今二年多了。

他們問真的假的,我說當然是真的了,大法弟子從來不說謊。還給他們講天安門自焚事件是假的。那些小年輕的說還真沒聽說過。這幫小年輕的很願意聽我說的。

派出所當天決定拘留我十五天。我問為甚麼,他們說現在是百年慶典,他們也沒辦法,上級都批下來了。

到拘留所,他們問我多大歲數,我說69歲了,他們說不像,臉色紅潤,身體這麼好,像60歲差不多。問我為啥進來的?我說因為我煉法輪功。有的說不讓煉就別煉了唄,我說那不行,我煉法輪功身體才好的。晚上閒聊時,我就跟他們講信大法得福報的故事,講三退保平安,有十四人做了三退。

回家後,學師父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師父說發正念的重要性。我以前平時根本沒發過正念,只發整點的正念,晚上12點有時不發,這都是我懶惰,不想耽誤睡覺,都是人念。師尊說:「沒做好不要緊的,那就下次把它做好,找找原因在哪裏。你們在修煉中有一個突出的表現,就是甚麼事沒做好,完了事之後在那兒光顧後悔,不知道從新再做。你後悔多了又是在執著。做錯了,看哪裏錯了,知道了,下次做好它,從新做。跌個跟頭老在那兒趴著,(眾笑)不起來不行。」[1]

回想起來,這次在邪黨的清零迫害中,是我沒有重視發正念,兒女情太重,被邪惡鑽了空子。師尊說「一正壓百邪」[2]。我們正念足,邪惡就鑽不了空子。今後一定要重視發正念,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隨師回家。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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