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北辛集市蔡恆軍在廣東深圳被冤判三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辛集市法輪功學員蔡恆軍先生,在深圳給兒子看孩子,在二零二零年十月二日被綁架、構陷,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被非法庭審,枉判三年。

蔡恆軍,河北辛集市南智邱鎮東陳家莊村人,在深圳給兒子看孩子。二零二零年十月二日中午一點左右,深圳市龍田派出所闖入蔡恆軍兒子家中,亂翻一氣,搶走舊電腦一台和兩部手機,還有雙面膠等一些零碎物品。蔡恆軍被警察劫持走。

蔡恆軍被非法刑拘,關押在深圳龍崗看守所。據龍田派出所警察說,這次是因為從公園裏的攝像頭拍到蔡恆軍貼不乾膠,並且說好幾年前就已經注意到他了,並且電話一直都被監聽著。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家屬得知,構陷蔡恆軍的所謂「案子」 在一月十四日已交鹽田檢察院。家屬請律師維權。

在正義律師進行無罪辯護半年後,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深圳市鹽田法院開庭宣判,非法判蔡恆軍三年。審判長段輝,審判員簡增容、羅小勇。

蔡恆軍二零零零年曾被非法判刑三年,非法關押於保定市監獄。


深圳市鹽田法院
審判長:段輝
審判員:簡增容 羅小勇
法官助理:劉鈞
書記員:張小玲

鹽田檢察院電話:075525228984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