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二零一九年六月至二零二一年九月期間,新賓縣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簡述:
1、蘇洪祥
二零一九年六月五日下午三點多,新賓縣國保隊長盛國柱、高振遠等人夥同永陵鎮派出所所長王宇開了三、四輛警車,拿著所謂的「搜查證」,到新賓縣永凌鎮頭道堡法輪功學員蘇洪祥的單位進行綁架及抄家搶劫,聲稱有人舉報,在單位裏抄出來的大法資料放在地上警察給錄影。派出所的所長說拘留三天就回來了,沒有甚麼大事。蘇洪祥被非法關押在新賓縣看守所,於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一日回家。
2、趙桂芬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上午,新賓縣國保隊長盛國柱領著兩男一女一行四人闖到新賓鎮那家村法輪功學員趙桂芬家,進屋就說有人舉報你發法輪功資料,非法抄走大法師父法像、大法書籍、摘走牆上的年畫、掛曆,還有週刊、小冊子等。他們把收到的東西擺在地上錄像。然後,把不修煉的丈夫同趙桂芬一起劫持到公安局,當天趙桂芬就被送到撫順市看守所,她的丈夫回家。家屬被勒索交了300元體檢費。趙桂芬於七月十七日回家。
3、張秀英
二零一九年八月九日下午,新賓縣紅升鄉張家村法輪功學員張秀英到紅升鄉講真相,遭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縣國保和紅升鄉派出所警察綁架到紅升鄉派出所。當日下午,警察闖到家中被非法抄家。當天晚上送撫順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罰款1000元,體檢費200元。
4、金春實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法輪功學員金春實在本村五里村的磨麵房給外來的世人發放真相台曆,被惡人舉報,下午一點左右,新賓縣國保夥同新賓鎮派出所到金春實家綁架,當天被關到撫順南溝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第二天,讓家人到派出所交五百元罰款和一百一十元體檢費。
5、趙傑、劉桂芝、隋淑亞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五日,新賓縣法輪功學員趙傑和劉桂芝走在路上,突然被一夥警察劫持,後來又牽扯到隋淑亞。趙傑被非法刑拘,劉桂芝被放回家。二零二零年六月末,撫順市順城區法院非法在撫順市看守所對趙傑、隋淑亞開庭。趙傑被冤判五年六個月,罰金二萬元;隋淑雅被冤判三年,罰金一萬元。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一日,國保警察欲將隋淑亞送入監獄,經體檢不合格,警察就向其家屬勒索一萬元後,才放隋淑亞回家。
6、戴忠娥、潘運梅、小蘭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七日,新賓縣南雜木鎮三名法輪功學員戴忠娥、潘運梅、小蘭,在向民眾發放真相傳單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下午一點半被南雜木鎮公安分局的七八個警察綁架,帶到分局非法審問,做了筆錄後,又讓她們簽了拘留十五天的通知書。警察說:現在就是有疫情,要不現在就把你們送走了。下午四點左右把她們分別送回家,警察到家裏看了一圈就離開了。
7、張華波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一日,新賓縣大四平鎮法輪功學員張華波,到下夾河鄉下夾河東崗村,被五六個警察綁架到派出所。下午,下夾河派出所、還有大四平派出所、新賓縣公安局的巡警,到張華波家非法抄家。後張華波被下夾河派出所勒索罰款一千元,非法拘留十五天。因為現在瘟疫在傳播,人不能往看守所送。晚上張華波被釋放回家。
8、張桂霞 ( 被非法刑事拘留;冤判三年六個月)
二零二零年六月九日,新賓縣法輪功學員張桂霞上旺清門鎮江南村講真相,被江南村書記宋玉平、副書記張增友惡意舉報,並將張桂霞劫持到旺清門鎮派出所。所長夏光上報給新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之後張桂霞家被非法抄家,非法關押在新賓看守所,十五天後,又被轉移到撫順市看守所非法關押。經新賓縣公安局所謂「偵查」,撫順市順城區檢察院將張桂霞非法起訴到順城區法院,該法院將在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三日上午九點三十分在南溝看守所非法開庭。二零二一年春,張桂霞被冤判三年六個月。
9、韓玉鳳 (被非法刑事拘留;冤判三年六個月)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晚,永陵鎮法輪功學員韓玉鳳為了讓民眾明白真相,躲過大瘟疫,能夠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到本地稅務家屬樓發放大法真相資料,被永陵鎮派出所所長王宇的妻子看見,將韓玉鳳拽住,給王宇打電話,王宇帶人將韓玉鳳綁架到派出所,並給國保大隊隊長張立軍打電話,之後韓玉鳳被劫持到新兵縣看守所刑事拘留,後被非法批捕,大約在二零二一年一月末被撫順順城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10、徐德武 ( 被非法刑事拘留;冤判四年 )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新賓縣葦子峪法輪功學員徐德武被新賓警察綁架,下午被劫持到撫順了。據說,十月二十二日在撫順市檢查身體後,又送回到新賓看守所非法關押、非法批捕。構陷徐德武的卷宗被移交到撫順市順城區檢察院。二零二一年三月九日,撫順市順城區法院等相關人員到新賓縣看守所,非法對徐德武開庭。徐德武家屬作為辯護人辯護,開庭前法院百般阻撓,庭審中,法官多次打斷家屬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徐德武后來被非法判刑四年。( 詳見明慧網報導: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徐德武被非法判刑四年 )
11、王忠勝 (被非法刑事拘留;冤判四年;罰金四千元 )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一日,新賓縣法輪功學員王忠勝被新賓國保綁架,家被抄。下午,王忠勝的兒子被公安叫去簽字。王忠勝被刑事拘留,關押在撫順南溝看守所,被非法批捕。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王忠勝被非法判刑四年、罰金四千元。
12、劉豔、李傳芝、張玉蘭 (被非法行政拘留)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日早上六點多和九點左右,新賓縣永陵鎮派出所綁架法輪功學員劉豔、李傳芝、張玉蘭,並於當天送進撫順市看守所非法關押。李傳芝被非法拘留十天,於十一月十三日平安回家。張玉蘭、劉豔在撫順市看守所拘留所十五天後,平安回家。
13、李海軍 (被非法行政拘留十天)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日上午,新賓縣法輪功學員李海軍被新賓鎮派出所綁架,非法行政拘留十天。李海軍被非法關押在撫順看守所。十一月二十日中午,李海軍回家。
14.因堅信真善忍 遼寧優秀警察王曉明被無理辭退
王曉明,今年五十歲,新賓公安局在職警察,因信仰真善忍屢遭迫害,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被劉漢波等局領導勒令辭退。在前幾個月的時間裏,這些局領導幾乎傾巢而出,輪番作戰,對法輪功學員王曉明實施高壓政策,逼迫王曉明寫辭職申請。之後,新賓縣紀檢委、縣委等有關人員也輪番找王曉明談話,羅織材料,以達到開除他的目的。新賓公安局領導甚至把王曉明寫的申訴材料,申訴信誣陷為「法輪功宣傳材料」,動用撫順國保支隊警察來迫害他。王曉明以純善的心與來的各單位人員講真相,向他們介紹法輪功教人向善做好人的道理。 ( 詳見明慧網報導:因堅信真善忍 遼寧優秀警察王曉明被無理辭退 )
15、孫靜、李貴坤夫婦被綁架
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晚七點左右,新賓縣國保隊長張立軍帶領刑警、新賓鎮派出所六輛車十多個人,到煤場孫靜、李貴坤家抄家綁架,抄走一台電腦、一台印表機、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等物品。綁架到新賓鎮派出所。第二天,讓家屬出一千元錢給兩人檢查身體、做核酸檢測。下午,孫靜被非法關入撫順看守所,李貴坤被非法關進新賓縣看守所。李貴坤被「取保候審」,九月十六日上午回家。
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公安局
地址:新賓滿族自治縣新賓鎮肇興路25號;
局長 劉漢波 (Liu,Hanbo),1963年11月,聯繫方式:55080211(公安辦)
劉漢波簡歷:1996年11月至2002年02月 撫順市露天區公安分局後勤科科長;2002年02月至2008年12月 撫順市公安局監管支隊副支隊長;2008年12月至2014年01月 撫順市公安局監管支隊政委;2014年01月至2016年06月 撫順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隊政委;2016年06月至2018年12月 撫順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主任(副局);2018年12月至2019年05月 撫順市公安局保留撫順原副局長待遇;2019年05月至2019年06月 新賓滿族自治縣政府副縣長人選; 2019年07月至今,新賓滿族自治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
政委張中華:024-55008202、13942370067
副書記孟繁龍:13504233066
副局長柳大剛:13904932985
副局長蔣長河:13704932651
副局長翟曄:13841375577
紀檢組組長:劉寧 13842379521
新賓縣國保大隊
地址:新賓鎮肇興路25號;郵編:113200;區號:024
大隊長張立軍:13604132206、024-55080213
副隊長高振遠:15504932896
撫順市新賓縣政法委
政法委辦公樓已經搬遷了。
新地址:新賓鎮肇興路61號。郵編:113200 區號024
姓名 職務 手機
程佩林 書記(原) 13394130066
註明:原書記程佩林已調到新賓縣縣委。新書記(名字不詳)是從撫順市下派來的。
王穎從扶貧辦調到政法委任國安辦副書記。(管法輪功)
手機:13542310767
李宛茹 科員(原)被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