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松現年四十六歲,於一九九九年三月有幸修煉法輪功,原先患有的失眠症、內分泌失調、胃腸炎等病症消失,身心迅速得到良好的改善。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張松為堅持自己的信仰,告訴民眾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曾遭兩次非法勞教(共計三年半),一次非法拘留(十五天),多次騷擾和抄家,經歷了被迫離異、被調離原專業崗位、被剋扣工資等迫害。如今她又再一次被綁架關押。
張松 |
一、兩次勞教摧殘迫害 被迫離異生活艱辛
二零零六年上半年,二零零九年下半年,張松先後兩次被關進江西省女子勞教所迫害,經受了身心上的殘酷折磨:被吸毒包夾人員拖拽、卡脖子、搧耳光、擊打雙手等手段辱罵毆打;被長時間高強度的奴工勞動;被不分白天黑夜、不間斷地強逼觀看污衊法輪功和法輪功師父的錄像和書籍,強制暴力洗腦;關小號被剝奪會見權和購物權;居住條件極其惡劣,無法正常大小便、晾曬衣物。在她勞教期滿時,因沒有完成編織「狗毛衣」的生產任務指標,被大隊長呂秀英硬行扣除她的私人錢款作為彌補,才將她釋放回家。
二零零七年,張松的丈夫因承受不住長期的來自各方的誘惑、脅迫和高壓,提出與她離婚,二零零八年正式辦理離婚,法院判小孩的父親每月支付小孩三百元生活費,可小孩的父親常常要拖一年半載、甚至更長的時間才能支付,而且極少探視、看望小孩。張松剛從勞教所釋放回醫院上班時,院方每個月只發給她三百元的生活費,扣除一些費用後,有時一個月只剩下不到一百元,張松和小孩根本無法維持生存,生活異常艱辛。
二、再遭騷擾、拘留、綁架 不知關押何處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上午,張松正在醫院上班時,被當地南安鎮派出所和國保大隊的相關人員綁架劫持,然後以張松向在醫院進修的學生贈送法輪功真相資料為由,對她強行非法拘留十五天。在將她強行拉到當地中醫院體檢時,對她強行抽血、強逼灌水做B超等,稍不配合,就辱罵和諷刺,還強制她戴「背銬」致手臂被卡出道道血跡。
警察還進行了非法抄家,將張松家的法輪大法師父的法像、四十幾本大法書籍、真相圖片、播放器、真相資料和切割刀等私人物品全部抄走。張松母親阻止暴力抄家時,手和腳都被拉扯出血。
回家後,醫院領導又強行將張松分配到脫離原專業的設備科上班,繼續變相迫害她。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二日,張松正在醫院設備科庫房上班,突然闖進來三個警察,逼問她還煉不煉法輪功、電話號碼及家庭住址等個人信息。張松拒絕回答並善勸他們要明辨是非,警察們表示只是執行上面和公安部的命令,一警察還狠狠地說:「你這樣,看搞專項行動的時候怎麼對付你!」然後憤憤地走了。
二零二一年七月中旬,張松又一次遭非法抄家、綁架,被搶走了一台電腦、大法書籍、《明慧週刊》及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如今仍不知她被關押於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