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山東省臨沂市中共常委、政法委書記王行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被查,據悉已經被關押。王行華的妻子(工作單位是: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一日前被逮捕。王行華,家住臨沂市北城新區三和園,其家已被貼封條。
王行華的弟弟王行軍曾任臨沂市蘭山公安分局局長,後任臨沂市公安局中共黨委委員,王行軍和其妻也均被逮捕。其妻工作單位是臨沂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她的辦公室已被查封。
陳思賢,男,漢族,一九七零年八月出生,山東省臨沂市平邑縣人,曾任臨沂市中級法院審判員,審判監督庭副庭長,正科級審判員等職;二零零八年五月任臨沂市中級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二零一二年二月任臨沂市蒼山縣(現叫「蘭陵縣」)法院院長;二零一七年一月任臨沂市羅莊區法院院長,中共黨組書記;二零二零年五月任臨沂市蘭山區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陳思賢對其任職期間枉判當地法輪功學員的案例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蘭山區是臨沂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按屬地管轄原則,臨沂市發生在蘭山區轄區內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全部由蘭山區公安分局和蘭山區法院主管。因此,蘭山區公安分局綁架、蘭山法院枉判的法輪功學員人數,列各縣區之首,尤其是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大多都是由蘭山區公安綁架、蘭山區法院枉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