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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閻家炸雞架」 一夜14人遭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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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晚,瀋陽市皇姑區北行的「閻家炸雞架」飯店經歷了一場災難,當時在店裏的14個人被綁架,其中有員工、員工家屬,還有顧客。煉法輪功的員工被抓走,不煉法輪功的員工也被抓走。目前陳新野和劉憲勇還被非法關押。

驚心一夜

七月二十二日晚八點二十分左右,飯店還在正常營業,法輪功學員陳麗輝是飯店員工,她的丈夫陳新野(法輪功學員)來飯店接妻子下班。剛到店裏,二、三十個便衣衝進店裏,把店裏所有人都控制住,同時逼迫顧客退款離開,並將法輪功學員劉憲勇(顧客)打倒在地。

警察強制給十四人戴上手銬,強迫所有人以半蹲半站的姿勢體罰,同時在店裏非法搜查,甚麼也沒搜到,只拆走了店裏的攝像頭。員工們難以忍受這種體罰,有人對警察說:「你乾脆讓我跪著得了,這(姿勢)我可受不了!」

北行是比較繁華的商圈,當時有好多民眾圍觀。折騰到十點多,警察給每個人戴上黑頭套,劫持到警車上帶走,還強迫人們在警車上蹲著。警察用陳麗輝的手機給她女兒打電話,八個便衣劫持陳麗輝去抄家,抄走了法輪功師父的法像、大法書籍、電腦、手機。陳麗輝的女兒問警察,父母將被關押在何處?沒人回答。

家人突然失蹤,有的員工家屬半夜跑到店裏來找人,可以想像,對於飯店老闆和員工家屬,這一夜真是心急如焚。七月二十三日凌晨,員工家屬通過手機軟件定位,查到人被抓到了法庫縣,經過持續追查,才知道14個人被綁架到了法庫縣鑫天地商務賓館。

七月二十三日中午,其中11人被釋放,而陳新野、陳麗輝夫婦、劉憲勇仍被非法羈押。這一夜,每個人都被單獨關押、被警察非法審訊。警察執法犯法,誘供、栽贓、恐嚇。有的員工急眼了,憤怒地質問警察:「我們就是打工賺錢,啥也不知道,憑啥抓我們?」

現在社會道德下滑,不管是辦企業的,還是搞餐飲的,老闆很難雇到可靠的員工。法輪功學員兢兢業業,不貪不佔,在各個行業都能得到老闆的信任。可是「閻家炸雞架」作為一個守法經營的飯店,只因為雇佣了法輪功學員,就憑空飛來一場莫名其妙的橫禍,要給店裏沒吃完飯的顧客退款,要給訂外賣的顧客退款,所有員工都被抓走,次日關門停業一天。這個損失,誰來賠償呢?警察對無辜民眾的綁架、非法搜查、體罰、戴黑頭套、刑訊逼供,不通知家屬,強制失蹤,以暴力製造恐怖,擾亂社會治安和飯店正常經營。讓人看不懂:這到底是保一方平安的警察呢?還是穿制服、拿工資的黑社會?

員工們回來後驚魂未定。有的說:「一點壞事沒幹,就是打工賺錢,憑啥抓我們?還戴手銬,我們啥時候戴過這玩意兒?嚇死人了!」也有的員工說:「這幫警察太不像話,要是再來就削他們!」

陳新野和劉憲勇還被非法關押

同時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黃百順(員工)被法庫縣雙台子派出所非法審訊,第二天跟其他員工一起被釋放。陳新野、陳麗輝夫婦沒有音信,直到七月二十三日晚,瀋陽大東分局新東派出所給陳麗輝的女兒打電話,說是陳麗輝被「監視居住」,但不給家屬出示任何法律文書,也不提供被關押的具體地點。女兒問父親陳新野消息,回答說不知道,在追問之下,警察說七月二十八日會有消息。

七月二十八日,家屬再次向警察詢問,新東派出所說:沒有任何消息,你去找大東公安分局吧。七月二十九日,家屬接到大東分局國保大隊的電話,叫家屬準備一些日常用品,七月三十日送到大東分局,但是仍無人告知陳新野、陳麗輝被關在哪裏,主導迫害的部門是哪個。

陳家夫婦的女兒,在二十多天裏,馬不停蹄地找遍了大約十六個部門:法庫縣孟家派出所、法庫縣看守所、瀋陽皇姑黃河派出所、瀋陽第一看守所、大東區新東派出所、大東分局、大東分局信訪辦、大東分局國保、瀋陽市信訪辦、瀋陽市公安局、瀋陽市110指揮中心、大東區政法委、遼寧省紀檢、大東區政府、瀋陽市檢察院、瀋陽監管支隊。她找了這麼多部門,沒有一個部門給出準確的答覆,回答都是:「這是專案機密」、「讓家屬在家等消息」、「別找了」、「我們不知道」、「我們不是辦案單位」、「不歸我們管」等等來搪塞她。

這位二十歲的小姑娘,孤身一人到處尋找被中共強制失蹤的父母,為父母鳴冤,讓人敬佩。她八歲的時候,正值邪黨所謂的奧運「維穩」,瀋陽警察當著她的面綁架了她父母,孩子嚇得瑟瑟發抖,後來父親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二年,父親陳新野出獄不久,在瀋陽某精密儀器公司擔任銷售經理,去丹東市出差時又被綁架,遭到酷刑逼供,再次被冤判四年。目前,陳家夫婦把父母接到家中贍養,這次綁架給八旬父母造成的傷害可想而知。

八月二十一日,陳麗輝終於被釋放,據說被勒索了五千元錢。另一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劉憲勇,被關押在法庫縣看守所,他的母親去法庫縣公安局要求釋放兒子,沒有結果。

劉憲勇是瀋陽市法庫縣葉茂台鎮閻荒地村法輪功學員。自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劉憲勇被村幹部和當地派出所多次迫害,父親承受不了巨大壓力,在監控兒子的民兵面前突發腦溢血,十年病榻煎熬,後含冤離世。劉憲勇被關押在拘留所、看守所、洗腦班、勞教所累計四年之久,飽受飢餓、謾罵、羞辱、毒打、電擊等酷刑折磨,險些失去生命。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二日晚,劉憲勇和三位法輪功學員郭旭紅、王天媧、胡林一起發真相資料,被法庫縣公安分局四家子鄉派出所警察綁架。劉憲勇遭到警察的毆打,他絕食抵制迫害,後臥床不起,被警察送回家,非法「監視居住」。法庫縣公檢法企圖在一月三十日開庭冤判劉憲勇。從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八日開始,法庫縣公安局五、六個警察竟然在劉家「安營紮寨」,吃喝睡都在劉家,二十四小時不離開,不允許劉憲勇離開家門半步,並在家中安裝了監控設備和錄像機,只允許直系親屬陪護,不允許其他親友探視。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八日,傷痕累累的劉憲勇在嚴密監視下走脫,從此流離失所,被非法通緝。一同被綁架的胡林,原是瀋陽航空工程師,被警察毆打、野蠻灌食,身體出現狀況,法庫縣公安局勒索兩萬元,把胡林放回家(後來胡林被法庫縣公檢法和康家山監獄迫害致死)。郭旭紅、王天媧分別被法庫縣公檢法枉判一年,並處罰金兩萬元。這次劉憲勇被法庫縣公安局跟蹤到飯店綁架,很可能和以前這個情況有關係。

執法犯法、罪責難逃

法輪功不是普通的氣功,是救人、度人的佛法。中共邪黨奉行假、惡、鬥,無法容忍真、善、忍普世價值在神州大地傳播。為了迫害法輪功,邪黨開動了全國媒體,鋪天蓋地的造謠誣陷,民眾受中共謊言毒害,對佛法心生惡念,將來會跟著邪黨一起被淘汰。法輪功學員為了救度被謊言毒害的生命,一直冒著風險向民眾講清真相,這是修煉者的慈悲之舉,也完全符合憲法關於「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的條款。這些年國內上百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了上千場的無罪辯護,充份證明了中共迫害法輪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修煉法輪功、傳播真相、勸三退都是無罪的,而被邪黨欺騙和脅迫參與迫害的警察,卻在執法犯法。

這次綁架事件,參與迫害的官員、警察已經觸犯了刑法中的「濫用職權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刑訊逼供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搶劫罪」,從國際法上來講,已經觸犯了「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

二零一五年,二十多萬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向「兩高」控告江澤民,已經拉開了大審判的序幕。將來這場大審判,會比當年紐倫堡審判納粹的規模更宏大、更深入。各位參與迫害的官員警察們,你們願意為中共邪黨站在被告席上嗎?不想給自己和家人留一條後路嗎?迫害佛法的罪孽,絕不僅僅在人間償還。古人講:毀謗佛法、迫害佛法修煉者,入無間地獄,無盡無休地償還業力。法網恢恢,天網恢恢,無處可逃。只有真心悔改、贖罪才是唯一出路,萬萬不要把自己可貴的生命跟邪黨綁在一起。法輪功學員是修善的,最盼望的就是所有世人,包括警察都能明真相、得救!

法輪功學員是一心同化真、善、忍的好人,遵紀守法的好人就應該有安穩過日子的權利。瀋陽市公安局、大東分局、新東派出所、法庫縣分局各位警官、警察,請你們立即停止迫害,無條件釋放法輪功學員,把好公民還給社會,同時,把你們的手銬銬在真正危害社會的壞人手腕上,才是堂堂警察義不容辭的責任和榮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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