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湖南懷化市聶鐵梅再次被「監視居住」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省懷化市法輪功學員聶鐵梅,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被非法「監視居住」,被構陷到懷化市鶴城區檢察院,並再次被監視居住半年(從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到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四日下午五點鐘左右,聶鐵梅、何秀雲、周滿高三位法輪功學員在懷化市府星路講真相時,遭蹲坑的人誣告。懷化市鶴城區國保大隊長魯濤、副大隊長張華,帶領團結派出所一幫警察將何秀雲、聶鐵梅、周滿高綁架到團結派出所,並對何秀雲、聶鐵梅進行非法抄家。在聶鐵梅家,警察也沒出示任何證件就進行搜查抄家,抄走一台筆記本電腦、兩台打印機,沒留下清單。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懷化市鶴城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張華帶領三個人到聶鐵梅家,張華說:到聶鐵梅丈夫單位去蓋了章,給聶鐵梅辦了「監視居住」手續。

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懷化市鶴城區團結派出所警察彭軍給聶鐵梅打電話說你的監視居住到期了,要把構陷她的所謂「案子」交到懷化市鶴城區檢察院。

聶鐵梅找到鶴城區檢察院負責此案的李曼群,李曼群說:要把案子交到郊區芷江縣檢察院,整個懷化的法輪功「案子」都交到芷江縣檢察院,這是湖南省定的,說他們沒有權力。

後來,懷化市鶴城區檢察院又給聶鐵梅辦了第二次半年的監視居住,從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到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李曼群要聶鐵梅簽字,聶鐵梅拒絕簽字。說:「我沒有違法,我簽甚麼字啊?」李曼群說:「有的法輪功學員不簽字,還不是被判了刑。」

聶鐵梅給李曼群講法輪功真相後,並說:「你可以到我們單位去了解我在單位的情況,我們修煉法輪功的都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做事先考慮別人,修成無私無我為他的生命。我違犯了國家哪條法律了?還要監視我的居住?」給他講善惡有報的天理。李曼群終於說了一句,「我不希望你有事。」

在接觸這些辦案人員的過程中,聶鐵梅得知:由懷化市公安局鶴城分局移送、懷化市鶴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說聶鐵梅涉嫌利用×教組織、會道門、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一案,已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聶鐵梅給鶴城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張華講法輪功真相,講修煉法輪功符合國家法律。張華說:「你不要跟我講法律」,並說檢察院辦了第二次監視居住,到法院判刑就可以監外執行了。


芷江縣檢察院負責此案的是周理源,他的電話:0745 6827 605
張華的電話:151 1529 7777 彭軍的電話:139 7307 2713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