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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判三年半 尚勤遭安徽女子監獄關押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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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安徽省馬鞍山市67歲的法輪功女學員尚勤,被警察綁架、構陷,在看守所被迫害有高血壓,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被關進安徽女子監獄,被強制吃藥。監獄以疫情為由,一直不讓家人探視。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十點,尚勤在女兒的店裏,突然來了十幾個便衣非法逮捕她,其中有二~三人是花山分局國保人員,八~九人是霍裏派出所的警察。其中一便衣帶著攝像機將尚勤被抓捕的過程錄像。尚勤的女兒不讓她媽被帶走,結果警察將她雙手反背,劫持到警車一併帶到霍裏派出所。

尚勤次日被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非法刑拘,送往看守所旁邊的拘留所關押。在派出所,尚勤還一直跟他們講真相。其中有一個頭目稱,早就想搞她們母女了,還專門派人盯梢。

尚勤的女兒四月二十六日上午十一點多被放回。警察恐嚇她說,不允許上網發帖宣傳被抓的事情,如果發現了就逮捕她。尚勤的女兒後來回到家中,發現家中被搜查過,法輪功師父的法像和經書全部被抄走了。店也被搜過,兩台筆記本電腦和一台打印機等私人財物被抄走。尚勤的女兒被放回家中連續十幾日無法入眠,一個大姑娘家無辜被四名公安雙手反背抬上警車的事情,讓她精神嚴重受到了打擊。

五月二十八日,尚勤被馬鞍山市花山區檢察院非法批准逮捕,花山區檢察院要求尚勤寫放棄信仰的所謂「三書」予以減刑。尚勤認為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身心受益,在疫情期間,傳播救人良方讓人受益,這是無罪的。

尚勤被劫持進看守所時身體健康,在看守所被迫害出高血壓。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六日,尚勤被花山區法院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勒索人民幣兩萬元。尚勤上訴,被馬鞍山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尚勤被關進安徽女子監獄後,就被命令吃藥治療,在通知書上強按手印,監獄通知家人已對她進行藥物「治療」。

尚勤女士曾患乳腺癌、嚴重的鼻炎和憂鬱症。修煉法輪大法後,全身疾病不治而癒。二零一七年五月四日,她在面對面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花山區國保人員非法抓捕,關押在看守所裏。她反迫害,被上刑,加戴手銬、腳鐐等。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尚勤被花山區法院冤判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

以下是部份責任人:
馬鞍山市花山區法院 楊鳴
馬鞍山市中級法院審判長 葉毅 0555-2370024
審判員 謝彪
審判員 林建敏
書記員 劉思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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