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對法輪功學員根本不講法律,將法輪功學員向民眾講法輪功被迫害真相的合法行為進行有罪認定。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證人身份不明的情況下,僅憑主觀臆斷,甚至個人好惡就非法判法輪功學員。遼寧省錦州市中級法院刑事庭法官倪凱甚至說:法輪功屬政治問題,他想咋判就咋判,想判多少年就判多少年。致使眾多的法輪功學員遭受冤獄,甚至被迫害致死。
據不完全統計,在張學群任職期間,至少有398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王殿國、蘭立華、張振才、李豔秋、胡林等判刑後,在監獄被迫害致死。張學群作為高級法院院長,應該對轄區法院系統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酷刑、致死、致殘等嚴重罪行負主要責任。
以下收集的是張學群在遼寧省、雲南省任職期間的具體犯罪事實。
1、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一月,張學群任遼寧省高級法院副院長、院長期間
據不完全統計,張學群任遼寧省高級法院院長短短的3年中,至少有296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二零一八年非法判刑131人、非法庭審29人;二零一九年被非法判刑91人,年齡最大者81歲,刑期最長者達8年,共被勒索罰金227,000元。二零二零年74人被非法判刑,80人次被非法庭審。至少有法輪功學員王殿國、蘭立華、胡林、張振才、李豔秋被非法判刑後,在監獄被迫害致死。
一、部份被迫害致死案例:
1)法輪功學員王殿國與妻子於寶芳、兒子王宇,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晚被警察砸門入室綁架、搶劫,僅13天,於寶芳於七月十七日在鞍山市看守所被迫害致死。丈夫王殿國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遭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4年。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六日,王殿國在監獄被迫害致死。
2)法輪功學員李豔秋,女,52歲。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李豔秋遭警察綁架,隨後,她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法院在看守所對李豔秋秘密開庭,法官在李豔秋身體極度虛弱、不能獨立行走、不能完整表達意願的情況下,匆匆走了過場。法院指定律師為李豔秋作有罪辯護。而李豔秋從未認罪。家屬聘請的律師一直不被允許會見李豔秋。家屬後來找到法院,才知道李豔秋已經被非法判刑5年。二零一九年三月四日,李豔秋入獄的第14天,被監獄迫害致死。
3)法輪功學員蘭立華,女,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六日被綁架,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遭灌食、上大掛等酷刑迫害。蘭立華的左側乳房出現一個雞蛋大的腫塊,後被確診為乳腺癌。二零一九年五月五日上午,身體虛弱,臉色蒼白的蘭立華被戴著手銬和腳鐐庭審。當庭沒有宣布結果就收場了。第二天,蘭立華的家屬到法院催促給蘭立華看病,法官派書記員送給家屬判決書,蘭立華被判3年10個月。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蘭立華在遼寧省女子監獄被迫害離世,年僅49歲。
4)法輪功學員胡林,男,48歲,工程師,於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遭綁架,後被劫持到在法庫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胡林被法院非法判刑2年,處罰金20000元。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六日,胡林在瀋陽康家山監獄被迫害致死。
二、部份被非法判刑實例:
1)遼寧大連兩次大綁架 十五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大連開發區政法委、公安局國保陰謀策劃了對大法弟子的綁架,同一時間,多個派出所出警,在多處,甚至異地綁架了19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四月- 六月間法院陸續非法開庭,其中9人被非法判刑,刑期如下:周海燕被判8年、賈秀春 2年、時寧瑤5年、方芳3年6個月、林景萍4年、胡志琴7年6個月、來桂芳7年、曹娥3年6個月、郝福奎(81歲) 被判3年。
2)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大連市23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其中6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重刑,具體刑期:宋學存8年、陳躍榮8年、張克鑫8年、徐彥霞8年6個月、程玉榮判4年、蔣連香判3年3個月。
3)趙吉元,男,65歲。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瀋陽市出動多個警察綁架了20多位法輪功學員。趙吉元、李秀傑夫婦被綁架,趙吉元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遭到毒打。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日,趙吉元被非法庭審。在非法庭審過程中,趙吉元對非法指控、欲加之罪,不認罪、不簽字。法官庭後讓趙吉元的兒子勸其父認罪,並揚言「認罪判3年,不認罪判7年到10年。」 趙吉元被判7年6個月。
4)董淑賢老人,朝陽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三名法院人員及前進公安分局三個警察闖入董淑賢家中。這些人拿出對董淑賢老人秘密非法判刑7年的判決書,稱來執行所謂的「判決」。董淑賢見此情景一臉茫然,質問法官:「我幹甚麼了?我在家甚麼都不知道,就非法判刑7年?我犯甚麼法了?把文件拿來讓我看。」
5)法輪功學員趙玉蘭,女,80歲,曾兩次被非法判刑共9年6個月。二零一九年十月五日,趙玉蘭老人被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零年十月又被非法判刑3年,已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迫害。
2、二零一三年一月-二零一八年一月,張學群任雲南省高級法院院長期間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在張學群任雲南省高級法院院長5年中,至少有102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二零一三年29人、二零一四年上半年1人、二零一四年七月至九月期間21人、二零一五年19人、二零一六年19人、二零一七年10人。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年齡最大的79歲。
一、部份非法庭審判刑案例:
1)、高級教師、工程師、副局長專家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法輪功學員王正禮(副局長)、王菊珍(小學高級教師)、畢金梅(養殖工程師)、李曉玲(小學高級教師)4人,二零一四年八月16日被警察綁架、構陷。二零一五年五月四日被法院非法判刑,其中王正禮、王菊珍、畢金梅分別被判刑7年零6個月;李曉林判3年緩期4年。
2)、昆明六十九歲尹淑媛女士被偷偷判刑四年
69歲的法輪功學員尹淑媛女士,二零一三年九月在家中被警察綁架。二零一四年四月九日,西山區法院非法秘密庭審尹淑媛,沒有律師,沒有通知家屬,整個過程30分鐘走過場結束。整個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在沒有任何犯罪事實的情況下,先非法抄家,將抄到的私人物品,作為所謂「罪證」。因定罪的「證據」數量不夠,又用空白光盤等加大數量,以此加害尹淑媛。二零一四年七月,西山區法院秘密宣判,尹淑媛被非法判刑4年。
3)、唐玉綁架當天,收到中院判決書
唐玉女士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綁架到派出所非法拘留了12小時,唐玉遭到了不明協警的毆打,被用布封住嘴,不讓吃飯、不讓睡覺,手反銬在椅子上。唐玉在被綁架當天即收到昆明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的判決書,後被非法關押在西山區看守所。唐玉上訴無果,一年後被劫持到雲南第二女子監獄。
4)、石建偉、肖竹夫婦被非法判刑
法輪功學員石建偉、肖竹夫妻二人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被非法抓捕。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祥雲縣法院非法開庭。二零一六年八月五日,律師收到了祥雲法院對石建偉、肖竹夫妻二人的判決書,石建偉被判刑6年半,肖竹5年。
5)、楚雄市殘疾法輪功學員王萍、安蘭波被判重刑
雲南楚雄市兩位50多歲的殘疾婦女王萍和安蘭波,因為修煉法輪功,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被當地警察綁架抄家,之後被取保候審。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王萍和安蘭波又被非法開庭。王萍被非法判刑7年,直接就送到雲南第二女子監獄;安蘭波被非法判刑3年,送到楚雄看守所。
6)、雲南彝族女工程師遭警察折磨、被非法判刑7年
曲靖市43的彝族法輪功學員何莉春女士,工程師。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被國保警察綁架、折磨,後被非法判刑7年。
張學群作為省最高法院的負責人,明知法輪功學員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卻執意執行江澤民集團違憲違法的迫害法輪功的政策,應為其任職期間在其職權範圍內的非法判刑以及判刑後的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張學群個人信息:
張學群,男,漢族,一九五七年十月出生,安徽阜南人。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任安徽省高級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正廳級);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任雲南省高級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理院長;
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任雲南省高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任遼寧省高級法院副院長、院長。
張學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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