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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年湖南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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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根據明慧網在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報導的信息統計,湖南省法輪功學員,至少9人被迫害離世;至少74人被非法判刑;至少449人次被綁架;至少453人次被騷擾。

目錄:
一、迫害總體情況
二、被迫害致死
三、被非法判重刑
四、監獄中的殘酷迫害
五、社會精英人士被迫害
六、被不明藥物、下毒迫害
七、使用精神病院迫害
八、使用洗腦班進行迫害
九、大面積綁架、騷擾
十、使用電子設備監控迫害
十一、非法停扣退休養老金
十二、非法限製出行
十三、非法阻撓律師
十四、株連迫害
附錄

一、迫害總體情況

圖:湖南省法輪功學員被2018~2020年遭迫害人次統計
圖:湖南省法輪功學員被2018~2020年遭迫害人次統計

表1:湖南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分布表
地區總計人次2018-2020離世2018判刑2019判刑2020判刑2018綁架2019綁架2020綁架2018騷擾2019騷擾2020騷擾
湖南省總計985944161413711719588128237
常德57271791615
郴州92321216115538
衡陽1741320232565442
懷化11323211015131138
婁底161213414
邵陽3031696113
湘潭5226214232921
湘西11101
益陽20115391
永州16114118
岳陽190277192027471546
張家界11
長沙1971433252572133120
株洲1662611

被迫害離世的法輪功學員有:王岳來、李喜中、彭伯祥、羅丹、曹貢勛、範文秀、肖美君、張亞琴、譚恢棟。

至少7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最長刑期達九年,刑期五年以上14人。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有:

常德:劉冬仙、方杏枝、劉麗輝、曾明清、劉峰高、張美英、劉朝陽、許蓮

郴州:黃小芬、廖志軍、廖松林、周金蓮、李木朵、段向輝

衡陽:唐敏、柳春霞、彭頌偉

懷化:曾洪元、楊林英、李先花、黃遠橋、劉周容

婁底:胡必佑、鄧鈞友

邵陽:曾冬英、劉愛華、顏淑洲、曾志遠

湘潭:彭石清、曾固、索紀豔、劉曼炎、王慶生、林佳、張雅琴、郭明清、石巧雲

湘西:梁鳳、楊正蓮、郭才鬆、宋禹剛、吳明蓮、吳明香、丁琳、李順珍、向家玉、肖永康

益陽:吳先文、張春秋

永州:歐桂平

岳陽:範文秀、王岳來、何根良、曾谷珍、陳全秀、陳淑君、代作蘭、李擴源、鄧多會、李爭爭、胡俊玉、盧永良、郭丹霞、黃菊秀

長沙:方守瓊、漣鋼鄧學員、吳利如、蔡新歐、韓學志、朱普照、劉麗霞、楊雯、劉福純、唐修文

下面選取部份迫害實例,描述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零年中共對湖南省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概況。

二、被迫害致死的實例

(1)王岳來被湖南網嶺監獄迫害致死

湖南省岳陽市王岳來,二零零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獲得身心健康。因告訴人們法輪功真相,被中共非法判刑五年半,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在株洲攸縣網嶺監獄被迫害致死,終年五十六歲。

王岳來修煉法輪功以前,他受中共無神論、假、惡、鬥洗腦,他在修煉法輪功之前的人生可以說是在渾渾噩噩中渡過的:打牌賭博、抽煙喝酒、好勇鬥狠;吃香的喝辣的,日子過得渾渾濁濁。由於縱慾使自己的身體出現胃癌等疾病,到處求醫問藥、痛苦不堪;脾氣暴躁,矛盾不斷。

他於二零零八年開始學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身體恢復健康,脾氣改好了,家庭、鄰里、各方面關係融洽了。王岳來感恩大法的神奇與美好,迅速地把這種美好告訴被謊言毒害的世人。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他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一起閱讀法輪功書籍時,被岳陽縣公安局綁架。之後,王岳來被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

王岳來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被非法關入湖南省津市監獄迫害,一個月後,轉到株洲攸縣網嶺監獄迫害。

在網嶺監獄,僅三個多月的時間,王岳來被迫害得生命垂危,送醫院搶救,三次下了病危通知,頭都耷拉下來了,不能說話了,生命危在旦夕。即使這樣,他還被四個警察、兩個犯人看守。

監獄第二次給王岳來下病危通知時,王岳來的家人要求將他接回家治療,監獄還要求他在「三書」上簽字。王岳來有氣無力地搖了搖頭,他認為講述法輪功事實的行為不是犯罪,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監獄人員無視王岳來的身體狀況,僅僅因為他不放棄信仰,而拒絕了讓他回家治療的要求。

王岳來最終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含冤離世。一個活生生的好人就這樣含冤離世了。

(2)肖美君被迫害致半身不遂、含冤離世

湖南省衡陽市法輪功學員肖美君,二零一五年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當時她已經近七十歲高齡,在獄中被毒打、折磨,被迫害致殘、半身不遂,於二零二零年三月二日含冤離世,終年七十二歲。

肖美君,一九四八年出生,原衡陽市糧運隊職工,丈夫王生良也是法輪功學員。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大法至今,肖美君二十年間不斷遭受冤獄迫害、酷刑折磨,長期流離失所。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湘潭縣公安局惡警以王生良、肖美君夫婦曾向世人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為藉口,把他們綁架到湘潭看守所關押。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八日,夫妻二人都被非法判刑三年。

肖美君被送到湖南省長沙女子監獄迫害。在長沙女子監獄,肖美君和所有遭非法關押的法輪功修煉者都被關在高度戒備監區。每個法輪功學員都被單獨關押,並遭到肉體和精神上的雙重迫害。

警察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房間,門窗都是全封閉式的,不見陽光,讓外人不得而知這裏的邪惡。警察唐影、李珺指使七個罪犯圍攻一名法輪功學員,對其輪流推拉,拳打腳踢。法輪功學員沒有任何行動自由,不准說話,並要長期或坐或站的保持一個姿勢,造成精神上高度緊張。還禁止學員大小便,實在憋不住,就只有拉在身上,然後將學員推到廁所沖刷,站在廁所裏,不准到床邊,不把其當人看。警察唐影、李珺指示這些罪犯夾控,囂張地高叫:「共產黨叫我們來迫害你們!打死你們又怎麼樣?我們有共產黨撐腰!」

七十歲高齡的肖美君被監獄惡警指使犯人毒打、折磨,注射不明藥物,精神和肉體飽受折磨。肖美君曾經被折磨的昏死過去,抬到醫院搶救時,幾小時之後才醒過來。

肖美君被迫害得半身不遂,手腳不自覺地抖動,牙齒在被灌食時脫落,無法獨自站立,走路要人扶著。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出獄回家後,肖美君生活不能自理,在親朋好友多方努力下未能好轉,於二零二零年三月二日含冤離世。

(3)參戰老兵、銀行科長彭伯祥被迫害致死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縣法輪功學員彭伯祥,飽受中共邪黨殘酷迫害。二零零八年北京奧運前,彭伯祥被綁架、非法判十三年,在湖南津市監獄被迫害得生命垂危,保外就醫不到一個月,於二零一九年八月含冤離世,終年六十三歲。

彭伯祥,桃源縣農業銀行信貸科長,年輕時參加過邪黨中越戰爭,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健康,義務教功,是桃源縣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二零零八年北京奧運會前,彭伯祥被綁架。二零零九年九月四日,彭伯祥被非法判重刑十三年。

在湖南津市監獄被非法關押了十一年,彭伯祥被迫害的生命垂危。監獄為推卸責任,辦保外就醫送回家,回家後,被封鎖消息、嚴密看管,不准任何法輪功學員接觸。二零一九年八月,出獄不到一個月,彭伯祥就含冤離世。

(4)七旬譚恢棟遭冤獄迫害離世

湖南常德市澧縣夢溪鎮法輪功學員譚恢棟,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一六年被送到湖南網嶺監獄,因拒絕所謂「轉化」,長期遭辱罵、打耳光,被關過禁閉,被折磨的九死一生,二零一八年冤獄期滿時已不會說話,大小便失禁、不能站、不能坐,就剩一口氣。

當時澧縣政法委副書記熊文華說:沒「轉化」,我們就不接回澧縣。非法超期關押半年後,網嶺監獄警察怕譚恢棟死在監獄,多次催促下,澧縣相關人員才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將譚恢棟接回本地。

譚恢棟回家時,就不會說話,家人發現其舌頭在萎縮,頭上後面有針孔。因譚恢棟不會說話,也就不知原因。譚恢棟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上旬離世,終年七十六歲。

三、被非法判重刑的實例

(1)四位善良人被非法判重刑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縣法輪功學員劉冬仙、方杏枝、劉麗輝、曾明清,因向百姓講述真、善、忍,於二零一八年被劫持入桃源縣湖南省長沙女子監獄。她們分別被非法判刑九年、九年、七年和五年。劉麗輝和曾明清同時被高額勒索「罰金」。

這四位法輪功學員在中共十九年的迫害中,屢遭關押、冤獄酷刑,至今劉冬仙被冤判三次,合計十六年,方杏枝也被冤判三次,合計十九年。

劉冬仙,女,六十多歲,家住湖南省桃源縣紅十字會醫院,是桃源縣紅十字會醫院退休醫生,是當地公認的好醫生。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劉冬仙、方杏枝、劉麗輝、曾明清給被中共矇騙的百姓講清法輪大法好的真相,先後被中共綁架。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日,他們被非法庭審,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桃源縣法院對他們非法判刑,劉冬仙、方杏枝各冤判九年,二人不服,當即向法院提起上訴。劉麗輝冤判七年,並處三萬元罰金,曾明清被冤判五年,並處二萬五千元罰金。

劉冬仙、曾明清在「取保」期,遭到來自國保大隊文承華、符正權、縣法院熊軍及社區負責人的恐嚇,威逼,要求他們寫所謂的放棄法輪功的「悔過」、「保證」,如果不從,就判刑、罰款。劉冬仙和曾明清堅決抵制,二零一八年七月初,市中院下通知維持原非法判刑。之後,她們被送往長沙女子監獄迫害。

劉麗輝上有九十多歲的老父親,下有十四、五歲的女兒,急需她照顧。方杏枝家也有八十多歲的老母親,眼淚汪汪的盼她回家。

(2)教學能手朱普照被誣判八年

長沙市寧鄉縣法輪功學員朱普照,因堅持「真、善、忍」信仰,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二日被綁架,二零一九年獲悉他被非法判刑八年。

朱普照,四十多歲,畢業於長沙大學,是寧鄉縣菁華鋪鄉桃林橋中學教師,善良樸實、勤奮踏實,不慕虛華,曾獲得「優秀青年教師」、「教學能手」等多項榮譽稱號,臉上總帶著憨厚的笑容,朋友們都很信賴他、喜歡他。

然而,這樣一位德才兼備、與世無爭的好老師,僅僅因為修煉法輪功,不放棄信仰真、善、忍,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發動對法輪功的滅絕性迫害,他多次遭到中共人員的迫害,因此失去了穩定的教師工作,被迫離開了心愛的講台與孩子們。可貴的是,逆境中的朱普照仍然保持著一顆平和、寬厚的心,自己的生活很簡單,但每當朋友需要幫助時,他總會盡己所能的熱心相助。

二零零五年,朱普照僅因在寧鄉縣大成橋鄉路邊書寫了「法輪大法好」等真相標語,被非法勞教一年三個月。二零零七年,警察欲再次綁架朱普照,朱普照被迫流離失所。二零一四年,朱普照因堅持信仰被非法辭退。朱普照只能以做家教為生,收入也不是很穩定。

二零一七年,朱普照在長沙市雨花區某小區租了一間單間小房,準備在長沙找份更適合自己的工作。然而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二日,朱普照再次被綁架。據悉,這次綁架是由婁底市公安局鋼城分局實施的,是由湖南省公安廳國保總隊操縱的。朱普照被關進看守所、非法判刑,再度失去了人身自由。據悉朱普照的父親在他被非法抓捕以後離世。朱普照的女兒還在讀初中,妻子獨自承擔養家的重擔,十分不易。

(3)燃氣站長韓學志被冤判七年,律師無罪辯護

法輪功學員韓學志,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被秘密綁架,二零一九年七月初,被長沙鐵路運輸法院冤判七年,罰金一萬元。韓學志上訴後,仍被非法維持原判。

韓學志,一九八一年出生,今年四十歲,河北籍人,被綁架時擔任湘投燃氣(長沙)有限公司上海大眾調壓計量站站長。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韓學志在公司上班時,被長沙鐵路公安秘密綁架。當時公司領導不知其去向,四處打聽聯繫家人。

韓學志被綁架至看守所期間,鐵路公安利用其對剛動完腦部手術母親的擔憂和對家人孩子的掛念,進行各種威脅,韓學志一直拒不認罪,不寫「放棄法輪功的決裂書」。家人為其請了長沙知名刑辯律師,他們不許律師會見,恐嚇約談律師,律師退出後,得知又請了北京律師,他們一再向其家人逼問律師情況。

長沙鐵路運輸法院多次打電話要求家屬到法院配合調查,去勸法輪功學員韓學志認罪並寫決裂書,家屬拒絕,他們便威脅其家屬,會讓當地公安上家屬公司找人,別因此失掉工作。家屬回答所有電話都有錄音,有甚麼事他們會被先曝光的。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一審開庭,韓學志、彭頌偉作為並案共同被告出庭。彭頌偉坐輪椅由家人推進入庭,韓學志的妻子拿出身份證後被告知不准旁聽,只能在外等候。當天下午,北京律師張傳利在法庭上為韓學志作無罪辯護,據理力爭,駁的法官啞口無言,出席旁聽的韓學志的多名同事及好友,都說法庭辯論非常激烈,律師的辯護十分精彩。

整個過程中,韓學志都很坦然,不配合邪惡,並當庭指出公安在構陷綁架審問期間,不停給其施壓,恐嚇讓其妻離子散,孩子流落街頭。他說自己無罪,會繼續上訴。

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長沙鐵路運輸法院非法判處法輪功學員韓學志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一萬元;非法判處法輪功學員彭頌偉有其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五千元。

四、監獄中的殘酷迫害的實例

(1)湖南網嶺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

湖南省株洲攸縣網嶺監獄是非法關押湖南省男性法輪功學員的黑窩,一直以來都在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

監獄輕則不讓家人接見,恐嚇、辱罵、打耳光、體罰、長期餓法輪功學員,不讓睡覺;重則送禁閉,上刑折磨:噴辣椒水(對眼睛),電棍電,綁在老虎凳上,長時間吊銬,隻腳尖點地,關鐵籠子, 「撕胯」等。

獄方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體罰及酷刑:長時間罰站;綁老虎凳;電棍電;辣椒水噴眼睛;長時間吊銬在窗戶上,隻腳尖點地;長期餓法輪功學員;有一種酷刑他們稱「撕胯」,獄警叫五個犯人把法輪功學員按住,往兩邊撕扯四肢,可以把人折磨得死去活來。獄警還會以各種藉口把法輪功學員弄到禁閉室裏進行更加殘酷的迫害,甚至放到鐵籠子裏迫害。

法輪功學員胡文奎在這裏被迫害得精神失常,大小便失禁。惡徒們多次把胡文奎關到禁閉室裏進行「撕胯」。

法輪功學員魏桂梅,六、七十歲,也遭關禁閉、「撕胯」迫害,被折磨得突發腦溢血,最後完全失去記憶,生活不能自理,這樣還被繼續關押。

法輪功學員呂松明,在這裏被迫害出嚴重的心臟病,多次被搶救,醫院都下了病危通知書,仍被繼續迫害。

法輪功學員劉春泉,六十多歲,經常被毆打,被長期罰站,從晚上十點站到凌晨三、四點,站得暈倒,仍被繼續迫害。

法輪功學員曹貢勛,約六十歲,入獄前行走自如,後被迫害的中風要拄拐棍。

法輪功學員傅建平,遭長期罰站、電棍電,「撕胯」,不讓家人接見等迫害,精神和肉體都受到了巨大傷害。

法輪功學員譚恢棟,約七十歲,遭長期辱罵、打耳光,入獄前行走自如,後被迫害的癱瘓在床,吃飯、大小便都無法自理。

(2)長沙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

從一九九九年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以來,湖南省女子監獄非法關押和迫害法輪功學員,把法輪功學員關押在「教轉中隊」,後稱「高度戒備監區」,用各種殘酷、暴力手段企圖逼迫她們放棄信仰真善忍。

湖南女監對法輪功學員最典型、最直接的酷刑就是穿上「縮身衣」,然後吊起來。「縮身衣」是一種沒有袖口和腳口、十分牢實、彈性強硬的刑具。被穿者越掙扎,它會縮得越緊。戴上這種刑具,首先是呼吸困難,渾身被箍得疼痛難忍,苦不堪言。時間稍長,受害者就會大小便失禁,昏厥。

七十多歲的祁東縣城連圩鄉法輪功學員曹翠雲,因不配合體檢,被穿上「縮身衣」吊起來,沒一會兒就小便失禁,昏厥過去了。

懷化辰溪縣法輪功學員鄧月娥,被穿上這種「縮身衣」,吊了一夜,又被罰蹲十多個小時。內褲都與腿上的肉粘在一塊兒了,換褲時,雙腿被揭下來大塊大塊的肉皮,鮮血直流。當時已經入冬,鄧月娥在身穿冬裝的情況下,都被摧殘成這樣,可見這種「縮身衣」對人體傷害的有多深!這樣的酷刑,鄧月娥在一個星期之內遭遇了三次。除此之外,對法輪功學員隨意暴打,拳打腳踢那是司空見慣的。罰站、不許睡覺、不准上廁所等惡毒手段,種類很多。這些表面上看不見暴力的暴力,其殘忍程度,也是令人髮指的。

法輪功學員秦小蘭(常德人)、楊天柳(長沙人)都是在夏天三十八、九度酷熱的高溫下,被罰站到暈倒昏迷,送去醫院搶救,緩口氣回來繼續罰站。張新琪(寧鄉人)被連續十七天每天十二個小時的罰站,不許上廁所,被迫害的屎尿纏身。

湖南女監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另一個手段是讓法輪功學員整天處於精神的恐怖中。獄警利用人格扭曲、品行低劣的重刑犯人,隨時可以肆無忌憚地刁難、辱罵、毆打法輪功學員。例如,一個法輪功學員早上在刷牙時,莫名其妙就被搧耳光。當問及原因時,行兇者說這位法輪功學員刷牙的聲音太響了。這位學員表示自己很無辜,就立即遭到同監室的其她犯人群起而暴打。

常德法輪功學員尹紅,一次自言自語了一句話,聲音並不響,突然就被犯人推倒在地上,用腳踩她的嘴,使她的嘴腫得很高。

法輪功學員鄧月娥因對自己穿「縮身衣」感到冤枉時,被罰抄「兩高解釋」二十多天,每天要抄十三、四個小時。隆冬時節,長沙的天氣異常寒冷。鄧月娥被抄得乏力、噁心,身子寒冷,極度虛弱,幾欲昏厥。

有時那些重刑犯人心情不好,可以任意找法輪功學員發洩,一天到晚,監獄裏時時充滿獄警和壞人的吼叫聲,與法輪功學員遭暴打的慘叫聲、呻吟聲、喘氣聲……整個監獄猶如地獄。

被非法關押在湖南女監的法輪功學員,大多是五、六十歲甚至七、八十多歲的老年婦女,在這種高壓的環境中,有的被嚇得血壓升高,有的嚇得整天身子發抖。獄方就是要營造一種高度壓抑、高度恐怖的氣氛,讓法輪功學員度日如年,精神崩潰。

湖南女子監獄一方面用暴力,另一方面營造恐怖氣氛,令法輪功學員分分秒秒處於高度的精神緊張狀態中,這種手段卑鄙低劣、毫無人性,同時,打著法律的幌子知法犯法、執法犯法。

五、社會精英人士被迫害的實例

(1)長沙律師孟凱被枉判入獄 辦案單位違反法律程序

孟凱,長沙市法輪功學員,律師。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孟凱在出門打官司的途中被綁架,之後在未經開庭、未通知家人的情況下被秘密非法判刑。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早五點,孟凱出門前往外地幫公司打官司,在途中被瀏陽市公安局非法抓捕戴上手銬,下午四點被十多個警察挾持到家中,非法抄家並錄像拍照。

孟凱家人得知情況後,趕往雨花區公安分區諮詢,其中一名刑警支隊長說:「問他認不認罪,他都不認,他這個態度那要判他十年。」之後孟凱被挾持到長沙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

在近五個月的非法關押中,孟凱家人前後在外地請了兩位律師前往長沙第一看守所探視,都被公安剝奪合法權利。二零二一年三月,孟凱家人到看守所給他送錢時,顯示「查無此人」。孟凱本人已不在看守所,第二天,家人前往辦案單位雨花區公安分局諮詢,都以「不知道」為由搪塞家屬。

三月底,家人獲悉孟凱已被秘密送往長沙監獄,又馬不停蹄地趕往監獄了解情況,而監獄方面直言:「沒得到領導的通知我們不能告知」。當問到送錢送衣時,說:「甚麼都不用送,都有,在這學習一個半月,就會告知人分往哪個監獄。回家等著就行了。」

未經開庭,就秘密判刑,沒有通知家人,沒有律師在場和確認簽字,完全違反法律程序,孟凱就被秘密地送往了長沙監獄。

孟凱曾就讀於武漢華中農業大學的法律系經濟學,一九九九年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那年,他正在當律師並參加考研究生。二零一九年,孟凱在一家公司做法務,幫公司解決了很多擱置已久沒有解決的問題。法務部總管說他是沒受污染的好人,同事們都誇他正直善良。

(2)一級警督徐麗華被綁架

法輪功學員徐麗華,六十多歲,一級警督,家住位於瀏陽市的湖南警察學院內。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下午六點左右,長沙市岳麓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和西湖派出所等一夥人,撬壞徐麗華家的門鎖,衝進家中,非法抄家,並將徐麗華挾持走。徐麗華被非法關押在長沙市第四看守所(女子看守所)。家屬為其聘請了律師,看守所卻不允許律師會見當事人。

徐麗華的女兒出於孝順,走訪相關部門諮詢,並給辦案人員送了一封勸善信,就被非法抄家。執法部門四個人從六樓把她強行抬下來,並被無故抽血,非法拘留七天。

(3)建築公司老總劉峰高被誣判七年

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常德市鼎城區法院誣判劉峰高七年刑期。劉峰高先後歷經三次非法庭審。每一次非法庭審,法院相關人員都有違法的行為。例如:阻止律師合法的辯護權等。

劉峰高,六十多歲,在某建築公司任老總,是一位德高望重的好人。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劉峰高被綁架投入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之後,劉峰高被劫持至鼎城區看守所非法關押,被強制戴手銬、腳鐐,受到了酷刑折磨,連親人送衣物和生活用品的權利都被非法剝奪。劉峰高被鼎城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後,轉移至常德市白鶴山看守所迫害。短短一年多的時間,劉峰高的身體遭受極大的摧殘,高血壓達兩百以上,臉部浮腫。

(4)特級教師彭俊南被綁架、虐待

法輪功學員彭俊南,家住衡陽市衡陽縣,七十九歲,退休前是中學特級教師。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彭俊南在本縣界牌鎮趕集,並且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被界牌派出所綁架。

所長氣勢洶洶的逼迫老人講出姓名時,彭俊南沒配合。所長揚言要打人,把他正在喝水的杯子奪走不許他喝水,還指揮值班輔警動用了手銬,把彭俊南一隻手用銬子用力鎖住,卡到骨頭裏去了,痛得老人直冒汗,疼痛得受不了,將另一隻銬掛在鐵窗上。老人不斷的與他們講真相也不願聽,中午十二時才讓他回家。具體動手迫害的是值班輔警。

六、被不明藥物、下毒迫害的實例

(1)譚美英遭戒毒所醫院關押 被注射不明藥物

二零一九年,明慧網報導了法輪功學員譚美英於二零一七年遭受的注射不明藥物的迫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湖南祁東縣法輪功學員譚美英被綁架,被秘密關押到祁東縣戒毒所康復醫院後,該院強制她服用和注射不明藥物,譚美英出現胸口痛、頭痛、流鼻涕、流眼淚、四肢無力,並長時間尿血的症狀。回家半年後,仍然頭昏頭痛、尿血。

譚美英自述說:我被鎮幹部李波等強行送到祁東縣戒毒所康復醫院,叫一個姓羅的女醫生專管迫害我。在戒毒所康復醫院,姓羅的女醫生強迫我服用不明藥物,我拒不服藥,她叫人抓住我,給我打針,打針輸的液也是不明藥物。我在這裏被強迫服用了很長時間的不明有害藥物。服藥後,心中難受得很,胸口痛、頭痛、流鼻涕、流眼淚、頭昏腦脹,四肢無力,並長期尿血。

(2)康瑞其被打毒針致精神失常

二零一九年,明慧網報導了法輪功學員康瑞其於二零零八年左右被打毒針迫害致瘋的事實。法輪功學員康瑞其,退休前擔任長沙市日雜公司部門經理,多次遭殘忍迫害。二零零八年八月六日半夜,她被六一零以「開奧運」為名再次綁架、非法勞教,她在白馬壟勞教所被打毒針迫害致瘋。

二零一零年,在湖南省女子監獄,一名家住張家界的吸毒犯人給當時被非法判刑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講述了康瑞其被白馬壟勞教所打毒針迫害致瘋的事實。她當時是主管夾控法輪功學員康瑞其的。

該吸毒人員說,康瑞其只因寫信給胡××(當時的中國國家主席)要求停止迫害法輪功,她去問勞教所警察:「你們把我寫給胡××的信給寄出去沒有?」惡警抓住康瑞其的頭就往牆上碰撞,後來就給她打毒針。第一次打毒針後,沒甚麼反應,接著又打了第二次毒針,注射了很多藥物,打完之後,康瑞其就變了,甚麼都不知道了,頭腦不清醒,看見人就打,最後連警察她也打。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白馬壟女子勞教所的獄警才打電話通知當地派出所去接康瑞其回去了。

康瑞其在白馬壟勞教所被打毒針,從此完全失去了正常思維和記憶,發呆,胡言亂語。

(3)湖南白馬壟勞教所藥物迫害法輪功學員致瘋、癱

二零一九年,明慧網根據法輪功學員吳金平的回憶,報導了湖南白馬壟勞教所藥物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犯罪事實。吳金平回憶,二零零八年,她被非法關押在白馬壟女子勞教所期間,被強迫吃不明藥物,三個月後完全精神失常。經過修煉法輪功後,吳金平恢復記憶。同時被藥物迫害的還有舒碧蘭,現已成植物人。

吳金平,女,現年六十二歲,家住湖南省長沙市望城縣雷鋒鎮,二零零八年被關入湖南省白馬壟女子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八年六月份,勞教所的魏姓警察、陳姓警察、彭姓警察三人,藉口吳金平有點咳嗽,指使勞教人員強迫吳金平吃藥。一邊逼迫她,一邊欺騙她說,是治咳嗽的藥。吳金平被迫吃下了一顆白色的和一顆黃色的藥丸。第二天,吳金平就神智不清了,瘋瘋癲癲的了。

到了二零零八年九月份,吳金平已經完全精神失常了。吳金平的弟弟用了三千元錢,和吳金平的兒子一起,把她從勞教所接回。接她時,她誰都不認識了。

回家後,吳金平的家人送她到醫院,多家醫院醫治無效。後來,在多位法輪功學員的幫助下,吳金平漸漸開始看法輪功書籍,慢慢恢復學法煉功,才終於清醒了。

據吳金平回憶,當時在勞教所被強迫吃藥的,還有一位法輪功學員叫舒碧蘭,被迫吃了四顆藥丸,她的情況比吳金平更嚴重,回家以後,也沒有能再修煉法輪功了,現在已經成了植物人。還有一位法輪功學員,當時被強迫吃了六顆藥丸,因為吳金平不知道她的名字,所以後續的情況就不得而知了。

七、使用精神病院迫害的實例

(1)沒有精神病,卻被綁架到精神病醫院迫害

湖南岳陽市七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郭丹霞,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被入室綁架,六月底被劫持到岳陽市康復醫院(精神病醫院)迫害。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岳陽市石油公司退休會計、法輪功學員郭丹霞,女,七十五歲,被岳陽市樓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多個警察入室綁架、非法抄家、審訊,推搡中她當時就出現嘔吐症狀,警察仍然把她帶走,三月十九日非法關押在岳陽市第二看守所(雲溪看守所)。

三十天後,樓區檢察院一男一女兩名檢察官對她進行非法提審,三十七天時給她非法下了逮捕。一個星期前看守所通知她家屬:說她的案子已送平江檢察院。其實二十多天前她已被送到岳陽康復精神病醫院,強行做「精神病治療」。

郭丹霞本沒有精神病,何來「治療」一說呢?把沒有精神病的好人整成真正的精神病人,這就是中共的「治療」嗎?郭丹霞家族中沒有精神病史,她被抓前也好好的,怎麼被關押四個月就得了「精神病」?那麼為甚麼不通知親屬呢?為甚麼不放人呢?中共邪惡的迫害就是讓好人生不如死,放棄信仰,任其擺布。

據明慧網報導,岳陽市被綁架到精神病院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還有盧永良、黃菊秀。

八、使用洗腦班進行迫害的實例

(1)長沙市撈刀河洗腦班劫持多位法輪功學員

據明慧網報導,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長沙市「610」(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專職機構)在撈刀河黑監獄(對外謊稱「長沙法制教育中心」)再次辦洗腦班迫害法輪功修煉者。至少有鄧慶輝、嚴海英等五名女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此地。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九日下午,長沙市各區至少有一名老年法輪功學員被當地社區、派出所人員用車挾持到位於長沙市開福區撈刀河鎮的撈刀河洗腦班分別非法訊問。

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此地後,即被關入三樓朝北的一間十來平方米大的帶衛生間的房間裏,由兩名「夾控」人員每日二十四小時貼身監控,不准出房門,一日三餐也只能由夾控打到房間裏吃,沒有半點人身自由,與犯人無異。親人無法探視,也不能與家人電話聯繫。完全與外界隔絕的環境,狹小逼仄的空間,幾近令人窒息的氛圍,給人造成的精神痛苦與極度壓抑,非親歷者很難想像。

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除公安機關、檢察院與法院之外,禁止任何組織及個人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在沒有任何司法手續的情況下,將一個守法公民從家中或工作場所綁架,非法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再施以種種精神迫害,這是對民眾的嚴重身心殘害,是犯罪。

九、大面積綁架、騷擾的實例

(1)長沙公安綁架二十餘位法輪功學員

長沙市法輪功學員李志剛、徐麗華、孟凱等二十幾人,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遭長沙市國安、公安、各派出所警察假借瀏陽公安局的名義綁架,其中十五位法輪功學員面臨非法開庭。據悉,法輪功學員孟凱律師已被秘密判刑,劫入長沙監獄。這十五位法輪功學員分別被關押在長沙市第二看守所(男)和第四看守所(女)。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晚,長沙市鐵路職工住宅院內的法輪功學員李志剛家有九名法輪功學員在學法,十點半學完法後一開門,在外面等候的二十多個警察蜂擁入室,除一人著警服外其餘的都著便衣。法輪功學員曹志敏要求他們出示證件並稱你們這是非法的,這些人只說是瀏陽公安的。曹志敏、陳陽夫婦喊「法輪大法好」,立即被惡警打倒在地,雙手反銬套上黑罩。

緊接著法輪功學員曹志方、楊芳夫婦、喻琿、龍琅瓊、文靜等七人被劫持走。李志剛被銬在了客廳木沙發上,李志剛的母親被銬在房內。警察地毯式的抄家搶劫,非法抄走了人民幣及大量私人物品,電腦、優盤、大法書等,並要帶走李志剛和他的母親。這時李志剛不修煉的妹妹、妹夫從外面進來,問要將人帶到哪裏去?回答說暫時送芙蓉區公安分局,下一步就不知道了。本來李志剛的母親也要帶走,最少去呆一天。因其年事已高,本人堅決不去,才沒被帶走。

李志剛的外甥盧俊光也被綁架關押。當晚警察乘其父母不在來到了他家。只因盧俊光講用電腦翻了一下牆,他們就將盧俊光銬起帶走。第二天通知盧俊光的父母,說是監視居住,要求來簽字。盧俊光的父親簽完字後,並沒有放人而是將盧俊光送往瀏陽看守所關押。

二零二零年二十七日晚十點多鐘,法輪功學員龔祥輝、陸叢英夫婦從婆婆家回來剛進家門,就被十幾個警察闖進門非法抄家。隨後將龔祥輝關押到長沙第四看守所。陸叢英被非法關押到了長沙第一看守所。

十月二十七日晚,法輪功學員章芙蓉、粟東輝被非法抄家後關押到長沙第四看守所。張靈革被關押到瀏陽看守所。

十月二十七日晚,還有法輪功學員袁靜被非法抄家綁架,具體情況不詳。法輪功學員劉豔平繫電視廠退休職工,被非法抄走了三車東西,隨即被綁架關押到長沙第四看守所。八十六歲的李中華老人一人在家,當晚也被抄家,人沒被帶走。

十月二十八日,長沙市法輪功學員朱翠華被綁架並被非法抄家,被非法關押在長沙市第四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下午六點左右,法輪功學員徐麗華被綁架。徐麗華的女兒出於孝順,走訪相關部門諮詢,並給辦案人員送了一封勸善信,就被非法抄家,並被非法拘留七天。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被綁架、抄家的還有法輪功學員夏敬澤、黎大媽、莫芨、莫芳。

這些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中有博士生、高幹、教師等,都是有文化、有素質的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的修煉者。他們家裏有八十多歲的父母,有小孩,看守所卻不准家人接見,連過年時,家人都不能看上一眼。

十、使用電子設備監控迫害的實例

(1)七旬唐修文被手錶式監控器監視

長沙法輪功學員唐修文,於二零一九年遭到青園街道矯正辦用手錶式監控器進行監視迫害。

唐修文,女, 現年七十八歲,湖南省電視機廠退休職工,家住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二零一八年六月,唐修文老人因在趕集時贈送人真相資料,被岳麓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監外執行。

二零一九年四月份,派出所、青園街道矯正辦、社區共六人到唐修文家,強行給她戴上無法自行取下的手錶式監控器。二零一九年從四月份開始,街道矯正辦的人每隔一兩個星期就登門對唐修文老人進行騷擾,給她做筆錄,要求唐修文老人簽字、按指紋,並拍照。

在這種高壓迫害和不斷騷擾下,唐修文身體急劇消瘦、頭暈、咳嗽、還出現了高血壓的症狀,有時整晚無法入睡。

(2)八旬老人石巧雲被手錶式監控器監控

湖南湘潭縣近八十歲的大法弟子石巧雲老人,女,於二零二零年被雨湖法院非法判決限制行動自由,期間被強制戴上電子手錶監控。石巧雲老人日漸消瘦,心臟受不了,一個月後,要求湘潭縣花石派出所人員取下電子手錶。而後,花石派出所人員又強制硬性要其交一百元,用舊手機安裝卡片,限制她外出至今。

十一、非法停扣退休養老金的實例

(1)冷雪飛起訴人社局非法停發養老金

湖南岳陽市法輪功學員冷雪飛,女,五十八歲,原湖南岳陽市城陵磯糧食倉庫職工。因修煉法輪功做好人,二十年來,遭受了共產邪黨非人的迫害,曾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判刑兩次,身心受到很大摧殘。從二零一八年六月開始,岳陽市社保局停發了她的退休養老金,她多次找岳陽市社保局協商無果。

二零零六年五月,冷雪飛被岳陽錢糧湖警察綁架,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被岳陽君山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三年五月五日,冷雪飛再次被綁架。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七日被非法秘密開庭後,中共法院非法判冷雪飛三年半。

二零一八年六月冷雪飛被岳陽市社保局停發了退休養老金。她詢問社保局的工作人員,說是上面的通知:服刑期間不能享受養老金待遇,已經領取了的要返還,沒能力返還的,就停發養老金,直到還清為止。冷雪飛要求看文件,工作人員拿出一張《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覆函》(勞社廳函[2001]44號)和一份湖南省的相關文件。這是「經濟上搞垮」的暴政對公民生存權的迫害。

冷雪飛起訴岳陽市人社局非法停發養老金行政訴訟案,於二零一九年九月在岳陽市君山區法院開庭,律師依法指出,養老金本質上是原告的合法財產,被告無權停發及要求原告返還服刑期間養老金。

(2)交通局職工被剝奪退休金三十餘萬元

今年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肖敏華,是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區交通運輸局退休職工,她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所患疾病不藥而癒。一九九九年七月後,中共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實施「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搞垮、名譽上搞臭」的滅絕政策,肖敏華被剝奪退休金九年餘,金額累計達三十餘萬元。

在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二零零零年十月,肖敏華被非法勞教,被扣發一年一個月薪金。二零零一年九月肖敏華正式辦理了退休手續。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勞教)被停發兩年二個月退休養老金;連生活費也不曾給過一分錢。

二零零六年九月,肖敏華被迫流離失所。從二零零六年九月開始,肖敏華的退休基本養老金及退休人員應享有的待遇全部被剝奪;二零零八年六月肖敏華被誣判五年(開庭只是個形式),至二零一三年一月五年冤獄期滿,才給她辦發退休養老金。

二零一七年,肖敏華因向群眾講述法輪功真相,被誣判一年。二零一八年九月肖敏華去銀行刷錢,發現沒有錢。肖敏華當時找了相關部門及610負責人,他們說坐牢就要停工資,你先領了的就要扣回來。肖敏華去社保部門去問,他們說肖敏華的退休養老金全部停發了。

上述的六年冤獄、三年非法勞教,肖敏華總計被非法剝奪退休養老金和工資三十餘萬元。

十二、非法限製出行的實例

(1)坐火車出差被無理綁架

湖南省岳陽市湘陰縣法輪功學員廖燦,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七日在岳陽火車站候車時,被警察無理搜查、扣押、限制出行。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七日晚上八點四十分,廖燦和她工作單位六十多位同事,一起去外地參加單位組織的工作會議。在岳陽火車站候車時,她被三、四個乘警要求查看車票與身份證。爾後要求查看隨身攜帶的行李,見行李中只有換洗衣服及日常用品,就說:「沒事,你繼續等車。」

車已經進站,廖燦隨同事一起在站台上即將上車時,過來了六、七個乘警對她說:「你們湘陰縣當地政府領導要求將你攔下,不准你走出岳陽地區」。並以此理由將她攔截至岳陽火車站派出所。

在車站派出所有十幾人圍著廖燦。其中有車站乘警、岳陽樓區維穩辦人員、車站派出所警察等,如臨大敵;而且又把她的行李仔仔細細的翻了一遍,也沒有找到他們想要的東西。

此時,廖燦說:「我去外地是去公司參加工作會議,你們可以去問與我同去的六十多位同事;也可以同我去我工作的公司看看到底是幹甚麼的。你們可否知道:你們這樣無故攔截是沒事找事、執法犯法、侵犯人權;嚴重的干擾了我的正常生活與工作」他們卻以「奉命行事,也沒辦法」為由強行將她扣押在岳陽火車站。

當天晚上十一點多鐘,廖燦的丈夫從湘陰趕到岳陽,想接她回家。但是湘陰縣「610」辦公室主任蔣志偉,及湘賓鎮殷紅強、黃建等人,將她強制帶回湘陰縣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國保大隊警察將她非法銬在鐵椅子裏問話:「你到外地去幹甚麼?是不是去上訪?」廖燦無奈,告訴他們:是去公司開會。並說:「你們這樣做是違法的,干擾了我的正常生活與工作,是侵權行為。」國保大隊警察威脅她說:「你再這樣說,就把你銬上腳鐐手銬,銬起來」。非法審訊她到凌晨三、四點,將她非法銬在鐵椅子裏直至三月十八日上午十點多鐘,並扣留了她的身份證及戶口簿才讓她回家。

十三、非法阻撓律師的實例

(1)長沙公安百般阻撓律師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晚,長沙市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當地公安綁架迫害。被非法關押的學員家屬及他們的律師欲探視卻被長沙公安百般阻撓。律師感歎道:十二月十日是世界人權日,可是我們連探視的權利都沒有!

綁架事件發生後,有家屬為被綁架親人聘請了律師,律師從外地趕到長沙,於第二天去會見當事人時,看守所告訴律師,當事人已於當天被辦案單位接出,「監視居住」。依照法律,因當事人在當地有住所,監外居住也應該送回家進行,或者通知家屬才行,可家屬未接到任何通知,也不知究竟關在甚麼地方。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日,又聘請了律師的法輪功學員家屬與律師一起前往長沙市公安局、檢察院了解到:十三名法輪功學員已於當天從長沙市檢察院移交到了瀏陽市檢察院辦理。律師與家屬又緊急驅車至瀏陽市公安局和檢察院,反映修煉法輪功不違法和看守所不許律師接見的違法問題。但是瀏陽市、長沙市公安互相推脫。瀏陽市公安局說只是公章被借用,其它不知情。長沙公安局說這個是瀏陽市公安局承辦的。

律師隨即陸續通過網上投訴,向國務院、高院、公安部等部門網上投訴長沙市公安局、看守所的違法行為。十二月八日,有律師接到長沙市看守所的電話,要他們接見再等等。

由於害怕被人知道事件真相,面對家屬聘請律師,當地人員避而不見,不肯開門,把律師全拒絕了。律師找到辦案單位瀏陽公安局時,每個辦公室燈都亮的,都有人,見律師來了,都不肯開門,等律師轉身走出公安局大門,裏面人員紛紛開門出來,看律師是否走了。

(2)法院「做工作」脅迫辭退律師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上午,法輪功學員尹蘭英在懷化市鶴城區法院被非法開庭審理,但其妹妹為她請的維權律師未能到庭辯護,被其妹妹因迫於法院壓力而中途辭退。

開庭前夕,鶴城區法院對尹蘭英妹妹「做工作」,要求其答應三個條件:開庭時,不要法輪功人員在場,不要維權律師在場,不要親屬在場。答應這三點,開庭後馬上放人,關多久,判多久,如果不辭退維權律師就判三年。威脅與壓力,使其妹妹終究妥協答應。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上午,尹蘭英被非法庭審,除了尹蘭英的妹妹一人外,其他親友(包括尹蘭英的其他親人)和法輪功學員都不能進入法庭旁聽,全都被攔截在法院大門外。被非法關押一年多的尹蘭英沒有因為辭退維權律師而馬上被釋放,仍被劫回到懷化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善良無辜被迫害,身陷囹圄,請律師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天經地義,為甚麼非要威逼親屬或本人辭退維權律師?顯而易見,就是心中有鬼,不想在法庭上出現與他們這些所謂的執法者不一樣的聲音,走走法律程序,擺擺樣子,為所欲為地遊戲法律,製造依法辦案的假相,達到陷害善良無辜罪惡目的。

十四、株連迫害的實例

(1)遭警察騷擾恫嚇,長沙市劉紅偉被迫離婚

據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報導,湖南省長沙市高橋大市場經營業主劉紅偉女士,遭當地派出所警察多次上門騷擾和恐嚇,為了逼迫她放棄修煉法輪功,610非法組織、市場管理辦、派出所、社區等人員屢次對她和她的家人非法詢問和監控,連她的孩子也不放過。在壓力之下,劉紅偉的丈夫提出離婚。

劉紅偉女士原籍河北保定,她按照法輪功教導的「真善忍」為人處世,鄰里和睦,生意也不錯,一家人生活和美。

但是,610、警察、社區、市場管理辦等人員不斷非法上門騷擾、恐嚇,並且威脅劉紅偉的丈夫,威脅說要強行沒收店鋪,惡意詢問劉紅偉的孩子在哪裏上學、就業等信息,威脅不簽字放棄法輪功就抓走劉紅偉。

由於不斷的非法上門騷擾、恐嚇,劉紅偉的店鋪無法正常經營,家裏人精神壓力都很大,不僅擔心劉紅偉的人身安全和自由受到威脅,更憂心孩子受到不法之徒的傷害。最終劉紅偉的丈夫不堪承受,被迫提出離婚。一個小家庭就這樣被拆散了。

(2)警察使用綁匪手段,綁架兒子逼迫母親

二零二零年五月九日,長沙法輪功學員陳燦向世人免費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警察綁架。警察緊接著就到她家抄家,將家中所有書籍資料抄走。同時,警察還把她在家的兒子綁架至派出所,後一直銬在椅子上,銬得很緊,手腕鮮血直流,額頭上也有傷,並特意讓陳燦看他兒子受苦的過程,以此威逼陳燦說出資料來源。陳燦兒子大概十八歲,警察知道多年來一直是母子倆相依為命。據警察說是所謂的上頭一定要把她作為重點案件搞。

用綁架、暴力虐待兒子來逼迫母親,這不是綁匪的手段嗎?中共警察的這種行為將中共的流氓土匪的本質暴露無遺。

附錄:2018-2020年湖南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情況表(70.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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