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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平原縣公安局合同制惡警李長忠罪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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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六月七日】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七年,李長忠在山東省德州市平原縣國保大隊任職。之前,李長忠在平原縣恩城鎮派出所上班。此人五十多歲,1米75左右的個子,清白臉,眼神很凶殘、狡猾。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大法後,李長忠緊跟迫害政策,賣力迫害法輪功學員。

一、個人信息

姓名:李長忠
性別:男
年齡:50多歲
工作單位:山東省德州市平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職務:合同制警察
家庭住址:山東省德州市平原縣

二、迫害惡行簡述

李長忠在國保大隊時,積極配合平原縣公安局政保科張振義、李峰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平原縣公安局政保科張振義、李峰、李長忠在恩城鎮派出所警察帶領下,非法抄了劉志勇的家,並綁架了劉志勇夫婦。

二十八日,警察又非法抄了李竟海、李登貴和李令仙的家,把他們帶到恩城鎮派出所。李令仙在家人交了4000多元所謂的罰款後,被保了出來。劉志勇、李登貴、李竟海三人被關進了縣看守所。李竟海、劉志勇絕食抗議非法關押。政保科的人往他們家中打電話要錢,李登貴的家人交了1500多元。

特別是二零零六年年底,警察破壞了平原縣多個講真相救人的資料點,非法抄走電腦、打印機、刻錄塔多台。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曹曉燕、宋光喜、張吉運、李樹才、王金華、李培紅等。

為了獲得真相資料的來源,李長忠對濰坊法輪功學員李培紅殘酷迫害。寒冷的冬天,只讓李培紅穿一件單衣,光著腳站在桌子上,不讓睡覺,不讓吃飯等等,逼迫李培紅說出機器來源。李長忠配合濰坊市公安局警察非法抄李培紅的家,組織黑材料等,使李培紅遭受了嚴重的迫害,並被非法勞教2年。同時,法輪功學員張吉運、宋光喜、李樹才也被非法勞教3年;曹曉燕、王金華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六年一月六、七日,李長忠夥同城關派出所所長王傑、其他兩名警察,非法闖入蓮花池村法輪功學員小芳、張洪梅、張洪泉、王秀芹的家,搶走大法書和真相資料,並把法輪功學員綁架到國保大隊,並勒索錢財。

到了國保大隊,公安局副局長楊長林、「610」辦公室主任李峰、國保大隊隊長張振義、李長忠一邊逼問法輪功學員真相資料來源,做所謂的「口供」,另一邊恐嚇家屬交所謂的保釋金。非法關押了法輪功學員一天,直到家人交上被勒索的2000元錢,才放人。隨後,還不斷地上門騷擾。

二月二十一日,張振義、李峰、李長忠綁架了十里鋪鎮東煙台村王姓老年女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把她非法關押到看守所。張振義、李長忠索要了2000元現金,裝入了個人腰包。又逼迫家人交了2000元所謂的保釋金。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李新霞正在家中做家務,李長忠、秦楊和一個姓陳的司機,開車到李新霞家綁架她,李新霞不從,他們把李新霞抬上警車。搶走了李新霞的大法書、真相資料、MP3等,直接把李新霞送進看守所。後李新霞走脫。

李新霞因為掛念家人,後來回來看了看。結果又被張振義、李長忠、秦楊等警察綁架,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段時間後,二零零六年九月,李新霞被非法劫送至濟南第一女子勞教所勞教二年。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警察非法把法輪功學員李寶林綁架送進看守所。看守所值班警察強迫他穿號服、做奴工。李寶林不穿號服、不做奴工、不寫保證書,正念抵制迫害。李寶林老伴和女兒到國保大隊去要人,李長忠不但不講理,不讓見面,還威脅她們:「再來要人,把你們也抓起來。」李長忠、焦紅霞三次讓李寶林交三千元錢和寫保證書,李寶林堅決不配合。

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國保大隊的李長忠、祝立國突然闖入法輪功學員劉俊英家,不出示搜查證,非法抄家,搶走她的大法書籍和煉功音響。逼迫她十月二日到公安局國保大隊,劉俊英不去。劉俊英家人因受警察威脅恐嚇,心驚膽顫,嚇得違心地把她送到公安局國保大隊。李長忠、祝立國、焦紅霞對劉俊英進行非法審訊,最後被勒索現金2000元,才讓她回家。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前後,平原縣公安局「610」警察綁架了法輪功學員王秋菊,李長忠參與了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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