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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七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開庭情況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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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非法強行對七名法輪功學員李力壯、唐竹茵、霍曉輝、丁燕等人視頻開庭,整個過程無視法律,完全是辦案人員在踐踏法律。

七十歲的唐竹茵剛做完手術,身上還掛著引流袋,每天在輸液,身體極度虛弱,本人、家屬、律師都不同意開庭,但法官薛強,2次讓法警強行用輪椅把唐竹茵推出。上午第一次強行把唐竹茵推出後,因她身體過度虛弱,都無法正常坐立。律師看到這種情況後,在法庭上問現場的所有人:「這還有人性了嗎?你們這樣做有意思嗎?」法官、法警都啞口無言。後唐竹茵被推回看守所。

下午,法官又突然命令法警,把唐竹茵再次強行用輪椅推出開庭。唐竹茵在輪椅上難受至極,有時趴著,有時側躺著,說話也很吃力。律師再次維護自己當事人的權利,極力反對,法官說「出事我負責」,再次強行開庭。她旁聽的女兒看到後,無法承受母親受到如此的虐待和痛苦,當庭質問法官,被法警強行推出法庭。

李力壯不同意視頻開庭,要當面與法官和檢察院公訴人對質。但是法官薛強讓法警「強行把李力壯抬出來」。在開庭過程中,李力壯再次拒絕視頻開庭,又被法警強行架起來開庭。法官薛強問他是否有要求迴避的事情,李力壯依法回答說:要求共產黨員迴避。法官蠻橫地一揮手:「不採納!」

按照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八日最高法院的通知《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和規範在線訴訟工作的通知》,在當事人不同意視頻開庭的情況下,法院是不能強行開庭的。法官薛強明知有這條規定,還問李力壯是否知道有這條規定,但是仍然強行開庭。表現出了邪黨冠冕堂皇的法律,只不過是一紙空文。

李力壯用法律條文證明自己無罪時,法官用揶揄的口氣嘲笑他:你還知道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啊?說完,馬上下令把李力壯的話筒撤掉,並令兩個警察站立兩邊,按住李力壯的兩個肩膀,控制不讓他動。

檢察院公訴人封光誣陷說,幾名法輪功修煉者,在二零二零年一月到四月期間有組織的,每個人撥打了幾萬個號碼。但連法官和下面的律師、家屬都知道,那是不可能的,疫情期間有很長時間都限製出門,幾天只能出一次門,出門還限制很短的時間,從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到四月八日被綁架,不到100天的時間,而且中間正是疫情高峰,限製出行的時間和次數,怎麼可能有時間打出幾萬個號碼?違背常識啊!檢察院公訴人還不斷威脅說:「認罪,承認自己撥打了幾萬個號碼,就少幾年,否則就多判幾年。」而且所謂幾萬個號碼,即沒有撥打的手機卡號碼,更沒有在通訊公司調出的通話記錄,也沒有收到電話的人證,一個人證物證都沒有,無憑無據,就要重判,荒唐至極。

開庭期間,多名法警,就站在幾名辯護律師旁邊,就像看管犯人一樣,看著律師的一舉一動,並隨時按照法官的要求,剝奪律師說話的權利。律師基本沒說過幾句完整的話,都被強行搶掉麥克風或打斷。同時法官還要求法警檢查所有人,是否有人用手機錄像錄音,擔心開庭情況被公開。

其中一名律師,提出對法輪功修煉者判刑,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被法官宣布」發布反黨反國家反動言論,逐出法庭」。

律師董前勇舉手要發言,還沒說出口,法官立刻命法警上來要把他架走。董前勇苦笑說:我還沒發言呢!法警只好作罷。

李力壯、李豔清、唐竹茵等人,提出自己是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是做好人,同時自己身體的疾病在煉功之後都不翼而飛,是無罪的,也希望所有人能回歸善良,在疫情期間平平安安,都被法官強行打斷,不允許說。李力壯曾是黑龍江省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的骨外科醫生,20多歲時修煉法輪功之後,就因為醫學技術過硬和極其突出,人品好,不收患者紅包,受到醫院領導的重視和患者的一致好評。

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檢察院,置冠冕堂皇的法律和各種規定於不顧,當庭踐踏法律,誣陷法輪功學員,演戲走形式的開庭。而這種所謂「開庭」,在中共統治的中國大陸,是見怪不怪,習以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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