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林才是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和重要成員,在任期間濫用職權、枉法裁判,侵犯公民人身權利,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情節特別嚴重,致使無辜的法輪功學員被投入監牢,遭受不應承受的慘烈迫害,甚至有的失去生命、家破人亡。
張林才,河北南宮人,64歲,2017年5月退休。據公開數據顯示,1999年4月起,張林才任天津市武清縣法院副院長;2003年9月起,任中共天津市武清區委政法委副書記、政法辦主任、防範辦主任(兼);2007年1月起,任天津市武清區法院院長;2016年12月被免職。
一、張林才任武清區法院副院長時期發生的冤假錯案
1999年4月至2003年8月,張林才任天津市武清區法院副院長期間,至少12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他們是:1)劉金鳳,2000年4月枉判4年;2)李萬仿,女,2000年底枉判3年;3)劉麗新,女,2000年11月枉判3年;4)趙翔,女,2000年枉判3年,庭審不通知家屬,法庭上不允許個人辯護;5)聶寶利,2001年枉判3年半;6)李廣文,男,2001年枉判7年,編造了很多假證據、假證人;7)時宗飛,2001年1月枉判8年;8)劉文良,男,2001年1月枉判10年;9)李淑媛,女,2001年1月枉判10年;10)趙國俊,女,2001年1月枉判2年;11)朱士歧,男,2002年枉判5年;12)蔣書雲,女,2002年枉判5年。張林才對以上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案例一、聶寶利因被非法判刑 遭酷刑折磨2度命危
聶寶利,男,50多歲,武清區津武電子有限公司職工。2001年1月17日,聶寶利被武清區刑警隊綁架,然後送進武清區看守所非法拘留。被折磨得身體由原來的64公斤降到只剩下40公斤,5個月後,他被武清區法院非法判刑3年6個月,送進天津市第一監獄。
在第一監獄關押3個月後,又轉送天津港北監獄繼續迫害。在港北監獄,聶寶利腹部經常疼痛,吃不下飯,走路都非常艱難。監獄看他的生命有危險,怕承擔責任,2001年11月30日被「保外就醫」回家。2002年9月份,武清區公安局、「610」(凌駕於公檢法司之上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下同)不法人員把他劫持回港北監獄,遭強行灌食、鋼針扎手指、扎腳心、往鼻子上抹氨水、脊骨被摔裂、輸不明藥物等殘酷迫害。直至聶寶利被迫害致生命垂危,監獄才再一次通知家人把他接回了家。
◎案例二、劉文良被非法判刑10年
劉文良,男,天津市武清區楊村鎮法輪功學員。2001年1月,劉文良被武清國保夥同育才路派出所、大孟莊派出所綁架。後武清國保大隊夥同育才路派出所並勾結武清檢察院、法院對劉文良進行構陷,非法判刑10年,在天津市港北監獄遭受迫害。
◎案例三、李淑媛被非法判刑10年
李淑媛,女,55歲,天津市武清區楊村鎮法輪功學員。2001年1月,李淑媛被武清區楊村鎮泉州路派出所綁架,後武清國保大隊夥同泉州路派出所並勾結武清檢察院、法院對李淑媛進行構陷,非法判刑10年,在天津市凌莊子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二、張林才任武清區委政法委副書記、政法辦主任、防範辦主任(兼)時期發生的迫害
2003年9月至2006年12月,張林才任武清區委政法委副書記、政法辦主任、防範辦主任(兼)期間,至少7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他們分別是:1)薛桂清,女,2004年2月枉判4年;2)馬永月,男,2005年7月枉判3年;3)魏泉(魏全),男,2007年枉判3年半;4)張永奇(張永齊),男,2004年枉判3年;5)王連勇,男,2004年枉判8年;6)劉繼國,男,2005年枉判4年;7)沙立田,男,2006年枉判5年。
至少10人被非法勞教,他們分別是:1)張國慶,男,2004年非法勞教1年;2)羅遠欽,男,2004年4月非法勞教2年;3)吳建忠,男,2004年8月非法勞教1年半;4)徐向鳳,女,2006年2月非法勞教1年半;5)趙翔,女,2006年2月非法勞教1年半,因絕食反迫害結果勞教不了了之;6)楊玉鎖,男,2006年非法勞教1年半;7)趙國俊,女,2006年3月非法勞教1年半;8)張玉珍,女,2003年8月非法勞教1年9個月;9)於榮香,女,2003年非法勞教2年半;10)高士華,男,2004年9月非法勞教1年半。
薛桂清被監獄迫害致死;馬雲華、董敬雲、徐靜蘭、劉金華、劉學海等因屢遭迫害離世;姚士蘭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多人被綁架、抄家、非法關押。張林才對以上迫害負有直接、主要責任。
◎案例一、薛桂清歷經數種酷刑,含冤離世
薛桂清,女,56歲,天津市武清區法輪功學員。2004年2月被非法關押,冤判四年。2005年7月,薛桂清被天津女子監獄長期迫害的身體虛弱,面黃肌瘦,在這種情況下監獄想推卸責任,通知家屬將她保外就醫。回家後,天津女子監獄獄警多次到她家騷擾,2006年2月,獄警再次非法強行將她帶回監獄繼續關押迫害。
由於拒絕放棄信仰,薛桂清遭到監獄獄警的殘酷折磨。包括,毒打折磨、凍、餓、銬、不給水喝、不讓大小便、捆在死人床上等種種迫害手段。薛桂清絕食抗議迫害,監獄實行了野蠻的灌食。24小時用銬子銬著她。給她強行灌食後管子24小時插著,手腳被銬著,不許上廁所,強迫在室內解大小便,有時來不及,只好拉在褲內或床上。冬天她被凍得渾身發抖、臉紫青,也不許蓋被子,有時獄警滅絕人性將她的衣服扒下,還吹著電風扇。
直到把薛桂清迫害得奄奄一息,生命垂危,為了不承擔責任,2007年3月14日,天津女子監獄通知家屬,將被迫害得體重只剩下五六十斤、奄奄一息的薛桂清接回家中。兩天後,薛桂清於2007年3月16日含冤離世。
◎案例二、姚士蘭屢次遭關押 遭強灌鹽水、注射不明藥物 數次命危
姚士蘭,女,67歲,武清區大鹼廠鄉人。2006年3月15日,大鹼廠派出所夥同武清國保大隊警察跳窗進屋,非法抄家並把姚士蘭綁架到武清看守所。在看守所她絕食45天,被強制灌食,幾次出現胃出血,下身癱瘓失去知覺,體重被迫害得只剩下70多斤,才被允許保外就醫。
2007年4月4日下午,本村治保黃守慶,大鹼廠派出所、武清國保大隊警察再一次闖入姚士蘭家,將姚士蘭劫持到武清看守所非法關押,後非法判刑3年半。
在女子監獄五監區,大隊長石、殷二人,為了逼迫姚士蘭「轉化」,使盡招數迫害她。安排了4個刑事犯包夾,記錄她的一舉一動,然後向隊長彙報。姚士蘭絕食抗議對自己的關押迫害,惡徒們就把她綁在床上,把雙手銬上,拿開口器把嘴和牙撬開,插上口飼(一種灌食的工具)灌鹽水,這一插就是十天十夜,然後再換一個。開始灌很重的鹽水,她非常難受,就大聲喊:「他們迫害我,給我灌鹽水。」後來他們改用鼻飼(從鼻子灌食)折磨她。
姚士蘭被迫害得不能說話了,經常昏迷。在她昏迷不醒之時,獄警強行抓住她的手按了手印,還錄了像,以逃避「責任」。2007年11月23日,姚士蘭被迫害致命危被保外就醫。
◎案例三、馬雲華等5名法輪功學員等因屢遭迫害 身心受創 含冤離世
馬雲華,女,63歲,天津市武清區梅廠鎮張大莊村人,1998年走入大法修煉,身心受益,扔掉了多年的藥罐子,無病一身輕。1999年大法蒙冤時進京上訪,證實大法,曾3次被綁架去看守所,並被非法抄家,使其身心受到嚴重摧殘,於2004年5月含冤離世。
董敬雲,女,57歲,天津市武清區河北屯鄉李大人大隊劉槐莊人,1997年得法修煉後,身患多種疾病全都好了。1999年7﹒20邪惡迫害開始後,她一直頂著壓力講真相。遭到大隊書記孫國喜追到家中翻箱倒櫃、搶走大法書籍並威逼恐嚇。在中共邪惡的長期迫害下,舊病復發,於2004年7月含冤離世。
徐靜蘭,女,73歲,天津市武清區白古屯鄉小天村人,1997年得法,修煉後全身的病都好了。1999年7月20日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以後,鄉610、派出所對老人的家庭進行多次非法抄家、監視、騷擾。老人沒有退縮,堅持修煉。2000年2月27日在參加法會時,全家8口人(老人在內)同時被非法拘留,被勒索罰款7000元,次子、三女兒先後被非法勞教。在邪惡的種種迫害下,老人身心受到極大摧殘。於2004年黃曆7月21人突發冠心病含冤離世。
劉金華,男,57歲,天津市武清區大良鎮田水堡村人,學法前曾患有糖尿病、肝硬化等多種疾病,學法煉功後不治自癒,1999年7.20後,在電線桿上寫法輪大法好,被勞教三年,期間舊病復發,被家屬接回,回家後通過再次學法煉功,疾病再次消失。然而鄉派出所曾多次上家騷擾,於2004年陽曆年,派出所將錄音機和講法磁帶強行拿走,並於第二天查抄講法書籍,沒有搜到任何東西,劉金華因不堪騷擾和迫害,舊病復發,於2005年2月7日含冤離世。
劉學海,男,54歲,天津市武清區楊村鎮法輪功學員,中國建設銀行職工。2002年10月29日,由泉興路派出所夥同刑警隊、武清國保、「六一零」不法人員綁架了李順華、丈夫劉學海和女兒劉穎一家三口。並對李順華非法勞教3年。劉學海在妻子被綁架,所在銀行與武清國保、「六一零」和泉州路派出所等各方面的不斷騷擾迫害的巨大壓力下病倒了。
在李順華被非法勞教迫害期間,劉學海的幾次病危通知送到板橋勞教所。一個好端端的三口之家,在中共所謂的「和諧社會」下致妻離子散。劉學海終於承受不住於2006年8月22日含冤離世。
◎案例四、多人被綁架、抄家、非法關押
1、劉麗新,女,2006年2月26日被泉州路派出所綁架,當晚拘留在武清看守所。時任看守所所長耿其成勒索劉麗新(被綁架時兜裏的所有錢不給)及其家屬一千元錢。
2、沙立田,男,2006年6月18日被大孟莊鄉派出所綁架。6月19日被綁架到武清區看守所。在看守所被灌不明藥物至呆傻狀態,還被非法判刑五年,至今(2011年4月)沒有恢復。
3、張秀豔,女,2004年4月,被派出所綁架,並從家中抄走大法書籍和小錄音機等私人物品。後被送到武清區看守所拘留十五天。2005年2月10日晚上八點,又被派出所綁架,當天夜裏十二點前直接送到武清區看守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在看守所,被強行餵了一種不知名的白藥片,吃後身體明顯感覺不舒服,記憶了下降,大腦反應遲鈍,對精神及中樞神經的迫害作用很大。
4、楊學蘭,女,2006年秋被武清開發區派出所綁架,非法關押在武清看守所十天,被迫害致奄奄一息才放她出來。
5、國少增,男,2006年臘月二十六被河西務派出所綁架至武清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又抄走大法書和資料。
6、梁玉萍,女,2004年被泉州路派出所綁架,遭到惡警搧耳光,非法關押到看守所五天做奴工,後勒索了家人幾千元錢才放回家。
7、張玉蘭,女,2004年4月25日被黃莊派出所綁架到看守所半個月。2005年4月被陳嘴派出所綁架,送武清看守所拘留半個月。
8、秦桂芳,女,2005年3月30日秦桂芳的丈夫被綁架,秦桂芳到武清區國保大隊要人,遭警察毒打致無法行走。2006年11月,秦桂芳到城關鎮市場趕集,在集上遭警察綁架,面對圍觀路人的指責,警察行惡沒能得逞。自從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十年之中,秦桂芳遭受到多次的非法監禁、酷刑折磨及頻繁的騷擾,致使她的身體愈發衰弱,2009年含冤離世。
9、趙秋華,女,2006年8月在武清開發區講真相時,被便衣特務構陷遭武清開發區派出所綁架,並被非法拘留十天。
三、張林才任武清區法院中共黨組書記、院長時期發生的冤假錯案
2007年1月至2016年12月,張林才任天津市武清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期間,至少11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他們分別是:1)石玉平,女,2007年12月枉判3年半;2)姚士蘭,女,2007年枉判3年半。3)黃尊靜,2008年枉判5年;4)趙飛,女,2008年10月枉判5年半;5)張瑞山,男,2008年10月枉判5年;6)劉學平,女,2009年枉判5年;7)王士君,女,2009年枉判4年;8)楊健(楊建),女,2010年枉判5年;9)高志勇,男,2016年9月枉判4年半;10)李紅玉,女,2016年11月被非法庭審,枉判3年半;11)王淑敏,女,2016年10月被非法庭審,枉判4年半。張林才對以上迫害負有直接、重大責任。
◎案例一、楊建被非法判刑5年 曾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楊建,女,40歲左右,武清區梅廠鎮稗店村人。她畢業於山東濟南工業大學,原是一家國企的工程師。
2010年9月15日,楊健被梅廠鎮派出所夥同武清國保大隊綁架。當地公安檢察機關沒經家裏任何人同意就到學校威逼恐嚇孩子作偽證。武清區「610」人員操控當地公檢法系統,冤判楊健5年徒刑,關押在天津女子監獄。
楊健在獄中遭受各種迫害,挨打是經常的。有一次被9個警察用不明藥物打眼睛、打鼻子眼,使楊健不能呼吸,人就像死了一樣,警察以為人已死,就給她準備了壽衣─一條黑色的連衣裙。2013年1月10日晚,楊健父母接到天津女子監獄電話通知,楊健已被迫害致精神失常送入監獄醫院。在後來父母會見她時,她對父母說:我還能不能回家啊?當時冬天她只穿一件單衣。
父母天天在為她的性命擔憂,好不容易盼到了她出獄的那一天。僅僅半年過後,2016年6月25日晚,楊健再次被梅廠派出所夥同武清刑警綁架,在刑警隊她被粘膠帶纏身不能動,然後關進鐵籠子裏。2017年,楊健再次被武清區法院冤判4年半。
◎案例二、高志勇(男)被非法判刑4年半
高志勇,男,中石油倉庫職工,家住天津武清區黃莊鎮。
高志勇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嚴重的十二指腸潰瘍病痊癒。高志勇為人樸實厚道,在單位他按真善忍做人做事,勤勤懇懇、得到單位一致認可的優秀員工。
2015年11月5日,天津武清區黃莊派出所警察和武清區公安分局刑警隊以高志勇控告江澤民為由闖入高志勇家非法抓捕、非法抄家,抄走2台計算機、2台打印機、現金數千元。
2016年5月20日上午,天津武清法院對高志勇非法開庭,律師出庭為高志勇做無罪辯護。律師問高志勇:「你家屬委託我作你的辯護人,我曾2次去看守所約見你,看守所和駐所檢察官都說你不配合,不見律師,你家裏人非常擔心,你為甚麼不見律師?」高志勇回答:「我根本就不知道律師來約見,沒有人告訴我。」律師與高志勇當庭對話,證實了武清區看守所警察和駐所檢察官利用欺騙手段阻止律師會見當事人。
2016年9月29日,天津市武清區法院對高志勇下達非法刑事判決書,高志勇被非法判刑4年6個月,被非法關押到濱海監獄迫害。
◎案例三、未通知家屬和律師 李紅玉、王淑敏被秘密開庭
1、李紅玉,女,家住天津市武清區梅廠鎮。2016年9月24日下午,李紅玉在梅廠鎮集市發放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資料時,被武清區梅廠鎮派出所、武清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非法抓捕、非法抄家。11月8日,家屬委託律師到武清看守所和李紅玉見面。律師會見後本以為得一段時間後才能走法律程序,結果11月29日,武清區法院在沒通知律師及家屬的情況下秘密對李紅玉非法開庭。11月29日上午8點鐘,律師到梅廠鎮派出所找到具體辦案警察,詢問案件情況,被告知:案子已轉到武清區公安局刑警隊,隨後律師又去刑警隊詢問案件進展情況被告知:李紅玉現在就去開庭。律師馬上趕往看守所去見李紅玉,警察說:人已經去法院開庭了。律師又馬上趕往武清區法院,要求法警轉告審判長:請求旁聽。法警轉身把門鎖上再也沒有回來。律師在門外一直等到開庭結束。律師和家屬要求見主審法官,被拒絕。李紅玉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2、王淑敏,女,天津市武清區高村鄉法輪功學員。2014年11月4日講真相時,被當地派出所綁架、戴上手銬腳鐐,關了二十四小時。武清區公安國保、派出所非法抄家,搶走計算機兩台、打印機一台、全部法輪大法書。11月5日,家屬拿一萬元「取保候審」。
2016年3月3日,武清法院通知王淑敏去一趟,並給王淑敏下達起訴書,同時通知3月15號非法開庭。四月份又通知王淑敏再次開庭,此次王淑敏沒有去開庭被迫離家出走。10月2號高村派出所再次綁架王淑敏,並非法關押在武清看守所。親友請的律師給主管法官殷建打電話,法官一再推脫敷衍,一會說出差,一會說忙沒時間,律師只好預約去見當事人。可就在律師10月25號下午會見王淑敏時才知道,武清法院在沒通知律師、沒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已於25號上午匆忙非法開庭。律師和家屬又到法院要求見一見主管法官,法官拒絕見律師態度還很蠻橫。王淑敏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上述迫害事實,血淚斑斑,張林才背著難以償清的罪行。張林才為中共賣命,如今被中共卸磨殺驢,應驗了「善惡有報」的亙古天理。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
人們都知道,修煉法輪功沒有違反中國的任何一條法律,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終會有結束的一天。希望公、檢、法人員珍惜自己和家人,在辦案中運用「槍口抬高一釐米」的智慧,做個聰明人,不給中共當陪葬,不給上級當槍使,不再步張林才的後塵,給自己和家人留條後路。
在此,再次善勸有緣人,珍惜神對人的慈悲,抓住轉瞬即逝的機緣,靜心聽一聽身邊法輪功學員的心聲,儘快從內心與中共切割,退出中共黨、團、隊,才能走過上天淘汰中共的劫難,走向光明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