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自己對婚姻的幾點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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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我是一名大陸青年大法弟子。一九九八年我與父母同修得法修煉至今。在二十多年的修煉過程中,家裏也經歷過邪黨的迫害,總體來講還算平穩,沒有經歷太大的難關。

近幾年在我的婚姻問題上,父母和我也挺著急。雖然知道自己的執著心不去可能是原因之一,但似乎很難突破。期間讓同修介紹過的適齡女同修有三、四個,由於各種原因也沒有成。同修們說我基點沒擺放正確,要為了有好的修煉環境而結婚,不應該由著自己的喜好。我也認為同修們說的對,但我卻做不到,唉!

關於色慾之心,確實沒去,有時也難以經受網絡上的誘惑等,自己也明白作為修煉人,在這些問題上必須要不聞、不看、不想,寫出此點意在自勉,不能犯這種低級的錯誤。我始終謹記師尊的教誨,不能有婚前性行為,這是不符合修煉人標準的,在這點上始終把握的很好。

在這個過程中想到幾個問題,我認為這些問題也同樣適用於國外同修,寫出來與同修們交流,不在法上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一、關於青年大法弟子找對像結婚的問題

有一點是比較明確的:要隨其自然,不能早戀。這裏的早戀概念不同於常人所說的「早戀」,作為修煉人起碼得等到具備結婚的年齡和條件(比如年齡大於二十五歲、收入穩定、有一定經濟條件)之後才能考慮找對像結婚的問題。

二、關於有的同修遇到的一些魔難

這些同修中存在的問題有:看網絡色情的內容、早戀、婚前性行為、婚後朝三暮四、離婚等。離婚的大多有過婚前性行為或婚後朝三暮四的情況。筆者認為,婚前性行為概念不是單指你曾經與別的甚麼人,就算是跟自己現在的丈夫或妻子也不行,因為你們那時還沒結婚呢,雖然後來結了婚,但從時間先後順序上來講,也違背了神給人規定的正確順序,由此可能會帶來魔難和麻煩。寫出此點意在告誡同修,不要給自己製造額外的魔難,難道堅守正確的先後順序有那麼難嗎?

師尊說:「本來就難,還人為的增加這難,怎麼過呢?你可能因此就要遇到難、麻煩。」[1]

有的同修認為兩人(不論對像是常人還是修煉人)已經訂婚了或者準備訂婚,就帶回家住下了或者在其家過年,理由是當地風俗有這麼個傳統。說到這,這個所謂的「風俗傳統」是變異的惡俗,訂婚不等於領了結婚證。這麼明顯的漏,修煉人怎麼這麼不理智呢?!是凡這樣的,有多少最終沒成分手了的,由此而造成的後果和魔難是很不必要的!有的沒分手也跟這個對象順利結了婚,婚後如果因此來了魔難卻不知道怎麼回事,舊勢力可是在虎視眈眈的看著呢,因為兩人婚前沒做好,時間先後順序不對,雖然後來結了婚,也仍然有漏。

不是說非得舉行婚禮之後才能同寢,起碼也得領了結婚證之後吧。從常人這層理上來講,在現代社會領了結婚證就是合法夫妻了,婚禮是向雙方父母和天地的一個見證儀式,當然能做到婚禮之後那才是真正神給人定的正確先後順序。古代沒有結婚證這個東西,婚禮儀式就相當於結婚證。身為修煉人,如果連「常人」的標準都做不到,那修煉人婚後的斷慾問題還怎麼提上日程?

三、關於父母對子女在此問題上的教導

古人云:子不教,父之過。子女(不論子女是常人還是修煉人)出現這些問題,誰的責任?父母一定有一份!有些同修家的孩子(不論孩子是常人還是修煉人)有婚前性行為,有時與這些長輩同修們交流,他們說忽視了這個問題沒有跟孩子提前囑咐這個問題,甚至孩子結婚前就領對像回家住下時還沒發覺不對,更有甚者孩子在外面談對像亂來也不加阻止。哎,這父母怎麼當的?!假如當父母的提前跟孩子強調了,他(她)不聽,那是子女的責任,到時候假如真有魔難來了,父母同修是不受連帶責任影響的。

有的父母覺的孩子到了適婚年齡時再跟他(她)強調這個問題的嚴重性。晚了!從小就說明此問題的嚴重性還不一定能做好,到了適婚年齡,他(她)早就把握不住了你再強調有啥用?

四、關於修煉人找常人結婚的問題

我認為,修煉人還是儘量找同修結婚吧。

師尊說:「當然了,還有一些年輕的大法弟子啊,和常人結婚,有的真的是被情拖下去了,變成了常人,比常人還常人;還有的人受到的干擾很大,自己覺的心有餘力不足,又怕影響倆人的關係,大法的事情又怕做不好,也知道影響自己的修煉,弄的最後心力交瘁、不知如何是好。其實冷靜下來想想,這些事情都能解決。既然這部法在人世間這樣傳了,在常人社會中選定了這樣的修煉方式,肯定在常人社會上遇到的一切都能解決,就看你怎麼樣去對待家人,能不能用正念去對待它,能不能用一個修煉人的正念講清楚。如果處理的好,那就會好;處理不好,就相反。」[2]

「大法弟子做甚麼事情啊,要多考慮一下還是應該的。你是大法弟子嘛,你要為你的修煉負責,也要為大法弟子的環境負責,所以哪,我想你要能站在這個基點上去考慮問題,你做的事情該不該做和怎麼去做,就知道了。如果把自己擺在第一位,那很可能很多事情做不好,會出問題。你真的是想對大法、對自己修煉負責,你做的事情就會做好。」[3]

五、關於婚後的問題

我未婚,對於這個問題暫且拿別的同修的實例來看吧。已婚同修中也有遇到各種魔難的、甚至離婚的。當然也都是有原因的,修煉上放鬆了或是執著心長期不去可能會招來魔難和麻煩。從身邊的實例來看,修煉人只要恪守修煉人的標準和中華傳統的道德理念,從實際結果來看基本上婚姻不會出大的問題。

六、關於有的同修不結婚了

有的同修打算不結婚了,質本潔來還潔去,純純淨淨跟師父回家。對於這種個人選擇,我表示認同和佩服!

結語

在幾年的堅守和魔煉中逐漸的感受到,在這個「漫長」的過程中,修煉人只要能自始至終的恪守中華傳統道德理念和修煉人的標準、牢記師尊的教誨,基本最後婚姻都不差、不會出大的問題。往往婚姻不幸、離婚等魔難多是由於沒有恪守修煉人的標準、亂來而造成的,這些實例和教訓是深刻的。

師尊在講法中多次講過這個問題,我們修煉人的內心是有這根弦的,但很多同修往往不能警覺,在平時遇到這些事時下意識的跟隨了現在社會上的不良現象。寫出此文,意在與同修共勉,身在塵世,在平時要保持很高的警惕性,與異性要保持距離、恪守中華道統、牢記師尊教誨。

有的同修犯過錯也不要心灰意冷,要改正做好,做好三件事,以後不要再犯!師尊說:「李洪志不會放棄他的弟子、會繼續度他。」[2]「我不喜歡你們自責,一點用都沒有。我還是那句話,摔倒了別趴著,趕快起來!」[4]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曼哈頓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八》〈二零零七年紐約法會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個人當前的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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