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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豐台區81歲郝庭珍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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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市豐台區蒲黃榆二里的法輪功學員郝庭珍,現年81歲,近期被豐台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監外執行。郝庭珍老人要求:立即停止對她的迫害,撤銷一年監外執行的刑期。

郝庭珍老人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三日外出粘貼真相,被豐台區蒲黃榆派出所姓吳的警察發現,綁架至派出所。隨後副所長魏建東帶領多個警察,到郝庭珍家非法查抄,抄走大法書籍一套及大法資料等諸多私人物品。

一月十四日,郝庭珍被送入盧溝橋拘留所,經檢查身體不合格,拘留所拒收,被非法取保候審一年。在此期間派出所警察劉紅軍和居委會劉新婷經常監視其住所,並多次騷擾她,影響她的正常生活。

二零一九年五月,郝庭珍向居委會和街道黨委辦正式遞交退黨申請,聲明:我修煉法輪功,不符合共產黨的要求,聲明退出共產黨。他們不但不給退,還多次催要黨費,郝庭珍表示:我已聲明退出共產黨,不交。

二零二零年十月,郝庭珍被帶到東方醫院檢查身體,不合格。

十一月,北京市豐台法院對她罰款1000元,並非法帶到豐台區盧溝橋看守所,隨後又帶她去指定醫院做檢查,經量血壓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北京市豐台區法院刑庭法官胡春生、書記員劉瑞珍參與非法審理,郝庭珍被開除黨籍。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法院帶郝庭珍去司法局,將她手機鎖定跟蹤,並強行要求履行他們的非法程序:即每天打卡三次,通電話一次,每月彙報一次。郝庭珍均不配合,一概否定這種迫害,要求立即停止對她的迫害,撤銷一年監外執行的刑期。

1、北京市豐台區蒲黃榆派出所
地址:北京市豐台區蒲黃榆一里3號樓 郵編:100075
電話:010-67612528、67647380
參與迫害的警察:
吳某某:
副所長 魏建東:13521902323
警察 劉紅軍:13911894908

2、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地址:北京市豐台南路69號 郵編:100070
電話:010-83835245、83835461

責任法官:刑庭法官胡春生18600857573
書記員劉瑞珍15210505116

3、北京市豐台區司法局
地址:北京市豐台區豐台北路75號 郵政編碼:100161
電話:010-63813854
傳真:010-63896983
電子郵箱:sfjbgs@263.net
局長:廉峰
副局長:吳雪芳、佟穎13520489290、崔林13910181688、張薇

4、北京市豐台區政法委
書記:吳繼東
副書記、公安局長:王新元
部份成員:翟光紅13911292007 、王秋宇15810810673 、張兆陽13401096894
鄭經傑13031160318、張義勛13146809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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