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矛盾真的在修煉面前解決不了嗎?
師父說:「修煉人你在哪都是個好人,你要考慮別人,在家裏為甚麼不能考慮、體貼自己的丈夫呢?我們不是要給未來人類留下最好的嗎?倆人都是修煉人,你考慮我,我考慮你,怎麼還能談離婚呢?那牢不可破啊。」[1]
在家庭中,我們也要做個考慮別人的好人。作為夫妻,彼此之間很熟悉了,優點、缺點都看的很清楚,我們更應該寬容對方,理解對方,為對方著想,站在法上看問題、思考問題,甚麼夫妻矛盾不能迎刃而解?!
我得法時還在上大學,當時的想法就是想找個修煉人。後來如願以償。但是並不是自己理解的那樣,對方如何如何。一直糾結了十幾年,也想到了離婚,曾經也差點走到那一步。有一天,我就在想:我抱著個人觀念這是修煉嗎?修的是個人觀念,放不下的還是個人觀念,我應該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當我自己的觀念轉變過來時,發現再看問題變化了,同時會發現自己過去的想法很可笑很愚蠢,當時還當作真理去堅持。
離婚在今天是變異的社會形式,遠離了神佛的教導。我們要最大限度去符合常人社會狀態,但絕不是符合這種變異的離婚形式。而且夫妻同修之間也要修,就像師父法中講的協調人也是修煉人,同樣會遇到矛盾,不能遇到矛盾就繞開走。不能站在法上看問題,找自己,只能陷到矛盾中不可自拔,到哪個環境都是如此,不單單是夫妻同修之間。
當我走過來這一步時,很為那些走到離婚階段的夫妻同修惋惜,沒有走好師父安排的夫妻同修共同精進之路,耽誤了很多寶貴時光。身邊也有夫妻同修長期陷入矛盾之中的,也有動不動要離婚的。珍惜大法修煉的好時光,我們可以求師父幫助,這也是信師信法的體現。我們真的有想改變自己的想法,師父一定會幫我們走好修煉路。
夫妻之間修的好,也是在證實法,同樣能啟迪眾生的善念,能使眾生得救。
個人現階段的一點認識,不對之處,請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六》〈亞太地區學員會議講法〉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個人當前的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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