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重慶張小琴勸善被枉判三年半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重慶涪陵區現年58歲的法輪功學員張小琴,被綁架構陷大半年,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被重慶南川區法院非法庭審,近悉被枉判三年六個月。

張小琴女士 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在涪陵講真相被構陷,被涪陵區國保警察綁架、抄家。抄走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等物品。七月二十四日,張小琴被非法批捕。

九月下旬,張小琴被構陷到檢察院。後來構陷張小琴的材料被送到重慶市南川區法院。張小琴被從涪陵看守所轉入南川區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重慶南川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張小琴,不允許親友旁聽。除代理律師外,她的女兒作為家屬辯護人,也參加了辯護。

非法庭審中,公訴人問張小琴給兩位舉報證人說了些甚麼,張小琴說:我只是勸善,叫她們要做個好人。張小琴陳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的經歷,她還列舉了親朋好友因為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而得福報的幾個真實事例。

律師也指出:他們這些法輪功修煉者都是心地善良的人,叫世人做個好人得平安而已。

張小琴未修煉的女兒在辯護詞中寫道:媽媽30幾歲時一身病,修煉後都痊癒了,58歲的她現在身體非常健康。爬樓梯一陣風似的,睡覺十幾秒鐘就入睡。吃苦勤勞,從不佔小便宜,誠實,守約守信……

法官沒有允許張小琴女兒當庭讀辯護詞,只是書面提交給法庭。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日,張小琴在疫情期間,因為告訴世人瘟疫中的千金良方---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而被非法拘留。雖因疫情沒有送拘留所,卻因此加重枉判。

近日,張小琴被南川區法院枉判三年六個月。

重慶市南川區檢察院地址:重慶市南川區辛子莊路,郵編:408400
南川檢察院電話:023-64563216,023-64563222,傳真:023-64563288
南川檢察院檢察長:趙磊
副檢察長:陳東:023 71423665 71400000(宅) 13908254125
紀檢組長:塗啟勇:023 71421101 13658499388
副檢察長:舒紹洪:023 71429767 71420664(宅) 13908254903
南川檢察院檢察一部:負責人劉繼勇,檢察官汪潔、韋勇。檢察二部負責人張立江,檢察官凌雲、王國慶、何熠。檢察三部:負責人任本梅,檢察官黃學濤。檢察四部:負責人楊紅偉。檢察五部:負責人李光堂,檢察官吳登峰。檢察六部:負責人任燕,檢察官張靜。
重慶市南川區法院地址:重慶市南川區南大街延伸路
郵政編碼:408400
聯繫電話:023 71435859 傳真:71435861
審委會法官:
孫養統 院長
蒲曉波 副院長 :023 71435981 71420685 13908254676
饒川 副院長:023 71435856 71429699(宅) 13908254161
石林 副院長 三級高級法官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