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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蘭州市袁秀英遭冤獄酷刑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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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甘肅蘭州市法輪功學員袁秀英,一九九六有緣修煉法輪大法。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被中共非法抓捕,非法判刑兩年半,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被釋放。下面是她被迫害的經歷。

─、非法抄家、銬於老虎凳審訊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七日,袁秀英和同修出去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十八日早上大約七點鐘左右,一群不明身份的人突然闖入家中,隨後被非法抄家、非法抓捕。後來才知道,這些不明身份的人是通過監控找到家裏。

在非法抄家的過程中,前前後後共有十一人,沒有一人出示任何證件,一進門就對著袁秀英「啪啪」照相,這些人中有男有女。小區的、街道的,當問及他們是哪裏的?是幹啥的?請出示證件?沒有任何人回答,就在她本人看不見的其他幾個房間裏亂翻,(只能聽見聲音),而她本人直接被兩個不明身份人反銬在床上,還使勁把銬子往下壓,一會兒她的手就發青、發紫了。她要求來人報姓名、工作單位,並且出示相關證件時,如:工作證、身份證、搜查證等,他們根本不理會,其中一個男子說了一句,「到時候你就知道了」。他們一邊非法抄家,一邊還在不停的打電話叫他們的人到袁秀英的家中來。後來她被強行拽扯到有大法書籍的房間強行拍照。大約十一點多,這一群人強行把袁秀英抬下樓去。她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隨後被強行塞進一輛沒有掛車牌號的車裏,送到了當地渭源路派出所。被銬在老虎凳上,開始了非法審訊。在那裏,她見到兩位同修也被銬在了老虎凳上正被非法審訊。

二、非法審訊、強行抽血、檢查身體

到了渭源路派出所,袁秀英再次要求他們報姓名時,其中一個給報了一個假名,他說他叫「李尚德」(這也許是同修們給他講真相時取的化名吧)。被銬在老虎凳上,非法審訊,不報姓名、不配合,不回答他們的任何問題時,他們就自問自答,並且還打印出來讓本人簽字。

當天傍晚天快黑時,他們換了一輛還是沒有掛車牌號的黑色「桑特那」小轎車,把袁秀英及其他兩位同修送到了公安醫院做體檢,(聽說沒有體檢報告看守所一般不收)。在所謂的檢查過程中,因袁秀英不配合,他們就強行壓住抽血,特別是他們沒有採集到心電圖、胸電圖及肺部檢查時,兩個男士就強行將袁秀英壓住進行第二抽血。十八日夜裏十二點多鐘,袁秀英及其他兩位同修,被送到了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她就這樣穿著一身睡衣及拖鞋被非法送了看守所。

三天後,蘭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一個自稱叫魏東(其實他叫蘇俊東)的人和另外一個警察到看守所非法提審時,袁秀英第四次問及他們的姓名,身份證時,他們還是不出示,只說是市局的,他們拿來的所謂的審訊問卷上也都沒有填寫單位、姓名、電話及相關信息,只是一張白紙。他們只在上面寫他們的提問和回答。袁秀英堅決抵制這種執法犯法的違法行為,拒絕回答他們任何非法提問的同時,也反問他們「為何不在這張你們應該填寫的地方,把你們應該填寫的部份填上?」蘇俊東回答說,「我們回去會把這些填上」,按常規,他們辦案,應該先填寫,你回去填寫當事人怎麼知道寫的內容?對於這樣嚴重違規行為,還說讓袁秀英不要操心了。非法抓人事關重大,怎可不問?以後多次非法提審時都是以空白表的形式出現。

三、看守所十三隊隊長李莉濫用職權迫害

(一)上大銬致脊椎骨折

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兩年半期間,袁秀英為了維權,多次向看守所十三隊的管教人員索要紙和筆,她們總是以各種理由、藉口推脫、拒絕,其實從根本上來說,他們同樣是在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政策。所以在看守所要維護法輪功學員正當的合法權益也是很難,當你要拿起法律武器時,她們在行動上會百般阻撓。袁秀英就是為維護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被蘭州市看守所十三隊隊長李莉濫用職權、濫用刑具而被致傷,導致後脊椎出現擠壓型骨折(有勞改醫院出具的鑑定報告)。

1、事情是這樣的:

袁秀英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期間,始終堅信,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在中國是完全合法的,法輪功學員無罪、法輪功學員沒有犯法,講真相救人沒有錯,是大善的舉動,被無辜非法抓到看守所,是那些執法人員在犯罪。要挽救他們,就得讓他們知道,他們在犯罪,於是向看守所十三隊的管教人員索要紙和筆,目的還是希望那些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的人知道,這樣做是錯的。這件事原本跟看守所沒有關係,可六次借紙筆都被拒絕。

一天袁秀英煉功。一牢頭獄霸李燕不讓煉功,還出手打人,把口水往袁秀英臉上吐,不讓上廁所等,袁秀英脫掉馬甲抗議,李莉知道後,不僅不阻止打人的這一錯誤行為,在一定程度上還助長牢頭獄霸的囂張氣燄。反而以不穿馬甲為由,強行給受害人袁秀英動用刑具上大銬。

第二天,正好是看守所十三隊大隊長李莉當班,一大清早,李莉就來到當時被非法關押袁秀英的號室裏,就問:「袁秀英,你為何不穿馬甲,你必須穿上。」袁秀英表示,她沒犯法,要借紙筆控告辦案單位非法抓人,而李燕打人。剛說完,李莉一句話沒說,轉身就走了,大約過了十幾分鐘,李莉來到監室門口的鐵門外,門都沒有開,她站在鐵門外說,袁秀英,我給你兩個條件:一個是你把馬甲穿上,一個是給你串鐐(就是一種酷刑,把雙手和雙腳全部串到一起,讓人站不直,只能縮成一團,走不了路,手拿不了東西,連吃飯穿衣、上衛生間等等甚麼都幹不了)。袁秀英說,兩個都不接受,一是她沒犯法,二是李燕打人,戴鐐的應該李燕,李莉還是二話沒說,轉身又走了。

中共酷刑示意圖:手銬腳鐐
中共酷刑示意圖:手銬腳鐐

沒過幾分鐘,李莉派犯人叫袁秀英出去。當時袁秀英還在想,是不是李莉調查事情原委,就隨同走了幾步,剛走到門口,她覺得不對,可能是要給上大銬,就往回退,而兩個犯人就把袁秀英往外拽,拽到過道的第一監室門口,在那裏已有一個叫丁潤平的男隊長帶領兩個男犯人在那裏了,拿著腳鐐和手銬。一上來就開始對袁秀英施刑,在強行施酷刑的過程中。丁潤平用盡全力使勁把袁秀英往下壓,因為當時那些男犯已經把袁秀英弄到地上坐著了,丁潤平用盡男人的力量按住袁秀英的雙肩和脖子使足勁的把她往下壓時,當時袁秀英就聽見她的後大椎「喀嚓」一聲,立刻感到她後大椎骨折了,因為那聲音就是骨折的聲音,她當時想:沒事,可她卻癱軟了。

時間是大約二零一七年的十一月二十八日,就這樣她被看守所十三隊大隊長李莉,在不問事實、不調查原由、不嚴逞打人兇手而放縱牢頭獄霸的情況下被上了大銬。當時銬子銬的特別緊,後來她的雙手就腫起來像麵包,是一個好心的隊長在巡視時看到,才叫來了男犯人給她鬆了鬆手銬,而整個過程中,李莉沒有問罪過牢頭獄霸李燕,為何打人、罵人。

在被銬期間,不能上廁所,吃不上飯,長期蹲著,喝不上水,晚上睡覺更痛苦,上不了床,不能翻身,睡覺不敢動,一動被子跑路了,整個身子被銬到一起縮成一團,腿伸不了,被子蓋不上,十一月的天很冷。一動被子就離開了身體。所以在看守所將袁秀英非法上大銬致傷致殘後,又被這樣長時間銬著更加加重了她後大椎傷勢的惡化。

第五天,李莉上班,見到袁秀英後的第一句話說的是:你咋瘦成這樣了?李莉為了讓袁秀英穿上那個犯人必穿的馬甲,於是給了她三個條件:一是,給她一桶水洗個澡,(看守所的水很珍貴,只有判了死刑或死緩的人才能有這個待遇),因為她有一個星期沒有刷牙、洗臉、洗腳、洗澡,身上都有異味了;二是,給她紙和筆,告訴她寫的東西,可以給他們,也可以投放到駐所檢察官的郵箱裏;三是讓她煉功。她沒有同意,原因是袁秀英覺得看守所不是法輪功學員應該待的地方,應該出去做她該做的事;二是,法輪功學員沒有犯法,不是犯人為啥要穿這個犯人才穿的馬甲。不同意李莉也不給袁秀英鬆銬。

第七天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非法起訴書送達看守所。當時是被同監室的兩個在押人員抬去會見室接的那個非法起訴書。到第九天,律師來會見,必須要走出十三隊時,才被鬆銬了,但也只鬆了雙手,腳還是被銬著,就這樣袁秀英是戴著腳鐐去見的律師,由於銬的時間太長,當時鬆手銬時,她已失去平衡了,連連倒退了好幾步,被後面抬她出去的人把她扶住了,也就沒有倒下。當時李莉就在跟前,親眼目睹了這一切。律師接見完回來後,李莉還要她寫甚麼保證,被拒絕了。這樣一直持續被折磨了九天九夜。身體很虛弱了,人也脫像了。腿也出現疼痛。

(二)醫院沒給「傷殘鑑定書」

過了一段時間,她發現自己起不了床,起床時要有人扶拉一把才能起來。在去蘭州康泰醫院檢查身體時,看守所還要對戴腳鐐手銬出行,被拒絕了。兩個警察看護去醫院,在檢查身體前,他們小聲的和醫生嘀咕,檢查完畢,也不讓本人知道結果,說拍的片子還沒出來,大家都知道,拍CT片子,一般都是當場出結果的,但他們為了不告訴本人結果,藉口說,片子沒出來。在回看守所的路上,十三隊的指導員張玲玲卻說袁秀英在「呃」看守所,聽了覺得可笑,「呃」這個詞也能用上,你們不把她弄成這樣,哪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在第一次檢查完身體的當天,李莉還欺騙袁秀英及家人說好著暱。

二零一八年三月份,袁秀英被轉到蘭州市勞改醫院住院,起初送去說是做「傷殘鑑定」,到了醫院,情況就不是那樣了,送進醫院的第一天,醫生檢查了一下身體,問了一下基本情況,醫生當時檢查時也說了是「擠壓型骨折」,但隨後的三四天就不見醫生了。後來給開一些止疼藥,因那藥很烈性,吃了兩天,胃就開始出血、吐血、拉血的症狀,後就拒絕吃藥,再問醫生「傷殘鑑定」何時出來。醫生閉口不談這個問題。在那裏,從女監來勞改醫院住院的病人中,聽到許多關於法輪功學員在「蘭州女子監獄」如何被殘酷迫害的一些事情,許多好心人都勸千萬不要到女子監獄去,那裏把你們迫害得很嚴重,等等類似的事情。就這樣在醫院住了一個月。後又被轉回到看守所,出來時醫院沒給「傷殘鑑定書」,給了一個「病殘鑑定表」。

(四)犯人強行包夾

二零一八年的三月三十日,從醫院出來再次非法送到了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後,環境就更加惡劣了。一進監室李莉就告知犯人,嚴加管理。把之前寫的控告狀也以違禁品的藉口沒收了。

在看守所遭到迫害的事情被明慧網上曝光後,有許多法輪功學員給李莉打電話,講真相,她不但不聽,從那以後,就開始以各種方式利用犯人進行迫害。主要體現:(1)不許人幫助,由於人多,翻不了身,起不了床,需要人拉一把才能起得來時,就吩咐監室的人不要給予幫助;(2)不讓號室的人和袁秀英說話。目的是想在那個二十多平方米的房子裏把她孤立起來。(3)找專人專找茬,找麻煩。睡覺都安排難纏的、有肺結核的、甚至為了睡覺經常打架的人睡她的旁邊,目的是讓這些人給她找茬。從而引出事端,只要抓住一點小事就會拿來大做文章。

法輪功學員講「真、善、忍」,所以李莉的目的一直沒達到,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一次沒忍住,和同監室的一犯人發生了一點事情,李莉就大做文章,把看守所的所長及戴紅袖章的值班人員都調動到了十三隊,用了十幾個小時,調動了同監室的五個人出監室調查,本來事情的來弄去脈在監室的監控了都看的很清楚。但她們為了收集文字材料,六個多小時裏,調動了監室的五個人出去,從早上十點一直到下午的四點多,一波一波的安排那些人寫偏離事實的所謂材料。先後五人中午的飯都沒有讓回到監室吃,這是以前沒有過的「待遇」,午休也被佔用。下午四、五點回到監室一個個凍得直發抖。面對凝固了的監室氣氛說啥的都有,有人說,太邪了,不讓寫真實的事實經過,強迫寫對袁秀英不利的才行。有人說,要把小事搞大,要給袁秀英加刑。有兩個同監室的犯人,其中一個是李莉專門派去包夾袁秀英的,因為沒有慫恿對方,站在中立的位置上把和平解決(這個過程李莉在監控看到了),第二天李莉就將這兩個犯人調到另外兩個不同的監室去了。

還有一件事,在九號室一個得了嚴重肺結核的女犯,身體極度虛弱,看起來都不行的那個樣子,為了指使這個人迫害袁秀英,起初她們給這個人吃的是病號飯,(在看守所身體特別不好或者死刑或死緩的人會給病號飯吃),後來不給她病號飯吃了,說是要吃病號飯就得必須包夾袁秀英才行,他們把這個大家稱為「半條命」的人安排在袁秀英的旁邊睡覺。一天中午要午休時,大家都上床了,袁秀英上得晚一些,他們就只給留了一條縫隙,上不去,睡不下,不睡還不行,和他們商量也不讓位,給號室長說也不管,沒辦法,只好從那條縫隙裏往下擠,自然就會碰到這個大家都叫她「半條命」及旁邊的人,結果問題就出來了,給她找到了欺負人的理由了,當時又是罵又是吐口水,吐了袁秀英一臉的口水,立刻用被子把臉捂住,她有肺結核,吐出來的吐沫都很臭,在躲閃時把旁邊的人也遭殃了,而那人正好是號室長的河南老鄉,本想在一邊觀戰、看熱鬧的號室長這會也沉不住氣了,趕緊給她老鄉找衣服換洗,袁秀英也提出找件衣服換卻遭到嚴厲拒絕。

整個過程,被一個判了重刑穿著黃色馬甲的犯人看到,整整哭了一中午,別人問她為何哭時,她說,她們(指從號室長到「半條命」及其他欺負袁秀英的犯人)太過份了,太欺負人了。而她那裏知道這一切都是上面李莉有意這樣安排做的。後來這個「半條命 」 的人還主動告訴袁秀英說:她不想那樣做,可是不那樣做,就不給她病號飯吃,卸磨殺驢,但她最終還是沒吃上病號飯。

四、處處刁難

看病不讓報病號(那裏看病要提前一天登記,隊長們同意了才讓去看病,不同意就不能出去看病,這就叫報病號),即使報上病號,給幾片活血的藥哄哄就過去了。特別是二零一九年五月,法輪功學員李亞被非法關押進來後,李亞因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一進來就被上大銬抬進到十三隊的,銬了七天七夜,在這期間由於李亞所在的監室人手不夠,每天晚上還要特意從其他監室調動二至三人去包夾李亞,袁秀英這裏,要求犯人封鎖消息的同時,也不給報病號了,不讓出監室的鐵門半步,看病都是醫生把其他病人看完後,特意帶領護士推著藥車,到監室的門口特意為她一個人「看病」。也不讓給她理髮,遇到好心的隊長,會把所有人的頭髮都理完了,讓理髮的人由隊長帶領到她所在的監室單獨理髮。目的就是不讓袁秀英出監室的大門半步。由於很長時間理不上發,頭髮很長,又沒有頭繩紮頭髮,只好用襪子紮頭髮。這明顯是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袁秀英堅決反對,極力反迫害,寧可頭髮長,寧可用指甲刀剪頭髮,也絕不配合她們的迫害。

利用晚上睡覺時間搜袁秀英裝衣服的包,把衣服也給撕破;利用在平台放風時間搜裝日用品的盆子。她們怕迫害曝光,恐嚇一個來自貴州的小女孩,她因男朋友被抓受牽連也被抓進來關了四十二天,被看守所十三隊威嚇害怕不敢和袁秀英說話,但那女孩心裏很明白,在一走一過中小聲說:「阿姨,你啥都別說了,我都知道了」,也有人後來告訴袁秀英,說,把那個小女孩嚇壞了,說:「阿姨(指袁秀英)太可憐了,她們(指監室的犯人)咋這樣對待袁秀英」。

還有一次,李莉監管著在押人員發放開水時,剛路過袁秀英所在監室門口不遠,犯人就找茬打人。袁秀英大聲喊:「大隊長,某某打人啦」,李莉很不在乎的漫無表情的回頭看了一眼,也不說一句話,繼續往前走,一看她不管,袁秀英只好按壓了室內的報警器,犯人立刻阻擋,不讓按壓,李莉這才回走過來,還是和以往一樣,不問為何打人,卻反過想打袁秀英的樣子,因為監控頭的緣故,欲罷又止。反過來挑動犯人否定這一切事實的發生。因為犯人包夾「有功」,也給被利用的犯人以各種小惠獎勵、如:少值班、飯打好點、多給洗澡水、多洗幾次澡等等。

這樣持續了一段時間,犯人越來越囂張。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人太狂了必然翻船,一次一犯人莫名其秒的出手打了另一犯人。其目的可能是想給袁秀英看,或許是殺一儆百,不讓違背她們與袁秀英說話的禁令,因為被打的人就坐在袁秀英的旁邊正和袁秀英說話。後來被其家人知道後告到看守所裏去,那段時間十三隊的九號室就成了重點關注的對像了,屢次被通報。號室長也誠惶誠恐的,也不被調出去單獨「會見、吃小灶了」,另外兩個也展現了「善惡有報是天理」的道理。一個比平時想像的多判刑了;一個在留所服刑期間,因種種原因,也被串銬了一個星期。

看守所也曾找過辦案單位、找過檢察院、找過法院,他們不是為了解決問題,讓受傷的袁秀英早日回家得到及時治療,而是為了推卸責任,想早日把袁秀英送到臭名昭著的「甘肅省女子監獄」,進行進一步的迫害。

五、公安、檢察院、法院都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大法的幫兇

這件事情被監管部門知道後,他們不是積極的處理、嚴查這事的來弄去脈,按法規,這事在監管部門應該說是一次嚴重事故,應該嚴肅處理,可是監管部門沒有,一聽說是煉法輪功的,就成了走過場,甚至連走過場都不想走。

二零一八年的八月的一天,得知監管部門來了解過此時,就問及李莉,為何不見當事人。李莉本事也挺大,過了兩天,監管部門就有人來找袁秀英,可惜的是他們在走過場,問話也是敷衍了事、誘導避重就輕,記錄更是避重就輕,盡最大可能的不反應事情的真實性,不還原事實真相。還替李莉、丁潤平開脫,辦公室門外隊長在監聽,想把一切責任都推到當時人袁秀英的身上。當時的筆錄中充份體現出來,並且還要讓她本人簽字確認,袁秀英拒絕了當時的簽字,而後就石沉大海了。直到現在也無人問津。

其實,那一切也不過是在走過場罷了。因為當時監管部門到看守所調查此事時,打人的牢頭獄霸早已把材料準備好拿在手裏,站在「會見室」的門外監聽並等候在那裏了。如果不是法輪功的案件,是一般的案件,他們絕不會如此處理的,這也充份證實了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面積的廣泛性。

袁秀英的身體直到現在(二零二一年)都沒有康復,按法律、法規,像看守所這樣無端把人迫害致傷致殘,在法律上是要負責任的,可就是因為袁秀英是法輪功學員,至今李莉、丁潤平還逍遙法外。

六、法院對袁秀英非法審判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

二零一八年 十一 月二日,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對袁秀英和王雄珍進行了非法開庭、非法審判。在非法審判中,審判長劉冬鬱不讓法輪功學員王雄珍、袁秀英陳述關於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的部份,每當說到法輪大法的好處時,劉冬鬱都要打斷陳述,而所謂的公訴人彭維萍,更是咄咄逼人。當問公訴人彭維萍,國家沒有規定法輪功是所謂×教,十四種邪教中也沒有法輪功時,她說一會兒告訴你,可在五個多小時非法庭審中,公訴人彭維萍始終沒有拿出相關的法律、法規。相反,在二零一九年的四月,法院拿去了先前非法庭審時的所謂庭審筆錄中,在第三十四頁明確說到了,「在《刑法》中沒有規定法輪功是×教」,既然法律沒有規定法輪功是×教,為何不立即放人?「有法不依、有法不尋」,筆錄嚴重缺乏真實性,把「真、善、忍」人類的普世價值卻串改成了「真、善、美」。〈刑事判決書:(2017)甘0102刑初第2378號〉

釋放的當天,甘肅省蘭州市七里河西湖街道及辦事處還要執行迫害,要求到他們那裏所謂的報到,交甚麼所謂的判決書及釋放證。回到家後的一個多月裏,西湖街道辦事處和片警還不斷的打電話騷擾。使本人受傷的身體得不到靜養與平復,他們還要給人增加精神負擔。還搞甚麼所謂的「清零」活動。

請所有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及時醒悟,給你們自己及家人留條後路。法輪大法是佛法,明白真相能自救。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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