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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寧市咸安區人大副主任但軍民遭惡報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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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據湖北省消息,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人大副主任但軍民,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因涉嫌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被立案審查,隨後被撤消公職,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起訴,結果至今未見公開。

據公開簡歷顯示,但軍民,男,一九六三年九月生,湖北赤壁市人,一九九六年十二月至二零零零年一月任咸安區浮山辦事處邪黨副書記、主任;二零零零年一月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任咸安區經貿局邪黨書記、主任、局長;二零零三年六月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任咸安區交通局邪黨書記、局長;二零一一年十月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任咸安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被立案審查。

據查,但軍民從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開始,就一直非常賣力的誹謗、誣蔑、迫害法輪功。尤其是利用手中的權力,參與迫害交通局本單位的人事股長黃彬,導致黃彬被非法判刑五年,受盡凌辱。由於迫害有功,一路晉升,迫害法輪功成為了政治仕途晉升的資本。

一、參與、指揮迫害多位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學員黃彬:男,四十多歲,咸寧市咸安區交通局人事股股長。在互聯網上建立網站向世人傳播法輪功真相救人,黃彬被北京的國安特務非法跟蹤、監視。在北京國安、湖北省國安、咸寧市國安、咸寧市「六一零」和咸安區交通局邪黨書記兼局長但軍民的互相配合與利用下,黃彬被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零九年十月被咸寧市咸安區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誣判五年,黃彬不服誣判,依法向咸寧市中級法院上訴。但是,中共法院在邪惡的「六一零」的遙控下,仍然非法維持原判,黃彬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受盡凌辱。

◎王良浩:男,五十四歲,咸安區經貿局職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和共產黨互相利用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咸安區經貿局書記兼局長的但軍民逼迫王良浩放棄自己的法輪功信仰,並極其錯誤的把王良浩樹為典型,既毀王良浩本人,也毒害世人,也害自己。

◎法輪功學員章建:男,六十多歲,咸安區永安中學教師。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四日下午三點鐘左右,正在永安中學上班的法輪功學員章建老師,被咸寧市「六一零」、市國保支隊鄒譽等人強行綁架到咸寧「天照生態農莊」洗腦班迫害。

◎咸安區法輪功學員楊彩雲:女,六十多歲,咸安區環保局職工。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一日上午由其單位人員給她家中打電話,叫她到單位去,有事找她,結果她一到單位,等待她的是「六一零」、公安局和單位的惡人,他們把她強行塞進車子裏,劫持到「天照生態農莊」洗腦班非法關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四日中午,楊彩雲在咸安汽車站發真相光盤和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世人誣告而被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咸安區拘留所。

◎法輪功學員吳宗倫:男,六十多歲。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上午在門店被咸安區國保大隊曾國華、徐承中和南大街小區賈光濤及110巡警等惡人綁架後直接非法關押在咸寧市勞教戒毒所「咸寧市法制教育轉化基地」洗腦班,這次綁架是國安和小區互相勾結實施的,迫害十三天。

◎咸安區法輪功學員王能英:女,五十多歲,口腔牙科醫師。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八日早上九點多,王能英被非法跟蹤並被咸安區永安派出所三個警察綁架,先是被非法關押在咸安區永安派出所,後被非法送到咸寧市拘留所,隨後被劫持到湖北省武漢板橋洗腦班強制洗腦。

◎嘉魚縣法輪功學員何桂紅:女,五十多歲,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何桂紅在咸安區打工時遭綁架,六月九日被劫持到所謂「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腦班),殘酷迫害九十四天,惡警電擊她時,還把兩支香煙同時插在她的兩個鼻孔中,用手捂住嘴巴折磨她。九月十日又被轉到咸寧市咸安區看守所非法關押,直至嚴重病變後被家人接回家。

◎張為卿:男,三十多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下午,法輪功學員張為卿在溫泉谷酒店上班時,被直接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漢板橋洗腦班)遭受迫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劫持到咸寧市咸安區看守所非法關押。咸安區檢察院以「利用網絡向海外宣傳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張為卿下非法逮捕證,被非法判刑兩年。張為卿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咸安區看守所裏直到出所回家。

◎羅瑛:女,六十多歲,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早晨八點從家中出來,在寧虹市場旁的路上,突然聽到有人喊「羅瑛」,她一扭頭,七、八個便衣特務就上來綁住她的手,往轎車裏塞。國保大隊長樊忠就在旁邊不遠處看著。羅瑛被劫持到咸寧市咸安區拘留所非法關押。

二、利用廣播、電視、展板、宣傳冊、宣傳欄欺騙民眾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由咸寧市咸安區委政法委和咸安區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聯合發出《咸安法治》及《創建平安咸安,構建和諧社會》的小冊子,圖文並茂,其中多處誣蔑誹謗法輪功,同時讓街道居委會參與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六年四月份,咸安區小區如陽光小區、永安小區宣傳欄中出現誹謗誣陷法輪功的內容,還用玻璃鑲嵌著,不易毀掉。

◇二零一六年五月份,咸安區出現《宣傳手冊》,在民間散發,誹謗法輪功;咸寧市有線電視台播放誣陷誹謗法輪功的電視節目;《咸寧日報》刊登誹謗法輪功的文章,欺騙世人。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及後來多次在咸安區城內中百超市前擺放展板,並發放宣傳手冊,誣陷詆毀法輪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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