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遼寧朝陽市法院、檢察院製造眾多冤案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在中共再次搞政治運動迫害法輪功後,朝陽市各法院、檢察院的執法人員多年來,在明知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的情況下,仍違法辦案,昧著良心冤判了眾多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古稀之年的老人也未能倖免,八旬劉殿元被枉判11年半,有的法輪功學員被枉判重刑後被活活殘害死在黑監獄裏。

如今,冤判法輪功學員所謂的法律依據,「絕密」文件在海外曝光(《二十年前絕密文件曝光》),這份文件是由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五部委,即「法發2000年29號文」。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聯合發布的司法意見,列為「絕密」文件。該文件曝光後,令世界人都感到震驚,五個部門出台這份文件,本身就是違法,因為沒有法律授權它們可以立法。

這份保密文件證實了中共打著法律之幌,操控公檢法系統對法輪功學員恣意實施「群體滅絕」罪行的有力證據。曝光後的「絕密」文件,也證實了所有公檢法司參與這場迫害的人,在二十多年執行所謂的法律中背負了眾多的冤假錯案與人命血案。

據不完全統計,自二零一零年朝陽市各縣區檢察院與法院誣判部份法輪功學員名單:

1、朝陽市雙塔區法院:

李翠華(迫害致死)、姜偉、景菲、徐金鳳、閆旭光、李國俊(迫害致死)、趙紅軍、張永奎、宋志富、林夢芬、劉淑華、張豔傑、吳金萍、張淑梅、許翠霞、霍會賢、任曼、李靜君,劉秀芬、胡瑞華、陳桂蘭、楊玉芹、袁振興、賈桂芹、張玉琢、孫寶英、孫廣軍、劉志賢、林江月、王佔發、王在霞、潘玉峰、殷寶合、鄒賀、劉桂玲、劉志宇等人。

判緩的有:劉亞萍,呂新,徐秀華、孫連成、董淑賢、曹志永、王樹玲、孟凡望。

2、朝陽市龍城區法院:

姜維珍、韓愛珍、王孝芝、李雨鋒、郭玉芬、羅淑芝、李振洋、牟麗華。王萍珍、高建新、張世雲。

判緩:楊澤梅、雙耀文、吳佔廷、王玉梅、楊海汝、李景春、朱桂霞、劉欣等人。

3、朝陽縣法院:

宋守雲、張曉豔、張桂芝、周淑環、劉玉娟、李桂霞、謝寶鳳、張曉豔、施秀清、陸桂芬、朱平、朱國田、劉影、張東清、胡紹偉、徐玉蘭、王英、齊百芬、李豔、何勇、宋彩蓮、王國軍、劉文輝、劉永蘭。

判緩:張為民、張秀霞、宋守銀、韓明蘭、蔣中華、韓明賢、王麗新、劉國華、曹福豔、修樹軍。

4、建平縣法院:

尹秀芝、林江梅、陳素英、謝建平、遲淑華、呂淑華、王志國、劉殿元、趙洪學、郭昊、尹國志、趙宏莉等人。

判緩:方勇軍、沙錦堂、馮殿國、王曉娟、王淑蓮、張素華。

5、北票市法院:

周瑞學、劉淑花、王慶、王玉華、張海豐、房海玲、潘雲香,牟麗華,李捷春、田鳳文。

判緩:楊慶花、李志宏、矯桂賢。

6、凌源市法院:

馬岩華、張鳳霞、齊曉燕、劉信、孫佔林、劉玉芳、王豔秋、張振祥、毛永春、陳力、趙長福、杜清秀;

判緩:王大武。

以上不服冤判的法輪功學員將冤情上訴到朝陽市中級法院,因多年來朝陽市中級法院對下層法院的枉判起著所謂的「指導」作用。所以朝陽市中級法院將上訴的近百名法輪功學員一律維持原判。

枉判部份迫害事實簡述

1、朝陽市中級法院一天二審七人 律師揭露冤案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朝陽市中級法院在葫蘆島市中級法院二審開庭,一天非法庭審七名朝陽市法輪功學員。

這七名法輪功學員是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因起訴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被朝陽市公安局打擊報復下令非法抓捕的,一直被非法關押在葫蘆島市看守所,被非法判刑。他們七人對一審判決不服,提出上訴到朝陽市中級法院。

在法庭上,辯護律師和法輪功學員都指出:法輪功學員通過學煉法輪功,原本疾病纏身的身體得到了康復,道德素質明顯得到提升,主動要求自己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這給國家、社會、家庭都帶來極大的益處,說做好人是邪的,那還有甚麼是正的呢?

律師和法輪功學員揭露了從朝陽市公安局抓捕、檢察院起訴、一審開庭整個過程中,公檢法機關所有的違法行為。並指出這是一起極大的冤案,要求當庭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

2、四名法輪功學員二審開庭,主審法官孟凡石態度惡劣

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上午,朝陽市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姜偉、尹秀芝、劉桂玲、張永奎四名法輪功學員上訴案開庭。四名法輪功學員因訴江被非法構陷的。

法庭上,審判長孟凡石違反法庭程序,不允許當事人陳述修煉法輪功前後的身體變化和道德境界的提高。辯護律師指出:對法輪功學員的指控、強加的罪名是不成立的。修煉法輪功合法;擁有法輪功資料合法;國家法律沒有給法輪功定性;公通字第39號文件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編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本案沒有受害人,沒有受害客體。

針對訴江的指控,律師指出:檢舉、控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無論控告誰都是合法的。整個庭審匆匆走過場。主審法官孟凡石態度惡劣,多次打斷律師的辯護和尹秀芝的自我辯護。

3、李捷春被冤判五年 在大連監獄被迫害致死

朝陽市七道泉子法輪功學員李捷春於二零一六年在朝陽北票市被綁架,後被北票法院冤判五年。無奈李捷春將冤案一訴到朝陽市中級法院,法院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在北票市法院二審非法開庭,法庭內,審判長王曙光,陪審員陶蕊,華政通。朝陽市檢察院兩名公訴人,旁聽席邊有六、七個法警,三、四個便衣。庭審開始前便衣查看旁聽席上的家屬親友身份證,並強行搶走一家屬手中的筆和紙。法庭上搶奪旁聽家屬物品,執法人員不著裝,這完全都是在違法,在執法犯法。

此時的法庭外已風雨交加,這真是蒼天有眼,知道好人正在無辜遭受審判,彷彿為人們的無知造孽而悲切……

李捷春在法庭上自辯道:中國公布的十四種邪教裏沒有法輪功,我修煉法輪功沒有危害社會,我散發資料是為了救人。並責問法官:我破壞了哪部法律法規,使它實施不了?最後還當庭揭露北票國保人員綁架他過程中,搶走了二百多元錢,沒給收據。

律師當庭為李捷春作了有力的無罪辯護,律師辯護道:信仰自由,思想不構成犯罪。這是對我的當事人的思想進行判罪,這是不符合法律的,法律是對犯罪行為進行判罪。有理有據的從法律角度上闡述了修煉法輪功無罪。

非法庭審從上午十點進行到十一點左右結束,外面仍然下著小雨……

最終朝陽市中法沒有法律依據維持了原判。二零一七年七月份滿腹冤情的李捷春被劫持錦州監獄後轉到大連監獄。在監獄裏李捷春因堅守自己的信仰被惡警施以「熬鷹」等殘酷迫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僅一年的時間傳來噩耗,身體健壯的李捷春被活活迫害致死。

據悉,李捷春在修煉法輪功之前從小就患上罕見的骨髓疾病,自小李捷春就失去了體力勞動的能力。一個偶然的機會他接觸到了法輪功,知道這個功法祛病健身有奇效。就這樣李捷春修煉法輪功後不久奇蹟般獲得了健康,不但能正常幹農活,還可以蹬三輪車給人送貨,從事重體力勞動,為此李捷春對自己的信仰一直堅信不疑。當他把親身受益的經歷好心的告訴人們時,卻遭到中共警察的殘酷迫害,在中共的打手、暴徒們極盡殘暴的手段下一位善良的好心人就這樣被殘酷的虐殺了。

4、遭誣判十一年 遼寧李國俊女士被迫害離世

遼寧省朝陽市朝陽縣政府機關工委宣傳部部長李國俊女士,依法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遭到中共警察打擊報復,被非法判刑十一年。

二零一五年五月,政府宣稱「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李國俊為了維護公民的合法權利,依法申訴自己曾遭受的不白之冤,可萬萬沒有想到等來的不是冤情被昭雪,而是政府推翻了明文規定的不許打擊報復的條例,並大肆抓捕訴江民眾,再次製造了遍地冤情。

李國俊被綁架後一直非法關押在朝陽市看守所,遭受了非人折磨。後被朝陽市雙塔檢察院,雙塔法院,羅列莫須有的罪名冤判11年重刑,並罰金一千元,五十元執行費,雙開公職。這樣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的肆意枉判重判,令律師們都感到震驚,憤怒:「政府可以滿山放火,不許百姓屋裏點燈?!」這是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的律師們常說的一句憤慨的話。

'李國俊被迫害化療後的照片'
李國俊被迫害化療後的照片

李國俊不接受對自己的冤判,上訴到朝陽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六日下午,在西大營子北山中級法院內,李國俊的冤案二審非法開庭。法庭上,法官孟凡石極為囂張,不許李國俊說話,被幾次強行打斷。十幾分鐘走過場的非法庭審匆匆結束,沒有法律依據的維持了原判。家人滿腹冤情無處訴,當時連李國俊本人的公積金都被凍結。

在朝陽市看守所與遼寧省女子監獄期間,李國俊遭慘無人道的迫害,致生命垂危。保外就醫回家六個月後,二零二零年五月五日,李國俊含冤離世,年僅五十三歲。在彌留之際,李國俊道出了她內心深處的一句話:法輪功沒有錯!

5、枉判十一年 李翠華被迫害離世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七日,李翠華被朝陽市公安局國保支隊趙立極夥同光明警務大隊李廣文等人綁架。後被雙塔法院不法人員構陷,枉判李翠華十一年重刑,劫持到瀋陽女子監獄。二零一四年十月份從監獄傳出李翠華被迫害成重度昏迷,之後監獄以「保外就醫」形式推給了家人。自此李翠華生活一直不能自理,在經歷近五年的病痛折磨後含冤離世。

'李翠華離世前照片'
李翠華離世前照片

李翠華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之前她身患多種疾病,修煉法輪功後獲得健康,無病一身輕,家庭和睦。自九九年七月法輪功被迫害後,李翠華為了給大法說句公道話,遭到中共不法人員抄家、罰款、綁架,不定時來家騷擾,威脅家人。李翠華被迫流離失所多年,丈夫因承受不住迫害的壓力與李翠華離了婚。善良的李翠華在聽到已離婚的丈夫出了車禍,便不顧自身安危去照顧他,直到他身體完全康復,還經常為其做些愛吃的飯菜送過去,無怨無悔。

6、正義辯護 法官曹學昌咆哮驅逐律師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八日,龍城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萍珍非法判刑五年。上訴後二零一二年二月十日,遼寧朝陽市中級法院就上演了這樣一起無恥鬧劇:所謂法官公然要求辯護律師按照他的口徑辯護,甚至要按照他的要求提問。當律師堅持要依法為當事人進行無罪辯護時,該法官立即大叫:「把他攆出去!」一群「法警」蜂擁而上,連推帶搡,把正義律師趕出法庭,野蠻辱罵並且威脅要動手毆打。

7、遼寧省朝陽市建平縣兩天非法庭審十名大法弟子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兩天,朝陽市建平縣法院對前期非法批捕的十三名大法弟子中未請律師辯護的十名大法弟子非法開庭,過程之草率,真是視法律為兒戲,它們不但給大法弟子戴手銬、腳鐐、用黑頭套蒙頭,而且不讓包括家屬在內的任何人旁聽,整個過程明目張膽的嚴重違法,知情的百姓對邪黨的行為非常氣憤。

8、遼寧朝陽市袁振興被非法開庭 法官白蘭威脅律師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袁振興在家中被燕都新區分局警察王江、羅洪江等人綁架,五個多月後被構陷到雙塔法院。

十月三日,袁振興被非法開庭,家屬聘請本地律師為袁振興作了無罪辯護,法庭上律師合理合法闡述修煉法輪功合法。在庭審過程中法官白蘭公然違反法律當庭恐嚇律師:我提醒你,把你的辯護意見要交到政法委。庭審進行僅一個小時左右匆匆結束。

幾天後,當地政法委「六一零」辦公室人員找到律師威脅道:撤掉你的辯護意見,不然就吊銷你的執照。殷寶合被北塔分局構陷到雙塔區法院後,於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遭非法開庭。法官白蘭、雙塔檢察院公訴人張志軍。在法庭上兩位律師依法為殷寶合作了無罪辯護,修煉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法庭上,法官白蘭公然當眾脫口說出這是政治案件,對法輪功的事件法官已明確說出不是依法辦案,完全是政治迫害。

9、遼寧朝陽縣法院法官吉首軍製造冤案後揚言

遼寧朝陽縣法院法官吉首軍冤判很多法輪功學員,在法輪功學員用各種方式給其講清迫害真相。在明知道法輪功是被冤枉的,吉首軍卻對冤判的法輪功學員家屬揚言:「即使法輪功將來被平反的話,等三百年後我骨頭渣子已都爛了…… 」 在一次庭審後,謝寶鳳兒子很久沒見到媽媽了,想近前說幾句話,被法警攔下。吉首軍竟以家屬態度不好,給謝寶鳳又加刑一年。謝寶鳳被劫持到瀋陽女子監獄後,幾次被迫害生命垂危,現謝寶鳳在監獄裏只能靠坐輪椅度日。

10、被枉判一年 遼寧朝陽縣宋守雲被迫害致昏迷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宋守雲被南雙廟鄉派出所所長索景東親自帶隊入室搶劫、綁架。後被朝陽縣公安局、檢察院、朝陽法院合謀構陷枉判一年刑,下判決後還有三個月期滿,這樣才沒被送往監獄。

宋守雲,五十八歲,一位善良、淳樸的農村婦女,在朝陽市看守所期間遭受了無法形容的殘酷迫害。二零一六年寒冬臘月,一個毒販(稱獄霸)夥同幾個罪犯,將宋守雲拖按在水泥地上,扒光衣服,一盆盆涼水澆到這個弱女子身上。不夠冷,打開窗戶,寒風刺骨;不夠狠,拿起搓澡布發洩般的在身上猛搓;不過癮,瘋狂般的將她手指脫臼,疼得她死去活來,發出撕心裂肺的慘叫聲。

這只是其中的一個酷刑,長期的被穿內衣凍身,長時間不許動一點的交叉式雙腿大盤坐,造成腳骨潰爛,經常性的幾個罪犯輪番毒打,致使滿口噴血等諸多酷刑。不到一年的時間,種種滅絕人性的折磨和摧殘,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宋守雲最終被迫害重度昏迷,在朝陽市第二醫院搶救,做了兩次開顱手術。現已三年多的時間,宋守雲在朝陽市第二醫院十樓神經外科12號病房裏,身邊沒有家人的陪伴,沒有親人的呵護,只有二十四小時監視她動靜的兩個攝像頭,早期是多名警察在監守。


宋守雲與正在搶救中的照片

上述也僅是多年來枉判法輪功學員的冰山一角,這場血腥迫害導致多少個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承受著別人難以想像的悲苦。這一切的發生卻只因想做個好人,一些迫害者一邊參與迫害一邊冷漠的說:我們知道你們都是好人。

所以這裏不僅為蒙受不白之冤的法輪功學員悲憤難過,更為參與者痛心。深知這一切最後一定要買單,因為連你們自己心裏都非常清楚這些都是冤案。所以不論從哪個角度講,你此時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幹的越多,到時只是自己承受的越多而已。為此多年來法輪功學員冒著生命危險說真話,並不惜重金聘請多位著名律師,從法律角度給參與的法官,檢察官講清了中共搞運動的事實真相與利害關係,提醒著一旦追究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一些人能聽進去,已悄悄遠離,可仍有一些人明知違法卻仍在幹。現今在朝陽市看守所還仍非法關押著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賈春風、孫連成、李桂華、王佔發、王在霞、潘玉峰、殷寶合、鄒賀、辛志華、林江月、張曉豔、張桂芝、張東清(葫蘆島)、李桂萍、胡雪飛、姜翠蓮這些人多數已被構陷,或已非法開庭枉判五年三年不等。朝陽市參與枉判法輪功學員最多的是朝陽市中級法院與市檢察院及雙塔區法院與區檢察院。

在明慧網搜索部份記錄的冤案中,遼寧朝陽市各法院、檢察院違法辦案誣判人數眾多,在極力掩蓋下無法統計實際數字,但有的法官、檢察官因多年參與審判法輪功學員,背負的眾多冤案都令人感到震驚,有的已經是永遠無法挽回的人命案了,而且牽連著那麼多個家庭,樁樁件件記錄在案。現今人證,物證,事實真相已經為最後的大審判做好了一切準備。

據近日中共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網頁、公安部新聞通報等稱,中共政法系統從二零二一年二月底開始所謂「整頓」,向民眾開通舉報熱線。最高法院公布了「公檢法警察專屬12項罪名」,其中有: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枉法仲裁罪;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虐待被監管人罪。並稱「建立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造成冤假錯案之人追究終身責任」。同時,最高檢察院的網站刊文稱:將對檢察警察違紀違法辦案展開「過篩子」式「倒查」。全國首個省份──遼寧,已公布了電話和郵箱,可以反映公檢法司的問題。那些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相關人員,不妨歷數自己幹過的事,能逃過這些罪名嗎?

古語云:善惡若無報,乾坤必有私。很多中共法官迫害人時不手軟,想不到報應來時亦如山倒。明慧網文章中列舉了部份案例,「二零二零年一年內,據中紀委網站公布的查處案例,政法領域二零二零年有40餘名省管幹部被查,近30人被處分。

在這眾多的事實面前提醒著公檢法人員是該清醒的時候了!該反思一下自己這些年幹的事,不知不覺中已經成了一個「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的犯罪成員。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永遠不變的天理。看看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21年,結出的是最大惡果,導致大瘟疫全球大流行,與當年古羅馬帝國迫害基督徒招來的大瘟疫同出一轍。都是迫害佛法才招來天降災難的。在天災面前生命顯得那麼蒼白無力,金錢名利已一文不值。人命關天,法輪功學員道出真言,喚醒良知,喚醒生命。只有反省自己罪錯,真心懺悔改過自新生命才有希望。

以下是多年參與冤判法輪功學員的部份主要人員

朝陽市中級法院
郵信地址:遼寧省朝陽市雙塔區新華路一段82號
傳真0421-2912617
朝陽市中級法院刑二庭
庭長:李國軍 辦公電話:0421-3886049 手機:18642196049
副庭長:孟凡石 辦公電話:0421-3886058 手機:18642196058
副庭長:曹學昌 辦公電話:0421-3886122 手機:18642196122
審判員:李海山 辦公電話:0421-3886035 手機:18642196035
審判員:王曙光 辦公電話:0421-3886047 手機:18642196047
審判員:付玉東 辦公電話:0421-3886064 手機:18642196064
主審法官:陶 蕊 辦公電話:0421-3886100 手機:18642196100
助理審判員:華政通 辦公電話:0421-3886357 手機:18642196357

朝陽市檢察院

朝陽市檢察院
公訴處處長馬永輝:辦2972058;15942115577
副處長孫卓輝:辦2972055宅2961831;13052608886
副處長李雅慧:辦2972052;15184213339
副處長王曉磊:辦2972056宅2963777;15804280066
陳繼強:辦2972061;15642621158
公訴人張玉山朝陽市檢察院:
檢察員:韓振偉

主要參與的法官有李國軍、孟凡石、曹學昌、王曙光、陶蕊

雙塔區法院刑庭法官:
趙廣彬:0421-7279333、18004210584、15524941717
張曉華:0421-7279334、18004210583
陳海雲:0421-7279334、18004210613
白蘭:0421-7279388、18004210582、13704917968
張柳:0421-7279333、18004210580
劉奕含 書記員 刑庭 727906018004215652
張家豪 7279334;18004210753
王玲玲 7279334;18004210825
崔欣欣 7279060;18242195826
朝陽市雙塔法院刑庭主審法官趙廣彬、白蘭、張曉華

遼寧省朝陽市雙塔區檢察院 遼寧省朝陽市凌河街四段65號 郵編:122000
雙塔區檢察院 辦0421─2962817
值班電話:0421-2962800傳真0421-2961572
魏國山檢察長:2962810;13504210861
蘇中林副檢察長:2962803;13504210056
康蕾副檢察長:2962808;13314213999
胡建輝政治處主任:2962807;15566799779
鄭立軍專職委員:2962805;15566797856
白強專職委員:2962805;13130800020
遼寧朝陽市雙塔檢察院
一部公訴科科長張志軍:13050917868
二部公訴科科長:張曉東18642160981

朝陽雙塔檢察院公訴科構陷法輪功學員的主要人員

'張曉東'
張曉東
'張志軍'
張志軍

朝陽市朝陽縣法院

法院刑庭

吉首軍 庭長 刑庭 8999541 15642286575
劉玉麗 副庭長 刑庭 8999542 15642286569
劉鳳芹 副庭長 刑庭 8999543 15642286577
陳剛 副庭長 刑庭 8999545 15642151771
汪亞楠 書記員 刑庭 8999546 15642286580
於蕾 書記員 刑庭 8999548 15642286579

'吉首軍'
吉首軍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