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北唐山市王蘭香自述被綁架騷擾經過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三月九日】我叫王蘭香,家住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區。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我上午去發真相掛曆,把一本掛曆送到了一位男士手中,我給他講真相勸三退(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這時,一輛警車開到了我身邊,下來幾個警察綁架了我,強行把我帶到了殷各莊派出所。

在派出所,他們問我的姓名、住址,我沒說。他們強迫照相,把我的照片發到了古冶區各個社區,我所在社區居委會告知了我的一切信息。下午兩點多,殷個莊派出所、唐山市古冶區610國保大隊、社區居委會,拿著在我身上搜去的鑰匙,在我家沒人的情況下,非法抄了我的家,他們甚麼也沒搜到。晚上通知我的家人把我接回了家。在派出所,他們強行給我採血、按手印,說驗DNA。

過了一個星期,古冶區殷各莊派出所、610國保大隊、社區居委會,他們都出動人到處找我,白天黑夜多次去我家(我沒在家住)。我外甥家、妹妹家、小叔家,他們都去過。還打電話騷擾在外地的丈夫,無果。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殷各莊派出所所長王笑穩,帶著一男一女兩個警察去了我女兒家,他們穿著便衣。五點二十分,他們在樓道裏密謀著甚麼。五點三十分敲門,那個女警察謊稱是檢查暖氣的。我女兒說:「我家暖氣沒事,我也沒有報修。」這時,王笑穩就對他手下的人說:「她肯定在貓著呢,一會取手續去。」

他們隨後瘋狂敲門,並喊:「開門!」此時,我女兒嚇得夠嗆,問他們是幹甚麼的?王笑穩說:「是市局的,了解一下情況。」我女兒說:「你們在外面說吧!」他說:「你開開門。」我女兒打開門,他們就闖了進去。我女兒問他們:「你們是幹甚麼的?」他們說:「是派出所的。」

光天化日之下,他們私闖民宅,沒有搜查證,也沒有執法記錄儀。王笑穩讓一個小警察晃了一下甚麼證,並對我女兒大吼:「你就配合我們就行了!不然的話,這個年讓你過不好。」問:「你媽在這嗎?」我女兒說:「沒有。」

他們就開始非法抄家,家具、床箱、抽屜、沙發底下,全部翻了兩遍,沒有找到他們所要的。他們這種行為,對我女兒在精神上、身體上造成了很大的傷害。

二零二零年一月九日,古冶區610國保大隊姓郝的人、殷各莊派出所所長(可能是副所長)肖忠國開車去了我丈夫所在地找我,問我住在那裏嗎?他們花著納稅人的錢,來回幾百公里去找我,騷擾我丈夫。

同一天下午,我正在幫我妹妹家幹活,610國保大隊長劉寶全、殷各莊派出所所長王笑穩,敲我妹妹家門,我妹妹開開門,他們發現我在那裏。王笑穩衝進屋裏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我說:「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不煉呢?」王笑穩說:「那你就跟我們去派出所走一趟,簽個字。」我說:「我又沒犯法,我不會跟你們去簽的。」王笑穩打電話,把他們所的警察都招來了,還帶著手銬,準備把我強行帶走,並說:「我們今天來了這麼多人,就是把你抬也得抬走。」

這時,我的身體出現了狀況,心臟、血壓都出現了問題。一個警察摸了一下我的脈,他們叫來了120救護車,馬上給我量血壓,做心電圖。他們問大夫:「有事嗎?」大夫說:「有事。」說著給我用上了氧氣。待了一會,他們商量後,決定還是把我帶走。

我妹妹和我外甥不允許,他們就騙他們說:「你們跟著去,簽個書就回來。」他們前面開著警車,後面跟著救護車,我用著氧氣。開著開著,我妹妹一看不對勁,就問王笑穩:「你們這是去哪?」王笑穩說:「她(指我)不是有病嗎?我們帶她去醫院檢查檢查。」我妹妹說:「你不是說去派出所嗎?怎麼說話不算數呢?你們警察也騙人?」他們把我拉到了唐山安康醫院。這個醫院,是專門配合警方做虛假鑑定的地方。

我不配合他們檢查,王笑穩說:「強制執行。」我妹妹說:「他們每帶你檢查一項,肖忠國所長就和那個科的大夫偷偷地說一些甚麼,不知道在搞甚麼見不得人的事。」查完後出來,他們讓救護車開走了。

他們把我帶到了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進去後,看守所的警察來給我量血壓,那是一台全自動測壓儀,檢查結果高壓200多,低壓100多,心律太快,看守所拒收。這時,肖忠國對拒收的警察說:「我們是剛從醫院過來的,她的身體各項檢查都合格。」看守所的警察說:「以我們這裏的檢查結果為準。不然的話,出現生命危險誰負責?」肖忠國跟看守所的警察說了很長時間,人家還是拒收。

在這時,我身體出現了狀況。看守所的警察說:「趕快讓她出去。」古冶區610國保大隊、殷各莊派出所動用了救護車,那麼多的警力、警車,費了那麼多的心機,沒有把我送進看守所。

殷各莊派出所所長王笑穩拿著我的所謂證據(兩本真相掛曆、三本真相大冊子、幾張真相傳單)和他們在誘供的情況下拼接的錄音,說是要走法律程序。現在,唐山市路北區檢察院對我進行了監視居住。

迫害人相關信息:

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區殷各莊派出所所長 王笑穩:13832988914
唐山市古冶區殷各莊派出所所長副所長 肖忠國:13473890505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區檢察院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區長虹道258 號 郵編:063015
電話:0315-3724265、0315-3724822、0315-3724208、0315-3124256
傳真:0315-2856547
值班:0315-3724254
公訴科:0315-3724090
郵箱:lbjczzc@126.com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