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維忠,男,一九六四年六月生,四川成都人。歷任雙流縣政法委書記、副縣長、成都市發改委副書記、二零一七年八月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任成都市610主任、政法委巡視員等。他在任上期間,多次非法抓捕本市法輪功學員,誣判多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成都金堂法輪功學員肖敏成在金堂縣法院被非法開庭,家屬要求為其做無罪辯護,被審判長唐和拒絕。肖敏成被誣判四年。肖敏成和家屬已經提請上訴和控告。可是,在十二月十八日律師到金堂縣看守所會見肖敏成時,被告知肖敏成已經送到嘉州監獄了。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成都市金堂縣法院對四位法輪功女學員吳春蘭、郭青城、蔣宜琳、唐曉燕(又名唐燕)非法開庭,誣判吳春蘭八年、勒索性罰款一萬,郭青城、蔣宜琳兩位老太太各七年,勒索性罰款約七千元,三人均監外執行。對唐曉燕非法判七年,勒索性罰款約七千。
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成都市610給法院施壓和布置了任務,成華區法院非法對善念救人的法輪功學員判刑,鐘芳瓊被非法判刑五年、湯雲霞被非法判刑四年、熊素英被非法判刑三年。非法庭審期間,律師們做了很多有力的辯護,主審法官也聽取了律師的意見,排除了很多非法證據,很顯然在壓力下,還是給法輪功學員扣上罪名迫害。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三日前夕,成都非法抓捕了近三十多位本市法輪功學員,其中包括林宏、喻開信、張榮成、黎雲、嚴秀英、陳天富、蘇果益、張明芳、鄧紹英母子、鄧為勇夫婦等。
天理昭昭,善惡有報。奉勸還在做惡迫害法輪功的人趕快停止迫害,給自己留一條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