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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裏的一段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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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九日】我被綁架到看守所,裏面也有被綁架來的其他同修,他們做的都非常好。在看守所,我和監號長還有其他在押人員都相處的很溶洽。

一次偶然和監號長聊天得知,她的丈夫是死刑犯,就關押在離我們不遠的監舍。我想起了師父說的一句法:「給別人甚麼東西都不如給人法好。給他再好的東西,給他錢再多,他也是一世一時的幸福。而你給他法將是生命永遠的幸福,能有甚麼比法更好呢!(鼓掌)所以我覺的把法介紹給別人那本身就是洪法,就是好事。」[1]怎麼把大法的美好傳遞給他?我要救他,這是師父賦予我們的偉大使命,不落下每一個人。

我們地區小,看守所女號和男號在同一棟樓。男女之間可以說話,也可以甩籠子,就是用布縫製一個小口袋,裏面裝上點重物,再拴上一條長繩子,想要說的話可以寫在紙上,裝袋裏,打開窗戶喊男號,讓他們接籠子。這樣男女之間可以通話了,也可以傳遞一些小的物品。我想藉著這個辦法把大法告訴監號長的丈夫。

找了個機會和監號長閒談,我說:「可不可以給你丈夫寫封信,我要把大法的美好傳遞給他」。監號長說:「那當然太好了呀。你們都是好人,不像那些刑事犯」。

就這樣,我就開始給監號長的丈夫寫信,從最基本的說起,說我們是因為信仰被綁架來的,還講了天安門自焚偽案等真相。每次寫完,我都拿給監號長看,也是給她講真相,讓她也了解大法。

就這樣,監號長的丈夫明白了很多,也逐漸的了解了大法。在這期間,也有男大法弟子被綁架進來,和他關在一個監號裏,更詳細的給他講了真相。我把師父的《洪吟》默寫在紙上傳遞給他,他看後很開心,還背下來好多首。他給我寫信說:要是能出去,一定和你們一起修煉法輪大法。

有次我的家人來看我,警察不讓見,家人就把帶來的東西委託給警察轉遞給我。可是到我手裏,就剩下一小盒餅乾了,其它都不知道哪去了。手裏拿著最後剩下的一小盒餅乾,送給他。他接到後給我回信:「姐,當我接到這包餅乾的時候,我的淚水已經模糊了我的雙眼……如果我能早點認識你們法輪功,我不會走到今天這一步,你們煉法輪功的都是真正的好人。」

二零零四年一月五日晚,他站在窗戶上大聲喊,「姐,我明天就走了,你一定堅持住,不能放棄大法!」我回他,「你放心吧,我會堅持的,永不放棄。」

二零零四年一月六日早上,十一名死刑犯被摘腳鐐帶出去行刑,每個死刑犯在出監號的那一刻,都喊「法輪大法好」!警察用全力打他們,想阻止他們。當時的看守所一片安靜,「法輪大法好」的聲音不斷的在看守所迴盪。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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