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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抗議被污阻街 當事人詳述當年曲折

——香港「楊美雲案」十九週年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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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八日】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四日是香港「楊美雲案」十九週年。這宗被視為香港《基本法》保障港人示威自由的重要人權案例,是大學研究《基本法》必備課程。轟動一時的案件,歷經三年,從被無理判罪到法輪功學員終於勝訴,究竟經歷了怎樣的風雨之路?多位當事人講述了當年的曲折和艱辛。


'圖1:案件主要被控人楊美雲女士近照'
圖1:案件主要被控人楊美雲女士近照

楊美雲是一位教師,生長在香港一個傳統大家庭,姑姑是香港首位透過直選當選市政局女議員的楊勵賢,為人正直,剛正不阿。耳濡目染之下,楊美雲自小就堅定了要走正道、做好人的心。

奈何體弱多病,加上身材瘦小,令楊美雲為人處世小心謹慎、未能抒懷。一九九八年,澳洲的姑姑介紹她修煉法輪功,她說:「我煉了法輪功以後,我身體真的好了,以前我是沒有力氣的。但是自從我修煉了法輪功以後,我能拿很重的東西。」

身材細小的楊美雲是當年第一個被抬進警車的法輪功學員。


人權律師:「阻街案」是研究香港基本法的重要人權案例

'圖1:七十九歲的美籍人權律師關尚義(John Clancey),是二零零二年法輪功阻街案的代表律師之一。他非常佩服法輪功學員的堅持。'
圖1:七十九歲的美籍人權律師關尚義(John Clancey),是二零零二年阻街案法輪功學員的代表律師之一。他非常佩服法輪功學員的堅持。

美籍人權律師關尚義(John Clancey)和新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均是當時「阻街案」的代表律師。

今年一月六日,七十九歲的關尚義因為參與和組織泛民初選,被指涉「顛覆國家政權罪」而被捕,震驚世界。他也是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第一位被捕的外國公民。而在他的律師生涯中,代理最著名的案例就是二零零二年的所謂「阻街案」。

「楊美雲案是香港法律歷史上很重要的案件,學生讀《基本法》的權利都會去研究這個案件。」關尚義獲准保釋後,回憶當年的判決。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四日,四名瑞士和十二名香港的法輪功學員在西區中聯辦前絕食靜坐,抗議中共迫害殘殺大陸法輪功學員,遭警方武力粗暴抬走,同年八月被判阻街、襲警等七項罪名。歷經三年抗辯,香港終審法院時任首席法官李國能等五位大法官,在二零零五年五月五日一致裁定警方的拘捕行動不合法,控罪全部被推翻。

'圖2: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四日,四名瑞士和十二名香港的法輪功學員在西區中聯辦前絕食靜坐,抗議中共迫害殘殺大陸法輪功學員,遭警方武力粗暴抬走。'
圖2: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四日,四名瑞士和十二名香港的法輪功學員在西區中聯辦前絕食靜坐,抗議中共迫害殘殺大陸法輪功學員,遭警方武力粗暴抬走。

居港五十多年、說一口不太標準粵語的關尚義指,案件確定市民有權利在那裏示威,「所以很多時候法庭都會參考這個案例,做一個基礎案例。」

當年法輪功學員抗議的時候,中聯辦前有寬敞的行人路,法輪功學員只是佔很少的地方,卻被污控「阻街」。「那時是四位瑞士人來中聯辦,決定絕食一段時間,接著十二位香港法輪功學員支持他們,一共有十六個人。他們坐的地方是比較小的。所以法庭都覺得沒有擋著那條人行路。」關尚義回憶道。

「後來那條人行路是窄了的,但是當時是比較寬的,那時候是parking lot(停車場)。」在法輪功學員抗議之後,中聯辦很快在門前建起了巨大的花槽,縮小前面的公共空間,被質疑是要阻撓示威團體到中聯辦抗議。該花槽也被認為是「政治花槽」。


律師佩服法輪功學員的堅持

官司足足打了三年才得到公正的審判,關尚義佩服法輪功學員的堅持,層層法庭告上去,最終全部脫罪。「他們都覺得法律應該保護他們的,所以他們當事人都是想上訴。上法庭講得很清楚,有沒有這個權利。所以事主就找了一些大律師幫忙,最終令判決清晰地表明他們有示威權利。」

被問及有沒有因為代理法輪功學員的案件而受到很大壓力,有信仰的關尚義緩緩地說:「如果有全部的愛就不會有恐懼」,「我的動機也是愛別人,不是為了錢,不是為了出名,只是為了愛他人,所以愛他人就不會有恐懼。」

'圖3:新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因為幫法輪功阻街案打官司,曾經著書《示威之權》。「和平抗議是一件好事,讓不能發聲的人們發聲。」'
圖3:新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因為幫法輪功學員在阻街案中打官司,曾經著書《示威之權》。「和平抗議是一件好事,讓不能發聲的人們發聲。」

新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因為幫法輪功學員打官司,曾經著書《示威之權》。他曾對媒體說過,因為代理「阻街案」時,發現香港並沒有關於示威權利的書籍,所以決定自己寫書。「和平抗議是一件好事,讓不能發聲的人們發聲。」

「阻街案」法輪功學員勝訴之後,已故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在《蘋果日報》撰寫專欄,讚揚「法輪功為維護全港市民的示威自由權利,打了一場不小的勝仗。」「他們切實地貫徹了教義中真、善、忍的『忍』字。」


「阻街案」法輪功學員勝訴對港民有很大鼓舞

'圖4:阻街案被告之一周勝,當時手持小型攝錄機,拍下整個過程。圖為周勝在人權日發言反中共迫害'
圖4:阻街案被告之一周勝,當時手持小型攝錄機,拍下整個過程。圖為周勝在人權日發言反中共迫害。

當時手持小型攝錄機,拍下整個過程的阻街案被告之一周勝說,當年四名瑞士法輪功學員原本打算絕食三天,但到第三天時,中聯辦害怕了,給警察打電話,讓警察來搜捕學員。警察先是多次警告,然後開始清場。

周勝手持小型攝錄機,拍到現場女警掐一位年長女學員耳後的穴位,令後者暈倒;一位男學員也是同樣被掐穴位無法站立。這兩位學員被先後抬上警車。當時由於情況緊急,周勝把攝影機匆忙交給封鎖區外的學員,之後她自己也被兩名警察架上警車。後來警方以阻街、阻差辦公、襲警等罪名誣告法輪功學員。

周勝說,她在法庭上看到警察公然造假,「警察自己在手上咬了牙齒印,說是學員咬她。學員只是下巴碰到警察,但警察在法庭上公開講假話,說學員襲擊她。」而且那個說謊的警察,非但沒有被懲處,反而升官。

當年被告的法輪功學員交流後,決定向政府相關部門講真相,其中包括各國領事館及香港律政司、法院、立法會議員、大律師公會及警署等,除了親自上門講真相,還郵寄真相資料。

周勝等三名學員還前往美國向世界講述事件真相,包括到聯合國投訴中共和香港政府迫害法輪功。

'圖5:青關會於二零二一年一月解散後,香港各法輪功真相點恢復昔日原貌。'
圖5:青關會於二零二一年一月解散後,香港各法輪功真相點恢復昔日原貌

周勝表示,歷時三年,被污「阻街」的這個案件,法輪功學員打贏了,這對香港市民是一個很大的鼓舞。對於今天中共打壓升級、香港面臨紅色恐怖的困境,她認為,香港民眾應該堅持做對的事情:不要被共產黨所嚇倒,而是繼續爭取自由和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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