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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青島市即墨區法院院長曹偉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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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四日】曹偉,原山東省青島市中級法院金融庭庭長,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任青島市即墨區法院院長,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九日起任青島市黃島區法院院長。根據了解,青島市即墨法院曾經因為二零一六年六月份李紅蕾、邱青華等案證據不足不願積極參與對好人的迫害並向青島市中級法院申請全院迴避(二零一六年十月~二零一七年二月具體時間不清楚),但是自二零一七年二月曹偉調至即墨區任法院院長以後,即墨區成了非法審理法輪功學員的主要法院,原本不屬於即墨法院管轄的案子也移到了即墨法院,而且對屬於即墨管轄的都肆意枉法裁判。

比如:二零一九年七月,即墨法院非法審理萊西法輪功學員鄭全花,並非法判刑7年。鄭全花是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七日被萊西公安在萊西非法抄家並抓走,該案應有萊西法院管轄。青島市城陽區兩位老年法輪功學員孫吉芬和孫策貞,分別在二零一九年中秋期間和二零二零年四月份因告訴百姓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被綁架構陷,二零二零年十二月遭即墨法院非法庭審後,孫策貞被冤判三年,孫吉芬被冤判三年。城陽法輪功學員楊桂芳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被青島即墨法院當庭非法枉判三年零兩個月刑期,並罰款三千元。

曹偉在即墨法院任職期間還參與多起對即墨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如: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非法判李建春一年零三個月。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誣判吳建平五年,陸耀貴兩年零六個月,吳肖霞一年零七個月。疑被活摘器官的法輪功學員何立芳,也是在曹偉直接參與下,導致不能取保或者不能無罪釋放,而在即墨法院開庭時間段發生的人間悲劇。

以上僅僅是一部份,在此不一一列舉。法輪功學員都是在努力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他們沒有違法,根本就不應該被關押。這是每一個執法者心知肚明的事,但是一些中共官員與所謂「執法者」為了自己的升官發財,不惜出賣自己的良心,一次次幹著違背法律和良知的事。

曝光曹偉的惡行,希望其停止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不要出賣自己的良心,不要繼續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而應該體現法律的公平、公正。與曹偉同一時間從青島市中級法院調至膠州法院任院長的劉世明已經被抓,雖然是因為其他案件出事,(二零一七年二月前曹偉任金融庭庭長,劉世明任刑一庭庭長,二零一七年二月兩人同時離開中院,曹偉任即墨法院院長,劉世明任膠州法院法院院長)但是劉世明在任青島市中級法院刑一庭庭長也是參與了對眾多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在膠州也參與多起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才遭惡報。不要覺得出事的人是偶然,其實沒有一個是偶然的,深究一下每一個都不同程度參與了對善良好人的迫害。張新起也是一個明顯例子,全國所有參與迫害的所謂政府官員正在一個個遭惡報。

請記住善惡到頭終有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請停止對善良好人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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