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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范紀榮被二審誣判四年 曾遭刑訊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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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北京延慶范紀榮被中級法院法官四人到她家宣布對她的二審結果:維持4年的誣判,一萬元罰金以物折價抵消了(被用作折價的物品是打印機等被搶走的設備)。

北京市延慶區法輪功學員范紀榮被昌平區法院到家中開庭,非法判刑四年並處罰金一萬元,本人不承認所謂的判決,上訴到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詳情請見:《北京延慶區法輪功學員范紀榮在家中被非法判刑》一文。

二月十日,中級法院來四人到他家進行案件調查,說法院已立案,後法院退案到中級檢察院。

二月二十二日,中級檢察院4人到她家,其中一個檢察官女叫王林,詢問上訴理由,詢問本人是否翻供。因他們記錄都不屬實,本人回答的內容他們基本未記錄,所以范紀榮都未在他們的詢問筆錄上簽字。並指出她的無罪陳述幾乎都未被記錄,所以不予簽字。

三月十日,中級法院法官四人到她家宣布二審結果:維持四年的刑期,取消一萬元罰金。

范紀榮二零一三年因做救人的事時被昌平公安綁架。期間,她被刑訊逼供導致住在公安醫院七十多天,後因醫治無效才以取保候審形式讓家人把她接回家。這些年,昌平公安一直在迫害她,多次到她家綁架她,都因為身體狀況不適應羈押,她才免遭牢獄迫害。

這次邪黨不顧范紀榮身體狀況,把120醫務人員帶到家中,強行給她體檢,結果依然是血壓很高。他們不顧她身體狀況,就在她家中對她非法開庭,並不顧事實枉判她四年重刑。

范紀榮向中級法院上訴,提出刑訊逼供的事實,要求中級法院認真調查,還她無罪。但是中級法院對她上訴中提到的刑訊逼供導致身體嚴重受損害的事,一字未提,維持了原判決,只是把罰金以物折價抵消了。

對范紀榮的判刑迫害,又一次暴露出中共的公檢法都在明目張膽地踐踏法律。法律只是中共欺騙世人的一個幌子,甚麼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辦案,依法治國,純粹是謊言。公檢法就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機構,公檢法參與迫害的人員就是中共行惡的打手。中共就是要利用公檢法執法者,維護邪惡的政權。真正受害最深的也是他們公檢法人員。

二月二十六日,北京延慶區檢察院也對范紀榮加重迫害,讓她到檢察院去。她坦然面對檢察官的訊問,女檢察官叫王群,男檢察官叫馬文源,告知檢察院要對她「取保候審」決定。原因是二零一八年因貼不乾膠被綁架的事,現在要追究「法律責任」。她為自己沒有犯法做了陳述,同樣以記錄不屬實而拒絕在筆錄上簽字。

三月五日中共兩會期間,片警到范紀榮家裏騷擾,給家屬及孩子造成很大壓力。這些年由於顧忌范紀榮的身體狀況,昌平公檢法和延慶公檢法,還遮擋著,沒有對她進一步迫害。隨著中共將要解體消亡的趨勢,末日的瘋狂也愈加明顯。中共雙管齊下迫害法輪功學員。但是,法輪功學員面對中共的迫害,敢於揭露他們的惡行,指出公檢法犯法犯罪的事實,警告他們不要當替罪羊,不要當中共的犧牲品,也制約著他們繼續行惡,同時啟發他們善念,也讓他們親眼目睹了法輪功學員的慈悲心態。促使他們在判決中也做出一點改動。把抄走的打印機等部份用品改成不是法輪功用品為名,折價抵消罰金。把二零一八年搶走的30份不乾膠,以證據不足而否定,來減少搶走物品的數量。雖然略有改變,但是范紀榮為了公檢法人員不再受中共操控,給他們留下得救的機會,將繼續維權。

中級法院參與迫害者有:審判長:周維平、審判員:鄭文傑、相陽。
法官助理:廖清順 書記員:張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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