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讀教人向善的《轉法輪》 廣東林麗卿被非法判刑兩年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揭陽法輪功學員林麗卿因與同修一起學法輪功著作《轉法輪》時被警察非法抓捕,現得知她被非法判刑兩年。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四日下午,林麗卿到揭陽市榕城區法輪功學員林玩貞家讀《轉法輪》,被前來騷擾的榕城區國保大隊夥同揭陽市榕華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時,在林玩貞家讀《轉法輪》的還有法輪功學員吳榮端、賣花姨。

此次綁架行動是揭陽市「610」(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蓄謀已久的針對這一學法點(大家一起讀《轉法輪》)的破壞行動。他們通過事先跟蹤,摸清前來學法的法輪功學員的住址,然後統一行動抓捕。林玩貞家的綁架事件只是此次抓捕的一個小縮影。

六月十五日清晨,林玩貞、吳榮端被釋放。林麗卿則一直被非法關押於揭陽市看守所。林玩貞由於被驚嚇過度,被釋放一個多月後去世。

現知林麗卿已被非法判刑兩年。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