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華,女,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莫旗)興仁鄉哈利淺村農民。一九九七年,李桂華的大姐將法輪大法的美好介紹給妹妹一家人,李桂華和女兒孫海燕一同走入法輪大法的修煉。修煉前,李桂華患有嚴重的痔瘡、嚴重的氣管炎。北方的冬季,寒風刺骨,李桂華冬天不敢出屋,天天就在炕上呆著。雖然家裏農活多,但李桂華甚麼都幹不了。修煉後,李桂華的病全好了,走路一身輕,甚麼活都能幹了。
孫海燕得法前,招了附體,尋親訪友,無藥可醫。夜間不敢睡覺,晝夜顛倒,精神崩潰,對人生感到絕望。每天晚上睡覺時,都必須握著媽媽的手才能睡著,花季般的年華,每天都在煎熬中度日。一九九七年,孫海燕去大姨家後,又去了煉功點,看完大法師父的廣州講法錄像,精神狀態越來越好。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莫旗第四派出所警察受莫旗「610」非法組織、國保大隊的指使,到莫旗興仁鄉哈力淺村,命令大隊村幹部去李桂華家搜書,讓李桂華和女兒孫海燕到大隊按手印。
哈力淺村的村委會把本村的幾個法輪功學員非法關在一個屋裏,警察又是照像,又是強迫寫保證書。給李桂華的脖子上掛上大牌子,並且寫上李桂華的名字,進行非法拍照,場面非常恐怖。
一次,第四派出所警察鄂明遠去哈力淺村,讓勒索罰二十元,讓李桂華給加油錢。又強迫李桂華寫所謂的「三書」。警察鄂明遠還經常指使大隊村幹部看著李桂華。有一次,興仁鄉派出所所長王國春等三人,半夜去李桂華家搜查,看看李桂華是否去北京上訪。
還有一天晚上,莫旗公安局原副局長姜福中去李桂華家騷擾,看李桂華在家,啥也沒說就走了,家人和李桂華在精神上承受都到了極限。
莫旗第三派出所警察經常找李桂華和女兒簽字,即簽上自己的名字,證明在家。李桂華母女被騷擾多次,家人為李桂華母女擔驚受怕,每天都在恐慌中度日。
二零零八年冬季,李桂華去姐姐李榮華家看望姐姐。晚上吃完飯,姐妹倆在路上行走,莫旗第三派出所警察懷疑姐倆發真相資料,將李桂華姐妹倆綁架到第三派出所非法搜身,甚麼也沒有搜到。第二天,第二派出所副所長蘇曉明去李榮華家騷擾、非法詢問。
二零一五年五月,根據最高法院的「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文件,李桂華、李榮華及丈夫林長茂雙雙向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起訴江澤民,控告其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起訴江澤民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莫旗公安局國保大隊、610非法組織卻數次騷擾林長茂、李榮華夫婦。二零一六年冬季,李榮華在恐懼中離世。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第三派出所三個警察去林長茂家騷擾,詢問訴江情況,問訴狀是誰寫的?二零一九年九月末,林長茂離世。
二零一七年,莫旗第四派出所警察通知李桂華去派出所一趟,李桂華的丈夫孫有陪同妻子去了派出所。到那之後,派出所警察強迫李桂華寫所謂的「四書」。
二零一七年十月上旬(十九大前夕),莫旗國保大隊大隊長譚景友和第四派出所所長王某某等六、七個警察,開兩輛警車,騷擾李桂華和女兒孫海燕。他們先去孫海燕家騷擾,孫海燕給他們講母親修煉法輪功後,多種疾病痊癒。接著他們又去李桂華家非法抄家,當時李桂華沒在家,他們搶走李桂華家的大法師父法像、大法書籍、播放器、香爐,並恐嚇李桂華的丈夫:把李桂華送到派出所,不送就下通緝。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莫旗公安局一個局長(男,達斡爾族,中等個)和第四派出所警察開著兩輛車,以「走訪」為由,去興仁鄉哈立淺村李桂華家騷擾。一個警察問李桂華:「今天是甚麼日子?」李桂華說:「今天是四月二十五日。」一個警察說:「這不都知道嗎?」他們問李桂華:「還煉不煉?」李桂華說:「煉!」李桂華給他們講述自己修煉法輪功受益的經過。
一個警察說:「上次要不是你血壓高,就拘你了。」還有一個警察在門口一直照相、錄像,給他們的犯罪事實留下了歷史的罪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