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我們本地區基本上就失去了戶外煉功的合法修煉環境。但我還是堅定的修煉著。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我們去北京天安門證實法回來,被當地公安分局和國安迫害,把我非法關押在當地的看守所27天。
回家後,我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派出所和街道辦人員多次來找我,和我談放棄修煉法輪功的問題。上級公司也給我本人和單位施加壓力,他們都讓我放棄修煉,但是這些都被我斷然拒絕了。他們這樣翻來覆去折騰幾次後,看對我採取的甚麼措施都沒有用,又怕影響到單位的考核達標,企業晉級等,就將我的情況上報到市組織部門。
一段時間後,我工作單位的書記來找我,對我說;市裏組織部讓我一定退出法輪功的修煉和一切活動,否則就降職降薪,甚至開除我的(邪黨)黨籍。他又跟我說,我現在可以給你頂著不辦,實在頂不住的時候,那怎麼辦?因為我曾多次和這位書記講過法輪功的真相,他也認為修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我對他說;你也不要在我的這件事情上有甚麼壓力,我既沒做壞事,又沒違反國家哪條法律,法律上明文規定信仰自由。法輪功我是堂堂正正的修定了,我絕不放棄,本地區就剩一個修煉法輪功的人,那就是我了。
在這期間,基於上面的壓力,單位免去我的辦公室主任的職務,降為一般科員,我的工資也降為科員的工資。
這樣一直拖到二零零一年大年過後三月份的一天,單位的書記又來找我說;市組織部來電話,又催這件事情了,讓我們趕快拿出處理你的意見。我是頂不住了,我要不處理你,組織部他們就要處理我們了。我對他說,謝謝你了!你已經盡到責任了,我不會連累你的。我要退黨,我要退出共產黨這個邪惡組織。他當時聽了很吃驚!沉默一會兒,他說;那你就寫個退黨申請吧!我說;不!我不寫申請,我要寫退黨聲明!
在三月中旬的一天上午,單位召開機關黨員大會,專題討論我的聲明退黨的問題。參加會議的黨員和職工大體上有四十人左右。單位的書記親自主持會。在會上,由我先發言。我首先宣讀了我的退黨聲明書。之後,我又進一步的說明我退黨的理由。我首先向大家介紹我為甚麼修煉法輪功,法輪功是甚麼;其次我又向大家介紹了我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的情況;再次我又向大家說明黨組織強行逼我在法輪功和黨籍上做出選擇。最後我說:我選擇修煉法輪大法是我今生做的最對的一件事情。我懂得了人生真正的意義,我沒有枉生一回,永不後悔,我非常的欣慰與自豪。黨組織硬逼我做出選擇,那我首先選擇的就是:法輪大法,我今生今世修定了,至死不渝,永不放棄!我在這裏再一次聲明:我退出中共黨組織,從現在開始和它沒有任何關係了。最後我又說,我也建議在座的各位同仁們、同事們,都能利用一點兒時間拜讀一下《轉法輪》這本書,能了解到書上都寫了些甚麼!要想知道梨子的滋味兒,首先要親口嘗一嘗,然後再評論。如果要能夠修煉法輪功,那最好的了,「機緣只有一次,放不下的夢幻一過,方知失去的是甚麼」[1]。
我發言後,參加會的部份黨員和職工也發表了一些看法。有的說,你是多年領導幹部,不讓煉就別煉了,你也擰不過人家,不能和組織對著幹吧;有的說,法輪功好能祛病健身,上面不讓煉,那你就改練別的功法唄,不也能祛病健身嗎?也有的說,你是多年的老黨員幹部了,要是甚麼都沒有了,這不可惜嗎?今後你的孩子怎麼辦,家庭怎麼辦?……
最後主持會議的書記說:大家都熟悉和了解林峰,他是一個組織能力、工作能力都很強的幹部,不存在其它的問題,就是在煉法輪功這個問題上不轉彎兒,別不過勁兒來。市裏組織部都不讓煉,那我們也沒有辦法,他既然決心要退黨,那就讓他這樣選擇吧!
就這樣,在二零零一年三月份,我退出共產黨這個邪惡的組織。從那一刻開始,我的心裏非常的痛快,思想上非常的輕鬆,減少了許多雜念,執著心,就一心想好好的修煉。
我深知這是師父在加持我,把中共邪黨控制多年的邪惡因素給拿掉了。這真是「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2]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退休再煉〉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師徒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