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掉對房子和孩子的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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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二月十八日】二零一二年,我背井離鄉,來城裏打工。雖未露宿街頭,卻也居無定所,顛沛流離,有家不能歸。所以,我總想有一處自己的住處。一則有安身之處,再者給兒子將來結婚用。基於這兩點,我交了首付金,買了貸款房。自此,壓力甚大,生活更加拮据。我只能找工資高、多付出的活幹,以還房貸。

說著輕鬆,落到實處,還真是不那麼容易。月休我也不捨得休息,生活一切從儉,而且把大部份時間都用來打工掙錢。感恩師尊慈悲的時時點悟我,我三件事還沒有落下,但和精進的同修相比,相距甚遠。師父正法已近尾聲之尾聲,我還在執著買房,是不是不應該呢?

事已至此,欠債得還。我要說的是:同修們(有條件的除外),要以我為戒,不要小馬拉大車,人為的製造麻煩,路本不輕鬆還背石過山,實在是沒有必要啊!

師父說:「有的人講:我多掙點錢,把家裏安頓好,我就啥也不管了,我再去修道。我說你妄想,你干涉不了別人的生活,左右不了別人的命運,包括妻子兒女、父母兄弟他們的命運,那是你說了算的嗎?」[1]

一直以來,我對兒子的情雖有所看淡,但還是沒有放乾淨。總想多掙錢、多攢錢,不惜幹最苦、最累的活,給兒子以後的生活作鋪墊。周休捨不得坐公交車,步行走著去給兒子送好吃的。既想讓他鍛煉成人,能獨當一面立足於社會,又心疼他在外吃苦受罪。由於對他太過心疼,導致孩子遇事沒主見,不知道怎麼過日子,總也長不大。

師父說:「人各有命,誰也左右不了別人,哪怕你親生子女。你說我就想要他將來怎麼樣怎麼樣,我告訴你,你留給他億萬財產,他如果沒有那個福份,也會一把火燒光,或者會給你很快的揮霍光,得他有那個福份去繼承。」[2]

在對待孩子的問題上,我非但沒用正念看問題,而且也沒把自己當成修煉人。其實,大法弟子的孩子都有師父在管著。我的執著不但沒能幫了孩子,還差點兒坑害了他。

同時我也意識到,孩子的種種表現,正是折射出自己當前的修煉狀態。我說孩子懶惰、遲到、圖安逸、不思上進等等,這不正是自己存在的問題嗎?在對待孩子的問題上,我沒有把自己當成修煉人,出了問題又向外看,回頭指責抱怨孩子。真是慚愧至極呀!

師父說:「修內而安外」[3]。

我悟到,只有自己修好了,孩子才會往好的方向發展。師尊利用孩子的種種表現來棒喝我,都是自己的人心太重,害了孩子,阻礙了自己的提高。找到自己的問題的當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夢:我要去參加一個跳高比賽。

正法所剩的時間不多了,這時間是師父用巨大的承受為眾生、為弟子延續來的。我要盡力的救度更多的眾生,助師正法,兌現誓約,圓滿隨師還。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加拿大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修內而安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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