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給蔣敬的身心帶來巨大的變化。修煉後,蔣敬按照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工作上兢兢業業、早來晚走,和同事的關係融洽,對顧客熱情周到。她當時是單位的倉庫保管員,過去貪佔公款是家常便飯,修煉後不貪不佔,被單位評為「優秀保管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和中共惡黨對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發動了殘酷的鎮壓。蔣敬也因為堅持信仰而遭受迫害。
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蔣敬行使公民的合法權利去北京上訪,向政府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她剛到天安門廣場,就被警察強行帶到前門派出所,後被非法關押至昌平拘留所。由於不報姓名,她被警察扇了30多個耳光,臉上青一塊紫一塊。
二月八日,蔣敬被凌海本地警察截回,在大凌河公安分局遭到非法審訊。警察徐立新、孟凡貴等三、四個人對她刑訊逼供,用木棍把蔣敬打的遍體鱗傷,後蔣敬被非法拘留45天。
在凌海拘留所,蔣敬和另幾名法輪功學員堅持煉功,所長王洪余對她們進行體罰、毒打、不讓睡覺、室外扛木頭光腳在雪地上跑,把冰凍地面都化開了。蔣敬和另幾名法輪功學員被折磨了20多天,身心受到嚴重摧殘。
二月二十六日,蔣敬被單位接回後非法拘禁13天,遭受強制「轉化」迫害。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八日,蔣敬因粘貼真相標語,被警察綁架到大凌河公安分局,被非法拘留。
在拘留所,蔣敬惦記家中老人、孩子,吃不下飯。六天後她身體虛弱、走路困難。大凌河公安分局警察孟凡貴加重對她的迫害,把她由行政拘留轉刑事拘留,但看守所以健康狀況為由拒收,要求到醫院開證明。孟凡貴帶蔣敬到私人診所打點滴,之後被送進看守所。六天後蔣敬出現昏迷現象,警察怕承擔責任,給她辦理了保外就醫,拉到大凌河醫院搶救。大凌河公安分局又非法判蔣敬勞教兩年。
一個月後,蔣敬身體尚未恢復,警察到蔣敬家,要送她去馬三家勞教所,剛好蔣敬不在家。為躲避迫害,蔣敬和丈夫流離失所。
警察不斷的騷擾她的家人,多次恐嚇蔣敬的父母,逢年過節也不例外。蔣敬的孩子當時才十歲,本來在她和丈夫修煉的影響下,孩子品學兼優。但父母遭受迫害對孩子的打擊很大,致使孩子學習成績明顯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