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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司法「先進單位」真相(5)

——山東第一監獄死刑犯虐殺十二人被立特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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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一日】(明慧通訊員報導)中國是甚麼樣的國家呢?

在人類社會中,有幾種典型的國家體制:

1、君主制:君主制是君主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君主實行終身制,並且是世襲的。

2、君主立憲制:君主立憲制是在保留君主制的繼承下,通過立憲,樹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勢力,實現事實上的共和或民主。

3、法制: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簡稱,人類在沒有憲法之前就是有法制的。

4、法治:法治是指以民意授權為前提和基礎立法,以嚴格依法管治國家為核心,以制約權力為關鍵的社會管理機制、社會活動方式和社會秩序狀態。「法治」與「憲政」緊密相關,其內涵不單是要求所有人民守法,更側重於法律對政府權力的控制和拘束。法治意味著每個人都受到法律的約束,包括立法者、行政官員和法官。

從這些概念看,中共獨裁的中國,是不是哪個都對不上號?更有甚者,暴力殘害善良民眾的個人和單位,反而是立功獲獎、司法系統學習的榜樣。請看以下這個實例:

殺人死刑犯在獄長等人的唆使下虐殺十二名法輪功學員立特等功

在山東省第一監獄有一個殺人死刑犯叫綦東興。綦東興是山東省東營油田人,在社會上就是殺了多條人命所以被判死刑。綦東興憑著和獄長的關係轉入省監後,又被十一監區長張磊光、教導員李偉的重用,成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打手。

法輪功學員邵承洛,因為當著獄政科與十一監區警察的面講了省監「轉化」後還虐待他的醜聞,省監要辦邵承洛。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四日上午,十一監區為了整死邵承洛,特地專為邵承洛清了一次監,清出邵承洛身上的經文後而嚴管,並以邵承洛說服新犯看傳經文為藉口,把他關入殺人死刑犯綦東興的組裏進行所謂的「嚴管」。

二零零二年,區長張磊光首先利用濟南黑社會殺人犯張永生、黑社會殺人犯張殿龍、武警出身的黑社會許虎,東北黑社會殺手胡鐵志,殘酷打死十二名法輪功學員。

殺人死刑犯綦東興和東北殺手江學東等,他們有的一人親手打死一個法輪功學員,有的人打死多名法輪功學員,獄長齊曉光、區長張磊光、教導員李偉全給他們開綠燈,暗示他們作偽證,製作假材料,打死不但白打死,還謊報成「心臟病」、「正常死亡」,就連警官總醫院都給殺人犯作偽證──人死了遺體都硬了,還用攝像機、照象機照下、錄下輸液的、作心電圖的假相,偽裝成心臟病搶救無效死亡。

事後,十一監區的這些殺人犯被記特等功大獎,還得到十一監區長張磊光、教導員李偉的多次賀獎。這真是名副其實的「殺人獎」。

諸如此類的例子還有很多。

本文列出的不管多少例子,都離不開一個特點,就是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酷刑殘害,誰越壞、誰越狠、誰越惡、誰越毒、誰越沒有人性、誰越無法無天、誰想出了更慘烈的酷刑花招,誰就是被中共表彰的、記功的、獎勵的。

一個正常的人看到這些例子,誰還看不出中共是個邪教、獨裁、法西斯、魔鬼呢?我相信,如果沒有中共的邪惡命令,沒有幾個人能做出這樣喪盡天良的事,正因為有中共江澤民的邪惡命令,再加上很多人心中沒有法律意識,更沒有善惡報應的天理概念,所以中共利用榮譽和金錢的誘惑很容易使那些人上當。

為甚麼中共要造假來獎勵、表揚惡人惡行呢?它就是想讓它的追隨者們只盯著那個誘餌,而不看腳下路的對與錯,這樣才能夠確保其有龐大的陪葬隊伍。

所有受騙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都犯了迫害佛法的大罪,所有聽信了中共謊言推波助瀾的人也都成了中共的幫兇。當天滅中共時,這些人都成了可憐的陪葬品。這就是中共毀滅人類的途徑之一和終極目地。

(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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