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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遼寧省錦州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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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二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綜合報導)二零二零這個庚子年,多災多難:瘟疫、洪水、蝗蟲、地震等等接踵而來,然而中共依然在迫害法輪功學員。根據對明慧網報導的統計,從二零二零年一月到十二月,遼寧省錦州市法輪功學員中有一人被迫害致死,兩人被非法判刑,35人遭綁架,五人被拘留,多人被騷擾。由於中共迫害封鎖消息,有些迫害事實無法及時報導出來,這些統計只是中共迫害的一部份。

一、被迫害致死案例

錦州市黑山縣張振才被大連監獄迫害致死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四日晚,黑山縣東關村法輪功學員張振才夫婦為了讓百姓了解法輪功的美好和被迫害的事實,外出傳真相,在舒心園附近被綁架。

第二天上午,警察和村書記到張振才夫婦家,找來他們的兒媳,警察說要到屋裏看看,兒媳說沒有鑰匙。警察說,我們這有,隨即用從張振才夫婦身上搶來的鑰匙開門進屋,搶走家中私人物品。

七月二十九日張振才夫婦遭非法批捕,構陷到檢察院。後來張連榮被非法判刑兩年零兩個月,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迫害,張振才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十一個月,非法關押在大連某監獄。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三日,大連的監獄獄警給家屬打電話,說張振才被檢查出胰腺癌。二月七日,張振才在監獄被迫害離世,而張連榮仍被非法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

二、被非法判刑案例

(一)劉萬勝被非法判刑六年

劉萬勝於一九九六年七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他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行事,不僅健康了體魄,心靈也得到了淨化。但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殘酷迫害法輪功後,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劉萬勝曾多次被公安、國安警察非法抓捕,遭到罰款、拘留、勞動教養等多種迫害,全家也在巨大的壓力和痛苦中煎熬著。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劉萬勝在錦州汽車站講真相時,被錦鐵派出所巡防員高峰發現後,惡意構陷,叫來該派出所警察,綁架了劉萬勝。當日下午,錦鐵派出所五、六個警察到劉萬勝的租房處非法抄家,隨身聽等私人物品被強行搜走,就連在市場上買來的一個香爐和幾捆香,都算作了「犯罪」證據被搶走。隨後劉萬勝被劫持到錦州市看守所。

劉萬勝的八十多歲老父親去錦鐵派出所要人,要求釋放無辜的兒子,但屢屢懷著希望而去,失望而歸,最後老人家在悲憤中離世。

四月末,劉萬勝被錦州市凌河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很快被非法起訴。九月四日,凌海市法院以視頻開庭的方式非法庭審劉萬勝,正義律師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九月三十日,凌海市法院罔顧事實和法律,誣判劉萬勝六年刑期,勒索罰金一萬元。

(二)流離失所七年 吳寶貴又被誣判三年

在中共對法輪功二十餘年的迫害中,吳寶貴曾三次被綁架、非法關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已被跟蹤幾個月的吳寶貴被錦州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隊(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三個警察綁架,家中筆記本電腦等私人物品被搶走,後被劫持到錦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一三年一月中旬,迫害吳寶貴的卷宗由錦州市古塔區檢察院退回到錦州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隊(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但反邪教支隊不放人;四月二十日,錦州市古塔區法院對吳寶貴進行非法庭審;七月二日,吳寶貴因左腦有五釐米的囊腫,右側肢體癱瘓,辦理取保候審回到家中。

九月二十八日,古塔區法院通知吳寶貴回去第二天再次開庭,他未聽從惡人的安排,沒有到庭; 十月八日古塔區法院三個法警驅車去吳寶貴的家鄉葫蘆島市,要當面宣讀判決書並要求他簽字,吳寶貴沒有配合,未與法警面見,從此流離失所。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流離失所近七年的吳寶貴在葫蘆島興城市紅崖子鄉大集講述法輪功真相,遭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紅崖子鄉派出所警察綁架,劫持到葫蘆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五月三十日被轉到錦州市南山公園隔離十四天,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被枉判三年。

三、嚴重迫害案例

(一)遼寧女子監獄慘無人道的折磨法輪功學員徐桂賢

徐桂賢是二零一九年三月初遭凌河區法院誣判四年,四月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非法關押到五監區六小隊,一直遭到殘酷的折磨。

遼寧省女子監獄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開始對錦州市法輪功學員徐桂賢實施了又一輪的強制轉化,進行慘無人道的折磨:電棍毒打、不讓上廁所、不讓睡覺、開水燙等等。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電擊、棒打、踩踢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電擊、棒打、踩踢

三小隊刑事犯李晶春、六小隊刑事犯婁爽與徐桂賢是一個行動組(監獄裏也叫互監小組,至少三個人,互相監督,不許單獨行動)。白天大家出工的時候,她們在車間一樓的一個倉庫裏,婁爽拿著一根電棍,電棍上包有毛巾,趁倉庫裏沒人的時候,她就拿電棍打徐桂賢,有人進去的時候,就不打了。只有六月一日,有人見過徐桂賢出來上廁所,而後從六月二日到四日的三天,沒有人再見過徐桂賢出來,整個出工期間,徐桂賢一直被非法關在倉庫裏,不許上廁所。

從六月一日到三日,收工後徐桂賢被關在五監區監舍四樓的食品間內,遭六小隊的部份刑事犯打罵。六月二日到四日,晚上就寢後,三小隊刑事犯李晶春、一小隊刑事犯王豔被獄方安排在徐桂賢居住的404室內,她們整宿折磨徐桂賢,讓其以固定姿勢站立,打瞌睡就打,姿勢稍有變也打。在監舍期間,依然不讓徐桂賢上廁所。

從六月二日到四日,至少三天三夜,徐桂賢未被允許上廁所,沒能睡一點兒覺,以至於便在了褲子裏;四日白天,有人說徐桂賢已經認不清人了。

六月四日晚八時左右,在404監舍內,在刑事犯肖淼的主導下,肖淼、宋蘭傑將裝滿滾燙開水的飲料瓶殘忍的燙在了徐桂賢的後背上,同時李菲菲強行按住徐桂賢,使其不得動彈,導致她大面積嚴重燙傷。後來後背大約寬10釐米,長20釐米左右的皮膚全部脫落,當時監舍內有很多人親眼目睹。

事後雖然獄方帶著徐桂賢到獄內醫院治了燙傷,但同時強迫徐桂賢錄像承諾不對相關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二)二零二零年曝光的往年迫害

1、何濤

二零零三年三月太和區法院的梁賀祥枉判何濤四年,四月一日她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在監獄一天十六小時被勞役,何濤所在三監區五小隊做各種服裝,包括出口的。她入獄不久的五至七三個月,正是大熱天,惡警不讓喝水,吃幹窩頭;天天不讓上廁所;連續四十二天晚上不讓睡覺,白天幹活,收工回來在水房蹲著,讓那些殺人犯、販毒犯看管著,進行轉化。犯人們想盡辦法折磨法輪功學員:掐乳頭、拿拖布桿打小便等處;抓頭髮往牆上撞;幾個人拽著胳膊,在監區道上跑等等。

在獄警的唆使下,兩個犯人包夾一名法輪功學員,用車輪戰術等卑鄙的手段毫無人性的搞轉化。若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警察加獎金,犯人減刑。一次凌晨一點多,她們在水房把何濤的衣服扒掉,飛機式的吊起來,用各種殘酷手段逼迫轉化。罰站、罰蹲、面壁更是家常便飯,何濤的雙腿、雙腳腫的像大象腿一樣粗,血壓上升,收縮壓280、舒張壓160。即使這樣,她還被強迫幹活。另外犯人們還用螺絲刀撬開何濤的嘴,灌損傷神經的藥物,後來她絕食抗議八天。

2、景翠珍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五日,景翠珍在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在太和公安分局惡警張久義、戴勇等惡警對景翠珍進行刑訊逼供,景翠珍被毒打致雙眼充血青紫、嘴唇腫的變形。他們還將景翠珍雙手背銬,用一木棒穿過,木棒兩頭各搭在一個椅子上,臉朝下,雙腿用鐵絲捆一起再用一繩子吊起。手銬勒進肉內、雙手腫的像饅頭,膝蓋青紫,鼻子滴嗒滴嗒不停的流血,這種酷刑一天之內給景翠珍用了三次。景翠珍要求上廁所,惡警不讓,造成尿濕褲子。上刑時一人說買辣椒去,過一會兒就給景翠珍灌辣椒水,把牙都撬活動了,胳膊、手麻木很長時間。當家人質問為甚麼把景翠珍打成這樣時,派出所惡警王定科說:「她自己撞的,沒人打。」太和公安分局刑警隊柴姓惡警還張狂的說:「愛哪告哪告去。」太和區區長更揚言:「(對景等)往死裏整。」

中共酷刑示意圖:「上繩」
中共酷刑示意圖:「上繩」

後景翠珍被非法判刑四年,在遼寧女子監獄,她被強迫坐小板凳(長15釐米、寬7釐米、高2.5釐米),同時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只要一打瞌睡,犯人范旭、趙立綿就用鐵鏈子抽她。開始抽時,景翠珍還能睜開眼睛,後來鐵鏈子抽,她只知道疼痛,眼睛卻睜不開,這時范旭就把景翠珍拖到水房,用涼水從她頭上往下澆。瀋陽的冬天非常寒冷,刺骨的涼水澆到頭上、身上。這樣持續的抽打、澆涼水、片刻不停的非人折磨,三天後景翠珍已無法站立,到了第四、五天,她已精神恍惚、神志不清、癱在小板凳上,即使這樣,惡人絲毫沒有減輕迫害,第六天才停止。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3、崔亞寧

崔亞寧曾兩次被非法關押在馬三家教養院,據她自述:

第一次在馬三家教養院女一所,那裏壓制信仰自由,不讓煉功。「煉就往死裏打」,這就是所謂的「人民警察」授意犯人的話。吸毒犯韓雪梅用一把新笤帚狠狠的抽我,笤帚被抽到粉碎,我被打的滿地翻滾,上臂多處青黑。犯人劉春榮對倒在地上的我猛踢胸背,像踢鐵桶一樣「咚咚」有聲,我的左胸肋(心臟處)被踢傷,三、四個月裏,低頭、呼吸都疼。

二零零一年「天安門自焚」煽動仇恨事件後,對法輪功學員的強迫轉化加劇。我被體罰坐小板凳,罰蹲(早六點~晚十二點),連續五天,腿都腫成硬棒子;因拒絕轉化,遭電擊,頭、背、腋下,痛如蛇咬,電擊處布滿1~2Cm大水泡;時時刻刻被警察精神恐嚇,要求「必須轉化」,「要麼死路一條,出了這個門(勞教所),進那個門(監獄)」。

中共體罰示意圖:長時間罰坐
中共體罰示意圖:長時間罰坐

第二次在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這時已更名為「思想教育學校」,高峰時關押四千人以上,自稱轉化率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迫害手段五花八門,隨心所欲。

我曾被關在廁所、走廊裏罰站,最長一次連續八天八夜,腳腿腫脹到看不到紋理,頭暈腳軟,眼前發黑,出現幻覺一樣,感到眼前陰濛濛的一片,腳像踩在棉花上一樣沒根,又像腳下一個坑一個坑似的,看不清路,走不直,幾經跌倒才停止體罰。

由於我告訴被「轉化」的人,「轉化」是不對的,對國家,對警察,對自己都是欺騙,不符合修煉人的原則。被關進大約2X4m的小號。一日兩餐,兩次如廁,手腳固定鎖在鐵椅子上坐了九天九夜。十二月下旬的瀋陽,天氣很冷,雪花從小屋半開的窗口飄入……元旦前一天被放出,她們把我拉去烤暖氣。當晚手腳腿全腫,腳有兩倍厚,皮膚要撐爆裂般劇痛,不能走路,上廁所,十幾米遠的路走不過去,一個被「轉化」學員看我可憐,把我抱了過去。腳上布滿了2~3cm大的血泡、水泡。手腳麻木失去知覺,手不能持物,拿不起一根針。這次凍傷,手腳麻木畏寒的後遺症過了一年多才有所康復。

四、騷擾案例

二零二零年四月份,「武漢肺炎」的陰霾,並未散去,成千上萬人的性命還在面臨著威脅,然而錦州的警察及街道、社區的工作人員們卻開始花心思和精力開始騷擾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從明慧網的報導中可以看到各縣區均有騷擾,有具體報導的就達三十五人,更多的沒有提及詳細情況無法統計。

(一)凌海:凌海市建業鄉哨所、金城公安分局、大凌河公安分局、建設街道、新樓委社區、南山社區等參與到騷擾中,問煉不煉法輪功了,還拿筆和紙做了筆錄,有的甚至把整個過程中都給錄像、錄音。

特別是建業鄉哨所警察夥同鄉村幹部在四月中旬到十三名法輪功學員家騷擾。一九九九年以前煉過,現在不練的,村官帶著鄉政府的四、五個人去走訪,以孩子升學、工作、還有養老、地補等威脅,要到鄉政府辦理手續,證明你徹底不煉法輪功。

(二)北鎮:五~六月,北鎮市在政法委的指使與脅迫下,各地派出所,居委會對城區、市內和農村多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電話騷擾。有的到學員家裏騷擾,有的相關部門給學員家屬打電話,要求學員在所謂的決裂書上簽字,有的社區還揚言,不簽字後果自負。廣寧鄉綜治辦的人還拿個條子,上面寫的七條不准決裂書(大概內容是和法輪功決裂),讓學員按手印,簽字。

(三)市區:康寧派出所、正大派出所、榴花派出所、菊園派出所、北街社區等

轄區的部份法輪功學員,受到當地派出所或社區人員的登門或電話騷擾。社區人員敲門進入法輪功學員家中,讓其簽字,並欺騙說:簽了字,以後就把「案底」抹去了,以後就不再找你了等等。據悉,社區人員是按照當地派出所提供的法輪功學員名單敲門的。

太和區女兒河派出所對轄區的法輪功學員執行邪黨的騷擾行動,針對部份農村,派出所把法輪功學員名單落實到鄉,鄉具體落實到了村。

(四)清零行動不僅對法輪功學員的生活造成嚴重干擾,更為嚴重的是為了逼迫學員簽字,有的惡人竟以家人的工作、升學作為要挾:

凌海市新樓委社區一行五、六人到一老法輪功學員家,說是來登記排查,問老學員是否還煉法輪功,並讓她寫不煉功的保證,她不寫。這些人到她房間裏看到了一本《轉法輪》要劫走,被她搶下了來。他們又給老學員照像,並恐嚇她說:「要交給國保處理,你是典型,拘留你,不給你開退休金,連你的孫子考大學、參加工作都受影響」。家人被這陣勢嚇住了,因老人的孫子今年正好面臨高考,家人怕影響孩子前途,就代老人寫了所謂的「保證書」。片警和社區的人又逼迫老學員照著家人寫的「保證書」上的話念一遍,那上寫的都是反對法輪功,擁護中共的話。

凌海市南山社區人員找不到一老年法輪功學員的家,他們給該法輪功學員的兒子打電話進行要挾,說:讓你媽簽不煉功的字,你媽要不簽,就找你單位領導,停發你媽的退休金。此事造成這位法輪功學員不修煉的丈夫、兒子、媳婦都跟她鬧翻了,兒媳婦鬧著要跟她兒子離婚。丈夫讓她走。兒子單位領導找談話,這事處理不好就要開除他,給這位法輪功學員造成極大的壓力,家人也被裹挾其中。

五、聚焦養老金被停發案

(一)錦州地區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停發養老金

中共對社會資源的瘋狂掠奪和制度性貪腐導致各地社保嚴重虧空,需要國家財政額外補貼,中共為了減少養老金的支出,就挖空心思在百姓身上做文章。所以中共人社部就濫發文件,如:人社部(2012)69號、人社險函[2020]17號文件等等。文件下達後,各地社保紛紛跟風,大肆侵吞剝奪公民的養老金,他們把中共因貪腐造成的社保虧空的惡果轉嫁到了被判刑者身上,尤其是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身上。

這種名義上為停發、實則搶劫的強盜行為,異常殘忍,因為它剝奪了老年法輪功學員的基本生存權,使相關法輪功學員的生活處境變的異常艱難,隨之而來的壓力、艱辛、痛苦與傷害是巨大的。它給法輪功學員本人及其家庭帶來的傷害,以及在社會上的負面效應是相當嚴重的,頗具危害性。

實際上,非法停發服刑人員、尤其是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養老金的所有依據完全是非法的。根據中國《憲法》、《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規定,服刑人員在服刑期間照樣享受養老金待遇,無需返還已領取的服刑期間養老金。

養老金本質上是退休職工的合法財產,不是國有資產,任何部門都無權要求返還服刑期間的養老金。對於離退休人員,其在工作期間由個人和單位共同繳納到社保部門的養老保險金是屬於個人的財產所有權範疇,是受憲法保護的一項公民權利,非經合法的司法程序,任何組織和個人都無權剝奪。

非但如此,養老金對於家庭而言,它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同時還兼具贍養老人和撫育幼小、完成子女教育的作用,因此對公民養老金的剝奪是對家庭生存和生活來源的剝奪,是不人性和不人道的行為。

自二零一六年十二月,錦州凌海市法輪功學員魏秀英被扣發養老金至今,三年多的時間裏,錦州地區魏秀英、徐秀雲、周玉禎、武秀蘭、吳寶貴、王彥秋、任桂霞、白銘芳等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因曾經被誣判入獄或正在被非法關在監獄,陸續被錦州市社保局或下屬分局停發了養老金,包括企業單位退休的二十多人,事業單位退休的近十人。

錦州地區乃至全國各級社保局都知道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沒有法律依據,停發、追繳他們的養老金更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社保局之所以敢於肆意妄為,是因為他們知道中共的迫害政策,歷來講究政治壓倒一切,這也使他們心安理得去侵吞法輪功學員的養老金。

中共這種自上而下的邪惡迫害政策,背後政法委參與了其中,而且也正是有它們的撐腰,使得錦州社保局能夠連續不斷的扣發、停發法輪功學員的養老金──從冤獄期間領取養老金的,到冤獄期間沒退休、沒領取養老金的;從企業單位的退休人員到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從社保局的局長到主管養老金髮放的副局長,從發放處處長,到發放科科長,再到辦事員,全都積極參與其中。

(二)養老金行政上述案被枉法裁判,白銘芳將申訴

白銘芳因修煉法輪功遭誣判入獄七年,二零一九年九月末結束冤獄。在此期間二零一二年九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正常領取了養老金,但自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起養老金被錦州社保局非法停發。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白銘芳在與錦州社保局溝通後不能達成共識的情況下,起訴了錦州社保局,錦州市松山新區法庭受理了此案,結果白銘芳敗訴。隨後白銘芳上訴至錦州市中級法院,十一月十九日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十一月三十日錦州市中級法院參照《關於進行基本養老金社會發放工作的通知》文件,以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覆函》(勞社廳函﹝2001﹞44號)的規定,雖然撤銷了一審的行政判決,也判錦州社保局在判決生效之日十日內恢復發放白銘芳冤獄期滿釋放後的基本養老金,但是仍然非法判決錦州市社保局非法追繳白銘芳冤獄期間已經領取的部份養老金合法有效,並在此判決生效之日十日內繳回(近十萬元)。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白銘芳將向上一級法院申訴。

(三)法院和社保演鬧劇 魏秀英生活雪上加霜

錦州凌海市金城法輪功學員魏秀英,因堅持信仰,二零零九年九月被誣判七年,在監獄中受迫害九死一生,二零一四年四月保外就醫。二零一六年十二月,錦州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凌海市分局(以下簡稱凌海市社保分局)依據所謂的上級文件停發了魏秀英的養老金,並要求其返回服刑期間的養老金104635元。

歷經一年的時間,魏秀英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通過法律訴訟獲得了勝訴,錦州中法判定執行凌海法院的判決:「被告錦州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凌海市分局扣發原告魏秀英養老金的行政行為違法」、「被告錦州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凌海市分局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全額履行支付原告魏秀英養老金的行政職責」。但凌海市社保分局置法院生效判決於不顧,且狂言:不承認法院判決,只聽從上級文件,若魏秀英不服哪告哪接著!並繼續違法追繳魏秀英的退休養老金。鑑於此,魏秀英只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凌海市法院執行庭法官李剛接案後,讓魏秀英重新起訴社保局以確認金額,此荒唐之舉不但不合理,更不合法。魏的家人據理力爭,李剛才答應與凌海市社保分局「面談商量」。但是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二日,李以該法院判決條款中「未明確養老金的數額、不符合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必須具備的明確給付內容的條件」為由,駁回了魏秀英的執行申請。

凌海市社保分局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向魏秀英送達「凌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決定書(凌人社決字[2019]第1號)」,責令其返回服刑期間領取的養老金104635元,逾期六個月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金城街道的才妗(音,女)騙開了魏秀英家門,凌海市社保分局、金城街道和公安局共十一人魚貫而入,為首的是凌海市社保分局發放科的科長戴岩,他們拿著凌海市社保分局的《關於限期繳回服刑期間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催繳通知書》, 並聲稱,如不繳回,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實際上自從凌海市法院李剛駁回魏秀英的執行申請後,凌海市社保分局上門騷擾魏秀英家已達四、五次之多。

魏秀英雖然勝訴,但凌海法院和社保部門沆瀣一氣,使判決成了一紙空文。目前魏秀英被停發養老金已整整四年,使原本就艱難的生活雪上加霜。

六、因迫害法輪功被舉報案例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網發表《通告》,美國政府將嚴格審核赴美簽證,對人權及宗教迫害者、迫害法輪功者,拒發簽證,拒絕入境。國際社會已從對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的呼籲,走向實質性的具體拒簽行動。錦州地區以下人員因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被舉報。

(一)蔡玉莉,錦州市公安局第六大隊(技術偵察支隊)原大隊長。

蔡玉莉其所管轄的技術偵察支隊一處利用技術偵察手段負責非法監控法輪功學員的手機、電話、網絡等,然後進行定位,為惡警綁架法輪功學員提供依據,錦州市發生的多起大規模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案都與其有關。在二零零九年的所謂「春雷行動」(實為有預謀的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的代名稱)中,蔡玉莉因參與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多人,得到了中共的所謂「嘉獎」。

(二)葉成,曾任錦州市太和區政法委書記,大約在二零一二年調至義縣公安局任局長,二零一七年起任錦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支隊長。

多年來,葉成追隨江氏集團指揮或幕後策劃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非常賣力。葉成自從擔任太和區政法委書記之職起,就採用長期跟蹤、蹲坑、手機定位、秘密錄像等卑鄙手段,大肆抓捕、迫害法輪功學員。僅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和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錦州地區就有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數十人被勞教、判刑,其中項英、劉鳳梅、宋亞平被非法重判長達十年以上。由於葉成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分別於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八日、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兩次被追查國際組織發出通告追查。

(三)吳言軍,曾任遼寧省高級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審判員,二零一六年一月被任命為錦州市中級法院院長。

倪凱,錦州市中級法院刑二庭副庭長,主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誣陷案。

據悉,錦州市所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件,一審均是經過市中級法院院長吳言軍及該院刑二庭副庭長倪凱審批後,才能下達判決書,各區、縣法院基本沒有裁決權。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即便上訴,也都被錦州市中級法院駁回,非法維持原判。

多年來,吳言軍、倪凱對法輪功學員根本不講法律,他們將法輪功學員向民眾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的合法行為進行有罪認定。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證人身份不明的情況下,僅憑主觀臆斷,甚至個人好惡就枉判法輪功學員。倪凱甚至放言:法輪功屬政治問題,他想咋判就咋判,想判多少年就判多少年,因此經其手被判的法輪功學員刑期大都很重。

(四)姜海濤,就職於錦州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支隊。

在錦州市地區發生的多起大的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案中,負責監控法輪功學員手機、電話、網絡等,利用定位、人臉識別等手段獲取信息,專門給各級「610」、國保大隊等迫害法輪功部門提供關於法輪功學員的各種所謂「情報」。多年來姜海濤使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到迫害,如綁架、勞教、判刑、甚至迫害致死,是錦州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直接參與者之一。

(五)張久義, 二零零三年下半年起任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女兒河派出所所長, 二零一五年至今任太和公安分局副局長。

張久義直接參與或操控國保大隊等對轄區內眾多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綁架和抄家,並進一步構陷致使學員被非法勞教或判刑,製造了一起起人間悲劇,被他們綁架的學員中黃成、劉鳳梅、李豔秋被迫害致死。

為迫害錦州市太和區湯河子地區的法輪功學員,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成立了「清河行動」迫害專案組,主管迫害的副局長張久義任總指揮。二零一六年五月至二零二零年五月間,太和分局警察有預謀的非法抓捕了湯河子地區法輪功學員及家屬二十六人,其中遭非法判刑十五人,一年以上(含一年)刑期十一人,最高刑期達七年;非法行政拘留五人;另外有三名法輪功學員及三名家屬在派出所遭非法拘禁;騷擾至少三人。

這些警察做惡的手段十分卑劣:使用萬能鑰匙、甚至撬門砸鎖,不穿警服、不出示搜查證件等,強行闖入法輪功學員家中抓人,並瘋狂抄家;誘惑、威脅當事人,偽造證據,包括提供假證人;編造謊言,阻止證人出庭作證;恐嚇家屬、製造假證詞等。

(六)張光,自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八年任凌海市建業鄉派出所所長。

他積極執行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政策,施行綁架、抄家、騷擾、拘留、酷刑折磨、毒打、野蠻灌食、勒索錢財手段等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並且還恐嚇:不拿錢就送進監獄、看守所、拘留所或教養院。

七、結語

歲月如梭,不知不覺中,中共迫害法輪功已有二十二個年頭,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沒有倒下,他們秉承「真、善、忍」的修煉原則,不顧個人安危,頂著迫害的壓力,平和的向廣大民眾講述著迫害真相,喚醒民眾的良知,就是讓民眾看清中共本質,平安渡過劫難。截止到目前,已經有超過三億七千萬的中國人,從高官到平民百姓,都做了「三退保平安」,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了一個光明的未來。希望在這次針對中共而來的兇猛瘟疫過後,您會慶幸自己因為衝破了謊言、了解了真相而平安的走入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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