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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葫蘆島市工程師欒長輝被非法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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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葫蘆島市渤海造船廠工程師、法輪功學員欒長輝,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在上班時,被龍港區邊防派出所所長孫玉柱等綁架、構陷,十一月二十四日被連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十一月三十日家屬接到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的判決書,欒長輝被冤判四年。

目前欒長輝家屬正在為其上訴至葫蘆島市中級法院。法輪功學員是按照真、善、忍修煉法輪大法的好人。對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實施抓捕、關押本來就是違法犯罪,相關司法機構不僅不予禁止,還放任這種違法行徑繼續發展至「公訴」「庭審」,是「罪上加罪」。

欒長輝為人誠實厚道,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準則要求自己,做事先考慮別人,助人為樂。在工作中,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多次榮獲優秀獎;在單位受到上司的賞識,同事的尊敬。在家他是個孝順的兒子、慈愛的父親,受到親朋好友的讚譽。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欒長輝正在上班時,被葫蘆島市龍港區邊防派出所所長孫玉柱等綁架。八月三日,龍港區檢察院王福飆對他非法批捕;九月二十四日,連山區檢察院龍膽將迫害案起訴到連山區法院。

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兩點,欒長輝被連山區法院非法庭審,開庭現場在葫蘆島市看守所,連山區檢察院公訴人龍膽,主審法官是李福山。開庭之前,律師和作為親友辯護人的家屬一致要求法庭去除欒長輝的械具,即摘掉手銬,法官竟然以「看守所有內部管理規定」、「沒有鑰匙」為由拒絕,直接違反了最高法院關於械具的相關規定。

開庭過程中,公訴人龍膽沒有對用作構陷的任何「證據材料」出示原物,只出示了扣押清單和幾張照片。家屬辯護人要求對所有構陷材料當庭出示、辨認、質證,公訴人和法官不敢直接答對、含糊其辭。

就公訴人的非法指控,律師和家屬辯護人當庭進行了全面有力的駁斥。律師和親友辯護人一致要求法院公正執法,立即無罪釋放欒長輝。

整個非法庭審時間僅為一小時,草草走過場,如同應付差事。非法庭審結束後,主審法官李福山稱不用再開庭即可宣判。

自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到十一月二十四日,連山區檢察院龍膽夥同連山區法院李福山,不到一個月,已經對四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高華、王彥東、趙煥珍、欒長輝。
欒長輝被迫害的事實和家人的營救以及對相關迫害責任人的控告詳情,請見《遼寧省葫蘆島市高級工程師欒長輝被構陷到法院》《遼寧高級工程師欒長輝面臨庭審 家屬將做無罪辯護》

相關責任人:(區號:0429)

參與非法庭審人員:
1,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
審判長:李福山 手機:15642963172
陪審員:劉莉、寇宇
書記員:聶佳慧

2,葫蘆島市連山區檢察院:
公訴人:龍膽手機:13942924343
書記員:劉曉涵手機:18624291110

參與綁架人員:
葫蘆島市龍港區邊防派出所所長孫玉柱:手機:15042952888
副所長劉冰:手機:13898783266

警察劉鵬宇:手機:13624298667
非法批捕人員:
葫蘆島市龍港區檢察院檢察官王福飆:手機:15942928876

有關領導:

1,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領導
院長 項雷 2164111; 副院長 馬海濤 2164115; 副院長 陳天文 2164116;
副院長 劉漢國 2164118; 副院長 常海 2164398;
紀檢組組長 王景伍 2164119
審委會專職委員 李茂山 2164005
審判委員會委員 魏愛君 2164007
院部 高經緯 2164777
2,葫蘆島市連山區檢察院領導
關德權 0429- 2659001,13998938668;
常輝 2659005, 13942952929;
岳紅崗2659003 , 18042950115;
劉鳳純 2659006, 13130955558;
冀貞鈺 2659007, 13998996288;
崔海慧 2659008, 15134296696;
劉旭華 2659011, 18842903981;
連山區檢察院檢委專職委員
黃永生 2659018, 13942967776;
週會生 2659059, 13942991967;
遼寧省葫蘆島市郵編:1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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