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長期受迫害 黑龍江密山市張成花老人離世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密山市八五一一農場81歲的老太太張成花,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上午八時剛出家門不遠,就被從黑色轎車下來的幾個人劫持,被密山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罰金一萬,被關進黑龍江女子監獄繼續關押迫害,養老金也被扣發。

經過多年無休止的迫害,張成花承受的是巨大的精神與身體的摧殘與折磨,為了要回養老金,更是為自己討回公道,她身心疲憊地奔走於各個相關部門:有的人生出憐憫,表示關注;有的不屑一顧;有的無禮蠻橫地推脫,一直未予解決。最後她終於倒下了,於二零二一年十月上旬含冤離世。

張成花是牡丹江農墾管理局八五一一農場糧油公司退休工人,家住密山市福隆小區。修煉法輪大法之前,多年的農業生產勞動,給張成花帶來了一身的疾病,嚴重的糖尿病、肺炎、腎炎等疾病,使她失去了勞動能力,花了很多錢也治不好,這些疾病給家庭和農場帶來很多的麻煩。一九九九年七月,張成花在極度的痛苦中時,喜得大法,久治不癒的疾病不治而癒了,同時也給家庭和鄰里帶來了好處。她發自內心地感謝大法,也希望把大法的美好帶給農場的每一個人。

多次被關押迫害、非法勞教

一九九九年九月,農場書記李利,把整個農場煉法輪功的人都找來,逼迫他們放棄信仰。農場農工張成花不肯放棄,李利和公安分局肖志忠強行勒索她兒子五千元「保證金」,又派了兩個警察在她家門口看著她。幾天後,農場黨委書記李利又找她,讓她簽字、「保證」,她不簽。李利就逼她姑爺簽名,才算了事。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初,張成花為維護大法的尊嚴,走上了天安門廣場,要為大法說句公道話:法輪大法是正法,誰破壞大法就是犯罪。可她在北京被農場領導李利和公安局的警察趙舟抓回來後,直接關進了農墾局北山看守所半個月後,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李利和肖志忠又來逼問她還煉不煉了,她不屈地回答:法輪功教人做好人,為甚麼不讓我們煉?不說信仰自由嗎?我有病時你能替我遭罪嗎?李利被問得無話可說,就利用手中的權力,再次把她抓進看守所,非法關了兩個多月才放回家。

同年十二月份,她因送法輪功真相資料,再次被綁架關押進看守所。二零零一年初,被送到哈爾濱萬家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回家後,李利等人再次派兩個警察每天在張成花家門口監視她的出入,並且說你被勞教過,不給開工資。她說我不是罪犯,你這樣做是違法的。由於張成花不斷地索要工資,二零零二年的一天,公安局610頭目肖志忠說:你不是要工資嗎?我領你去。待張成花把工資拿到手後,肖說:你得把一年的勞教工資拿出來,還有送你去哈爾濱勞教所時的車費也得你付款,張成花當然不同意。肖就強行從她手裏拿去5618元錢,也沒有給開收據,她多次索要未退還。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三日上午,密山市四名法輪功學員在三梭通鄉寧安村講真相時被綁架,張成花當晚回家,其他三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遭國保警察綁架、構陷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上午九點左右,張成花在街上,密山市國保大隊副大隊長玉海穎突然從後面把她抱住,然後就開始翻張成花的兜,將兜中的真相資料和真相幣(五十元)一起搜走,拽著要到張成花家中嘮嘮。張成花不走,玉海穎就打電話叫來一輛車,來了小李、小習等四人,把張成花拽上車拉回家,進屋就開始翻,犄角旮旯都翻個遍,把翻到的小冊子等放在地中間拍照,又打電話叫來四個警察在樓道裏站著。

張成花被強制帶到密山市第一派出所。第一個人來問張成花時,她甚麼也沒說。李剛又來問這些東西是從哪來的?張成花說不能告訴你。國保大隊長李金林問張成花,也沒問出啥,就氣急敗壞地走了。下午,張成花的孫子、孫女到公安局要人,簽了「監視居住」後就放回家了。玉海影誘騙和恐嚇張成花的孫女說,簽個字、按個手印就讓你奶回家,否則就送進看守所。

不明身份的人把張成花兩次騙到檢察院,說:做個筆錄按上手印就沒事了,回家煉功吧。第二次檢察官說:簽名按上手印我們把案子就退回公安了。善良的老人再次上當受騙。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上午,國保中隊長李剛帶了三人,沒著裝,謊稱燃氣管道人員,並帶著錄像機,強行把張成花拉到密山法院。張成花說你們騙人,他們說不騙你也不開門呀。在法院裏的幾個人又欺騙張成花,她由於多次受騙,這次沒有相信他們的謊言。

被非法判刑入獄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上午八時,張成花剛出家門不遠,就被從黑色轎車下來的幾個人劫持。中午吃飯時,她沒回家,家人找不到人,很著急。到了下午四點左右,家人才接到雞西看守所的電話,告知張成花被非法判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整個開庭過程僅僅十幾分鐘。

密山法院下達非法判決書,聲稱密山市公安局偵查員在其家中搜查法輪功宣傳品八百三十四份,以所謂「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冤判七十七歲的張成花一年刑期,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家人已經聘請了當地律師,上訴到雞西市中級法院。但是律師與法院合謀,多次欺騙家人。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下午,家人去中級法院打了多個電話,終於有一個人接了電話,不報姓名,謊稱案件還沒有到達中級法院。

次日,家人先去看守所,得知中級法院已經去見過張成花了。隨後家人又去中級法院,見到刑庭的楊宗遠,要求家人代理辯護,楊宗遠同意並且要家人的辯護詞,並且說可能不開庭。四月二十八日中級法院維持一審的枉法判決。

張成花被劫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繼續關押迫害,養老金也被扣發。從二零二零年九月份開始,八五一一農場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非法扣回張成花在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一年冤獄期間領取的養老金,還多扣發了每年5%的浮動工資。

那些曾為了一時的利益、為了所謂的上級命令而執法犯法、濫用職權把一個八旬老嫗扣上利用某教破壞法律實施的公檢法人員,才是真正利用江澤民邪惡的密令、迫害法律的實施的人,他們草菅人命,害死了無數善良無辜的百姓。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