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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海林市付曌萃等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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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法輪功學員付曌萃被非法冤判九年半,並勒索罰金一萬元;郭立斌、陳熙濤夫婦被非法判六年半並勒索罰金五千元。現付曌萃被非法監視居住。三人均要求上訴。

海林法院原定十二月十六日非法庭審付曌萃、郭立斌、陳熙濤三位法輪功學員,後來推遲到十二月二十三日,具體情況待查。

1、付曌萃被綁架、抄家、構陷情況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海林市第二派出所警察王雲堂及兩名年輕警察到付曌萃家騷擾。開門時,有個年輕警察肩上有錄像設備,後在付曌萃的要求下關上門,站在門外。王雲堂說,把付一家三口報上去不煉法輪功了。付曌萃回答,信仰問題是思想中的,別人無權干涉,不做任何答覆。王雲堂說,已經報上去了,最好走一個形式,以後就不再找了。付曌萃說,你報上去是你的問題,我不作任何承諾。後三個警察就走了。

六月十日,付曌萃(傅曌萃)被綁架並非法抄家,參與人員有國保孔麗穎和其他人員以及第三派出所李軍和更多警察,還有特警。付曌萃因身體不合格,看守所不收,以「取保」形式回家。

後付曌萃被海林公安局國保隊長丁玉華、張姓警察、刑警潘明非法詢問,並要求簽字,付曌萃沒有配合,三個小時後回家。

七月十日,付曌萃被國保科張姓警察,第二派出所兩個警察綁架到海林市檢察院非法批捕。付曌萃仍被以取保形式回家。

付曌萃一家四口一九九七年先後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她父親修煉大法後,按照真善忍做人,不打麻將、不喝酒,不再因下崗(失業)掙不到錢而消沉,積極向上,每天快樂有使不完的勁;母親以前是個藥簍子,修煉法輪大法後把吃了幾十年的藥匣子扔了;她和弟弟也由於修煉大法,身心健康,付曌萃上學時落下的風濕、胃炎、神經衰弱、皮膚過敏等頑症不知甚麼時候不見了蹤影。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大法後,付曌萃一家四口堅持修煉法輪大法,累次遭受中共當局的迫害,都曾經被非法判刑,她父親因在牡丹江監獄迫害後身體狀況一直不好,在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的長期壓力下,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含冤去世。

2、郭立斌、陳熙濤夫婦被綁架、抄家、構陷情況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海林市國保大隊隊長丁玉華帶領十幾個警察綁架了正要去幹農活的郭立斌、陳熙濤夫婦。九月十六日,他們被構陷至海林市檢察院。

十月十八日,家屬得知,郭立斌、陳熙濤夫婦已被海林市檢察院構陷至海林市法院,公訴人是馬永欣,法官是姜新昆。

郭立斌(郭立彬)、陳熙濤夫婦是蔬菜村五隊樸實的農民,平日按照真、善、忍做人,得到了鄉親鄰居的認可,如今卻被無端綁架、構陷,公檢法部門不顧家中有年近八旬的老父親和未成年的孩子,非法關押、構陷,老人常常想著兒子兒媳婦能不能回家。

多年來,海林國保在農忙時節多次騷擾、綁架郭立斌、陳熙濤及家屬,一次次給家庭造成慘重的經濟損失,尤其今年經濟損失更為慘重,精神和經濟的雙重打擊下,打碎了孩子當畫家的夢想。二零一七年一個夏天的晚上,一群不穿警服不出示證件的人闖入郭立斌、陳熙濤地裏的住處要綁架郭立斌,沒有發現郭立斌還想帶熟睡的孩子去派出所,孩子不從,他們就把孩子手機拿走,給孩子留下了心理陰影,至今聽到門外的走步聲心裏都緊張。

部份直接參與人:
海林檢察院檢察官,段鵬18845306000,0453-7103977
海林公安局國保隊長,丁玉華 13199335299,15504537211,0453-7336551
(丁玉華,女,曾任海林市第一派出所戶籍員,復興派出所所長,1968年4月13日生,身份證號:231083196804130022,住址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歐亞樓三樓;她丈夫海林公安局李東賢 13009790097,她女兒李玖燃)

海林公安局國保大隊,孔麗穎 13351132177,0453- 7336643
海林公安局國保大隊,張姓警察15545302838
海林公安局國保大隊,女科長姓韓
海林市第三派出所副所長:李軍13946321800、04537336542警號43108
海林市第二派出所警察:李金城
海林公安局刑警:徐國軍
海林國保科座機:0453-7336688
寧安市第一派出所,王姓警察1550453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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