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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陷冤獄兩年半 甘肅敦煌市呂豐梅又被誣判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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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一日,敦煌市法輪功學員呂豐梅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勒索罰金五千元。她依法上訴,十二月十八日,酒泉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十二月二十一日,呂豐梅已被劫入蘭州市女子監獄。

呂豐梅,五十歲,家住甘肅省酒泉市敦煌市。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下午,她被當地警察綁架,警察對她非法抄家,抄走了電腦、手機等私人物品。呂豐梅被非法關押到敦煌市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一日,呂豐梅被敦煌市法院非法開庭,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並被勒索罰金五千元。她依法上訴,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酒泉市中級法院對她非法維持原判。

非法關押呂豐梅的敦煌市看守所,以呂豐梅不交五千元非法判刑的罰金,就不讓她家人接見為要挾,逼迫她家人交了罰金五千元。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下午,呂豐梅被劫至蘭州市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曾被冤獄兩年半 遭高壓迫害

早在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一日,呂豐梅與敦煌市七位法輪功學員被當地警察綁架,後敦煌市及酒泉地區公安、國安局插手迫害。呂豐梅和其他七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阿克塞縣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二日,被非法關押在阿克塞縣看守所達六個多月的呂豐梅和其他七位法輪功學員,被阿克塞縣法院、檢察院非法開庭。八位法輪功學員均被非法判刑,其中,呂豐梅被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在監獄中,呂豐梅遭惡警、惡人高壓迫害。

二零一七年四月中旬,呂豐梅被派出所警察夥同社區人員騷擾,問她「現在還在煉法輪功沒有?」問她是否有電腦,要她和家人的電話號碼等。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顛倒了是非善惡,各級司法機關明目張膽地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搶劫、勒索錢財;甚至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罪名構陷,給廣大法輪功學員和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而且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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