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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下 警察扮起土匪來

——安徽老人耿宏蘭被綁架、強制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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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四日,安徽省合肥市老年法輪功學員耿宏蘭,像往常一樣去買菜。回到自家樓下,一群人上來,蜂擁的將她綁架。

這些參與綁架的人有:合肥市肥西縣豐樂鎮派出所、政法委、雙棗村書記、蕪湖路派出所警察等七、八個人。耿鳳蘭被劫持到肥西縣嚴店鄉派出所。

在嚴店鄉派出所,警察強迫耿鳳蘭按手印,她拒絕按手印。有個政法委的人抓住耿宏蘭的手,往板上使勁摔、使勁摜,直到把她的手弄得出血、麻木了。又上來幾個人,粗暴地使勁按耿宏蘭的手,強行取手印。歷經這些不法人員幾個小時的折磨,耿鳳蘭流著淚走出了派出所。

光天化日之下,一群政府官員、警察,扮演土匪的角色,綁架一位老人,一位信仰真、善、忍的好人,並強取手印,其流氓粗暴行為給耿鳳蘭的身心造成很大的傷害。這夥人中還有人說:要是遇到你的兒子劉樂存就會一起抓捕,不會馬上就放。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輪功至今二十二年來,耿鳳蘭一家飽經迫害,家中多次被中共的不法人員闖入抄家;耿鳳蘭多次被抓、被關進看守所、洗腦班;她兒子劉樂存、兒媳張和平也多次被抓、被關押看守所、勞教、判刑。每年中共所謂的敏感日,居住地派出所、戶籍地派出所、綜治辦等等無數次的上門騷擾恐嚇,甚至當年全家被非法關押,不滿四歲的孫女也同她一起被關在洗腦班迫害。

以下是耿宏蘭一家四口三代遭中共迫害的部份事實。

一九九九年十月底,合肥蕪湖路派出所警察劉思俊,以查戶口為名,將耿宏蘭兒子劉樂存家幾部珍貴的大法書籍抄走。劉樂存索要,警察不給。無奈,劉樂存遂和妻子依法上訪,被押回肥西看守所,非法關押兩個半月,其妻關了十二天。期間,肥西縣政保科肖科長率六、七惡人將其家門騙開,非法抄家。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八日,劉樂存與附近幾位鄰居法輪功學員一起談話,被合肥西市公安分局扣以「串聯」、「集體煉功」為藉口非法送到合肥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半月,其妻被非法關押三個月。

二零零零年七月中旬,劉樂存到蕪湖路派出所,打聽母親耿宏蘭情況,又被無理關押兩個月。耿宏蘭依法上訪,被非法拘留半個月,後被蕪湖路派出所警察劉思俊騙送到迫害大法弟子的洗腦班,連同三歲半的小孫女一起被關押了一個星期。此時,耿宏蘭的媳婦張和平因上訪討還公道,又被合肥公安非法關押一個半月。

二零零一年三月底,一天半夜十二點,合肥西市公安分局警察黃峰、黃濤、劉某夥同劉思俊等十幾人,身著便衣,到劉樂存的店裏非法抄走大法書籍。隨後,又開著110警車到劉樂存家,強行砸壞防盜門,欲抓人抄家。劉家人大聲呼救,鄰居們聞聲趕來,這幫無法無天的歹徒才撤走。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二日下午兩點,劉樂存正在上班,早已暗中監視行蹤的數名警察衝進店裏,不說緣由,強行給他戴上手銬,就往外拖,把他塞進準備好的轎車,開往蕪湖路派出所,並非法搜走他身上的傳呼機、電話簿、家門鑰匙。隨後,不到半小時,合肥公安局一處處長丁濤、蕪湖路派出所片警趙福安及金水物業公司保安范希平、姚勝等十幾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入室非法抄家。他們撬開錢櫃,非法劫走劉樂存準備交房租的現金七千四百九十元、隨身聽、照相機、傳呼機、電話簿、大法書籍、錄音磁帶等等。耿宏蘭的媳婦張和平被迫離家出走,流離失所。家裏無錢買米買菜。

耿宏蘭帶著年幼的小孫女去蕪湖路派出所,要自己的家門鑰匙及合法私人財物,卻被丁濤、趙福安推來騙去。這幫人一會告訴耿宏蘭:「這是你兒子的錢,讓你兒子出來拿……」他們卻將耿宏蘭的兒子送進了合肥看守所。一會兒,又說:「處理這件事(即迫害劉樂存),我們要吃飯,要開支,都要從這筆錢裏出,不能還」。悲傷欲絕的耿宏蘭和小孫女被推至門外,無人理睬。

自從二零一四年以來,肥西縣豐樂鎮派出所警察及雙棗村書記侯炯,幾乎每年都來騷擾劉樂存及其母親耿宏蘭,甚至一年多次。

二零一四年十月,他們把耿宏蘭送到洗腦班迫害,到劉樂存經營的公司騷擾兩次。

二零一五年六月,在耿宏蘭的老家雙棗村,侯炯打電話給豐樂鎮派出所,警察將耿宏蘭按在地上毆打。

二零一五年十月,警察把耿宏蘭綁架到合肥市蕪湖路派出所。

二零一七年,警察打電話騷擾劉樂存和他母親耿宏蘭。

二零一八年七月,警察猛烈敲門一個多小時,為達到目的,大熱天,把樓下電閘關起來。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十點,豐樂鎮派出所警察和雙棗村書記侯炯又來耿宏蘭家騷擾,要求她開門。她說:「有甚麼事?」村書記侯炯大吼:「你快開門,不開門,我就敲你家門。」耿宏蘭說:「我們是好人,你們老是騷擾我家,你們做點好事,對上一代下一代有好處。」一個女警察說:「我倆對面講。」耿宏蘭說:「隔個門,也是對面講。」

當時,保安把一樓門打開後,他們上到樓上猛敲門。期間,村書記侯炯打電話給劉樂存說:「你在哪裏,回家開門,不開門,馬上撬門。」劉樂存說:「你們做壞事,做違法的事,是助紂為虐。你撬門,就是私闖民宅,我就報警。」最後他們沒有得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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