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市政法委叢志鴻墜樓 曾分管清零迫害法輪功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由《重慶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的上游新聞,在網絡上公開披露了《關於朝陽市政法委副書記叢志鴻墜樓身亡的通告》,霎時,叢志鴻墜樓身亡事件在大陸官媒迅速轉載。

叢志鴻,男,一九七四年出生,一九九七年,在朝陽市公安系統參加工作。他曾於二零零四年七月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任朝陽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案件大隊一中隊指導員;二零零五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一年四月,任光明公安分局案件大隊教導員;二零一六年三月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任朝陽市公安局監所管理支隊負責人兼任朝陽市看守所所長;二零一九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任朝陽市建平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二零二一年五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任朝陽市政法委副書記(分管迫害法輪功「清零」運動)。

在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朝陽市政法委發布的通報中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朝陽市雙塔區恆屹家園一男子墜樓身亡。後經公安確認,死者為朝陽市政法委副書記叢志鴻,「排除他殺」。

目前,位於東北地區的朝陽市正是天寒地凍、門窗緊閉、滴水成冰的時節,從樓上墜亡,「排除他殺」,那肯定是自殺了。那麼,年僅四十七歲,官至縣處級幹部,正是春風得意之時,為何要自殺呢?一時間各種猜測隨之而來。

有人說:目前中共高層正在肅清周永康、孫立軍、傅政華等人的政治流毒,叢志鴻「這條小魚」可能是拴在了「大串」上,在他面臨被整肅的情況下,不得不自殺;或者是他的上線迫使叢志鴻自殺,從而中斷追查線索,對抗政治整肅,以達到斷尾求生的目的。還有人說:叢志鴻在中共的官場中,雖然算不上甚麼大人物,但被大陸官媒如此炒作,或者是震懾有問題的公安警察……但是不管哪種說法,都確切地表明中共高層仍然在利用死後的叢志鴻保全自己,打擊對手,也就是說死後的叢志鴻仍然是中共的一顆棋子,任人擺布,下場可悲。

叢志鴻從開始工作到墜樓身亡,這二十多年的時間裏,都幹了些甚麼才落得個墜樓身亡的苦果?從其工作履歷中不難看出,叢志鴻的死因與其緊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

1、叢志鴻,二零零四年七月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任朝陽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案件大隊一中隊指導員。一中隊是光明分局迫害法輪功的專職部門,叢志鴻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直接參與者。

2、叢志鴻,二零零五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一年四月任朝陽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案件大隊教導員期間做了許多迫害法輪功的事。這裏僅舉一例:二零零八年,周永康以奧運安保的名義在全國範圍內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當時的朝陽公安系統也緊隨其後,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入室抓捕幾十名大法弟子,這些人多數被判三~七年冤獄。為此朝陽市公安局還得到了公安部的獎勵。

其中,叢志鴻在闖入當地一法輪功學員家中後,對沒有及時給開門的法輪功學員上前就是兩個耳光。當時在場的十多個警察中,有比他官大的,也有比他官小的,唯有他耀武揚威地當場打人。好像法輪功學員與其有甚麼深仇大恨似的,其實只不過是在眾人面前擺姿作勢,撈取政治資本。

3、叢志鴻,二零一六年三月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任朝陽市公安局監所管理支隊負責人兼任朝陽市看守所所長。自二零一五年五月起,在中國大陸開始實行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司法改革,針對江澤民違背憲法和法律發起的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及其運動造成的深重災難,海內外有正義感的人士紛紛加入起訴江澤民的「訴江」大潮。

為了壓制訴江行動,時任公安部副部長的傅政華指使全國公安系統的警察抓捕、打壓訴江民眾。當時正值曾得到周永康接見、薄熙來賞識的蹇彪剛剛調到朝陽市任市委書記,為了維護江派利益,蹇彪與時任公安局長的李超狼狽為奸,密謀了抓捕三百名訴江法輪功學員的計劃,並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實施了抓捕行動。

一時間,朝陽看守所、拘留所人滿為患,朝陽市境內的拘押場所容納不了,就將抓捕的法輪功學員送往盤錦、葫蘆島等外市拘押,製造了朝陽市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法輪功以來抓捕學員人數最多、規模最大的人間冤獄,令全世界震驚!

這樣一來,看守拘押工作出現了許多問題。二零一六年三月,公安局長李超安排叢志鴻任市看守所所長兼朝陽監管支隊負責人,統管全市境內的看守所、拘留所。

叢志鴻上任後嚴格管控,賣力地迫害法輪功學員,取消了對拘押的法輪功學員應當享有的家屬存藥、存衣服的基本人道待遇。更有甚者,有一名吳姓法輪功學員患子宮肌瘤,嚴重失血,在此種情況下,朝陽市看守所仍然將其兩次送往遼寧省女子監獄,監獄因其身體病弱,兩次均將其退回。

按照現有的司法規定,押犯在兩次送監,因身體原因被退回的情況下,可經司法鑑定確認身體不適合拘押後,辦理監外治療。但是在監獄將吳姓法輪功學員二次退回後,朝陽市看守所卻不告知法院、不通知家屬、不進行司法鑑定,而是迅速買通監獄,在幾天內,第三次將吳姓法輪功學員送往監獄關押迫害,致其遭受七年冤獄。之後,朝陽市看守所也以同樣的手法迫害身體病弱的閆姓法輪功學員,使其遭受十一年之久的冤獄。對此,身為朝陽市看守所所長的叢志鴻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4、叢志鴻,二零一九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任建平縣公安局局長期間,一如既往賣力地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使建平縣成為朝陽市各縣(市)區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重災區。

5、叢志鴻,從二零二一年五月到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墜樓身亡之前,仍然分管對全市法輪功學員的「清零」迫害,害得許多法輪功學員有家不能回,有班不能上。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叢志鴻的升遷是伴隨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業績」上位的,是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得力馬仔。

有句古話:做了,就得還。善惡有報是亙古不變的天理。法輪功學員是佛家法門修煉者,自古以來,破壞佛法、迫害佛門弟子遭惡報的例子不乏其人。

太久太遠的不說,二零一零年十月被朝陽市「六一零」樹為「先進典型」的朝陽縣柳城派出所所長的潘石,在四十一歲生日當天,暴死外地;二零一一年,朝陽市主管政法的副書記李忠武被判無期; 二零一八年,建平縣萬壽鄉派出所所長四十二歲張傑患癌死亡……

其實,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李東生、孫立軍等這些高官落馬,表面是反腐、政治運動,實質上都是迫害法輪功遭到的現世現報。現在全國大量公檢法人員,在所謂倒查二十年,肅清周永康、孫立軍、傅政華等人的政治流毒運動中紛紛落馬,有的退休多年的高官也沒能逃脫得了。

人死不能復生,我們對死者深表遺憾,對其家屬深表同情。作為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的法輪功學員,說起叢志鴻的過去,不是對叢志鴻的死亡幸災樂禍,而是真心希望目前還在政法系統工作的人員能透過這些惡報事例看出端倪,吸取教訓,不再充當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馬仔,不再破壞佛法、迫害法輪功學員而賣命。否則害的是自己,毀的是家庭,連累的是親人,死後也不得消停,還被中共的官媒炒得沸沸揚揚,入土難安。

由此,我們不得不思考是誰害死了叢志鴻等這些人?客觀地說,有其個人因素,但如果沒有首惡江澤民這樣的人丑敗類,沒有中共這個反天理、反人性的邪惡政權,也不會誘使這麼多人去「火中取栗」,自尋滅亡。

為了免遭厄運,目前在全球興起的「三退」(退出中共的黨、團、隊)大潮中,已有三億八千多萬人看清了中共的邪惡本質,從心靈深處作出了退出聲明。在此奉勸那些還執迷不悟的政法人員,時不我待,機不再來,抓住這轉瞬即逝的歷史機遇,退出中共,善待法輪功學員,給自己和家人一個美好的未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