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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冤獄八年半後 大連殘疾人馬瑞田再遭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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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四年六月,因公傷殘疾的馬瑞田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被中共枉判八年半。二零二零年三月,馬瑞田老人走出冤獄,雙目幾近失明。然而,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馬瑞田再被綁架、非法抄家。他堅決不簽字,當晚回家。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下午三點半,大連市金州區國保大隊六、七個身穿便服的人,在中長派出所一警察帶領下,以追查四川法輪功學員向子剛為藉口,直闖法輪功學員馬瑞田在中長街道和平村租住的向子剛的民房裏。

警察不出證件,不報姓名,到處亂翻。馬瑞田問他們是甚麼人?他們也不答話,像土匪一樣。警察搶走大法書、明慧期刊和煉功音箱等,並強行把馬瑞田拉到中長派出所,交給一個姓李的警察。

李姓警察問馬瑞田大法書及《明慧週刊》等是哪來的,怎麼認識向子剛的?馬瑞田說:「哪來的?怎麼認識的都不違法,大法已傳遍全世界各國,你幫國保訊問我,就是違法。我不會簽字,立即把東西還給我,送我回去。」

李姓警察電話請示國保後,還是讓馬瑞田簽字。馬瑞田說:「我要是簽了字,你的罪就大了,那不害了你嗎?」當晚六點三十分,馬瑞田被放回家。

第二天早上九點,馬瑞田到中長派出所,要被非法扣押的私人物品,中長派出所警察竟推到國保那裏,拒不交還老人的私人物品。

馬瑞田老人因信仰大法,此前曾被枉判八年半,女兒、女婿被枉判三年,同甘共苦的老伴含冤離世。二零二零年三月,馬瑞田才結束冤獄回家。

得大法脫胎換骨

一個癱瘓在床的丈夫,三個嗷嗷待哺的女兒,一個面如菜色、幾近絕望的妻子。這就是馬瑞田老人的當年的家。

一九八三年,馬瑞田在大連金州運輸公司上班時,因公出了車禍,脊椎骨有四、五節骨折,從此喪失了勞動能力。當時作為家庭主婦的妻子肖桂蘭不得不撐起這個家,她當過瓦工、清潔工,為了養家糊口,甚麼髒活累活都幹過,儘管如此,家裏還是貧困如洗,營養不良的馬瑞田病情日益加重,舊病未好,又添新病,腎結石、骨質增生、附體等等,折磨得馬瑞田生不如死。

就在馬瑞田幾近絕望的時刻,一九九六年,法輪大法傳遍全國,馬瑞田喜得大法,不久身體奇蹟般康復,各種疾病不翼而飛。他扛著煤氣罐上六樓,氣不喘、色不變,還一腳踏著兩個台階往上沖。

馬瑞田帶著感恩的心,按真、善、忍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他做環衛工人時,有一次,垃圾不小心碰到了一個開著高級轎車的老闆褲腳上,老闆上去就給了馬瑞田一記耳光。馬瑞田不怨不恨,誠懇地跟老闆道歉。因為大法師父教大法弟子做一個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好人,馬瑞田做到了,他以實際行動見證了大法的高德,以他身體的康復見證了大法的神奇。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家住大連金州新區體育場小區的馬瑞田一家,包括老伴肖桂蘭、三個女兒、兩個女婿,一家七口全被中共警察綁架,警察還公開叫囂讓他家破人亡。

結果,七十多歲的馬瑞田被非法判刑八年半,大女兒馬愛兵及大女婿韓學明被非法判刑三年,老伴肖桂蘭經受不住打擊,過早離世。

以下是馬瑞田的二女兒馬愛雄敘述她家遭迫害經歷。

「就讓你家破人亡」

「就讓你家破人亡」這句話,誰看了,都會覺得是出自於仇家之口,不是殺父之仇,也是奪妻之恨。可惜你都猜錯了,這件事情的發生和這句話的產生已經超過了善良人所能想像的底線。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是讓我永生難忘永遠痛楚的日子,是我們這個幸福之家破碎的日子。

這一天,大連市開發區哈爾濱路派出所警察,在沒有任何理由、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闖入了父母親家,把我們一家七口強行綁架,非法抄走了大法書籍、現金十六萬、三張銀行卡、電腦、手機及許多私人物品。看著警察肆無忌憚地非法抄家,我和妹妹欲上前阻止,這些警察蜂擁而上,一陣拳打腳踢,把我的臉、嘴都打得青紫。其中有一個叫張武剛的警察惡狠狠地說:「今天就叫你家破人亡。」

當時,我和妹妹都驚呆了,簡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們素不相識,從未謀面,一個警察竟然說出如此歹毒的話來,這究竟是為甚麼?就因為我們的爸爸、姐姐、姐夫修煉了法輪功,按照真善忍標準做一個好人。

父親、姐姐、姐夫從此蒙冤入獄。因我父親在修煉法輪大法之前,曾經是殘疾人,如今身陷牢獄,心急如焚的妹妹多方奔走,欲救父親出牢籠。當她拿著父親的殘疾證滿懷希望的來到大連開發區督察辦,向法官反映情況,並請求給予法律援助,負責接待的人員卻說:「到我這來別講法律,這是上面的命令。」這句話猶如一盆冷水,兜頭潑在妹妹的頭上。我們欲訴無門,從此悲憤籠罩了我們這個破碎的家庭。

母親由於擔心父親,思念女兒、女婿,又要照顧無人照管的外孫,原本身體不是很好的她健康每況愈下,每每看到我們詢問的目光,母親總是強顏歡笑,她知道,家裏三個好人都是蒙冤入獄,她不能倒下,這一切苦難都不會長久,她堅定地相信,終有一天,他的好丈夫、好女兒、好女婿都會平反昭雪,回到她的身邊,她堅信善惡有報,乾坤無私的天理。於是,我們在痛苦與焦慮中等待著,煎熬著,真是度日如年。

二零一四年六月,我的父親被枉判八年半,姐姐和姐夫都被枉判三年。這消息傳來,猶如晴天霹靂,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有錯嗎?好人怎麼會被判刑了呢?憲法上不是寫著信仰自由嗎?我們無法回答母親的問題。因為那個警察說了:「到我這來別給我講法律。」

母親再也支撐不住羸弱的身體,從此一病不起。八年半哪,這漫長可怕的冤刑,精神與肉體的雙重痛苦。

母親悲傷離去

那天,天灰濛濛的,讓人的心情十分壓抑。呆在店裏的我,一陣陣的心神不寧,預感到有甚麼不詳的事情將要發生。這時,電話鈴響了,我拿起電話,電話裏傳來一聲尖叫:二姐,快來呀,媽媽去世了!妹妹淒厲的聲音讓我原本就忐忑的心一陣抽搐,不願發生的事情終於發生了。

慌亂中,我打開媽媽的家門,映入眼簾的是床上已經故去的媽媽,耳中聽到的是妹妹那淒厲的無助的哭喊聲:媽媽,你冤啊!你走的太早了,你再等等啊,等到被蒙冤入獄的爸爸、姐姐、姐夫回來,你再走啊!媽媽,媽媽……

可是媽媽再也聽不到女兒的叫聲了,再也見不到她相濡以沫的老伴和她心愛的大女兒及孝順的女婿了。

鄰居大媽紛紛落淚,叔叔們唉聲嘆氣:多好的一家人,誰家有事都去幫忙,好端端的一個家就這樣散了,破了,人也亡了。

一陣天旋地轉,我在揪心的劇痛中,不斷告誡著自己:不能倒下,不能慌亂,姐姐的孩子需要我照顧,媽媽的後事需要我處理……儘管如此,我的心還是撕裂般疼痛,我的媽媽才六十七歲啊,她還年輕啊,就這樣帶著不平、帶著悲傷走了,那造成人間慘劇的一幕幕不由自主地浮現在我的眼前。

父親還在漫長的冤獄中,經受非人的虐待和折磨,而身心俱傷的母親再也無法支撐到親人的歸來,在二零一四年八月二日這天,母親帶著遺憾,帶著不解,帶著悲憤,撒手人寰。

八年半冤獄歸來 馬瑞田被迫害幾近失明

二零二零年三月,當馬瑞田老人冤獄期滿回家時,雙眼已幾近失明。

然而,中共不法人員懼怕真、善、忍,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再次綁架馬瑞田,並非法抄家。堅持正信的他為警察的未來著想,不希望他們在未來法制健全中,留下罪證被追查,他堅決不簽字,當晚被放回家。

《公務員法》第九章第六十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條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各級行政人員推脫罪責、逃避懲罰的後路。所有參與迫害的人如不悔改,將功贖罪,將來都得自己承擔責任。

大連市金州公安分局局長:陳傑
電話:0411-87837001
地址:大連市金州區民主街25號
郵編:116199
中長派出所電話:0411-87672002
地址:大連市金州區解放路52號
郵編:116199
大連市金州分局國保大隊
大隊長周軍
副大隊長畢克風 同一辦公室
電話:0411--87837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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