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江北區檢察院梁經順、法院樊非的罪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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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近年來,中共重慶市政法系統採用跨區起訴、跨區庭審的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江北區法院被指定為專門處理法輪功案件的定點單位之一。因此,眾多的非法起訴、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的罪惡在重慶江北區檢察院、江北區法院發生,並且還在持續上演著。

梁經順、樊非分別作為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檢察長、江北區法院院長,而被推到了迫害法輪功的風口浪尖上。善與惡、正與邪的較量不只表現在法庭上,也在他們的內心深處激烈的交鋒著。遺憾的是,多數情況下,他們都選擇了站在邪惡的一邊,甘做中共江澤民流氓犯罪集團的幫兇,顛倒黑白,迫害法輪功學員。

一、重慶大石壩徐雲鳳被迫害致死

重慶市大石壩列車員、法輪功學員徐雲鳳,女,48歲,身高1.7米。她按法輪大法真、善、忍標準要求做好人。中共江澤民邪惡犯罪集團瘋狂對一群善良好人打壓,徐雲鳳被綁架到重慶市雙碑井口地質洗腦半年多就被迫害致死。

重慶市雙碑井口地質洗腦班惡人都是由重慶市政法委、610、國保、公檢法和重慶市各監獄抽調去的人員,非常邪惡。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梁經順、譚華,重慶市江北區法院樊非、劉懿,參與了該洗腦班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二、浪子回頭做好人,渝北區熊林被非法庭審

熊林,男,一九七五年四月二十五日生,出租汽車司機,家住重慶市渝北區石馬河山水景園。他曾吸毒,可以說是五毒俱全,坐過幾次牢,也沒戒除毒癮。十年前,熊林接觸法輪功,並修煉,從此洗心革面,戒除惡習,道德品質提升,身體也恢復了健康。

浪子回頭金不換,可中共容不得好人。熊林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被渝北區龍山派出所綁架,於四月三十日被非法逮捕。熊林與律師會見時態度很明確:堅信自己無罪。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熊林被江北區法院非法開庭審判。因中共統治下信息流通不暢,枉判結果不詳。

三、長壽區鄒華蘭善心傳真相,被冤判三年

鄒華蘭,女,七十歲,原重慶長壽農機公司退休職工,曾患有多種慢性病。修煉法輪功後,她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處處為別人著想,在社會上或單位裏、家庭都做到與人為善。道德提高的同時,困擾她多年的慢性病全部好了,多年來,她再沒有生過病,無病一身輕。

二零一九年十月,中共邪黨政法委書記郭聲琨到重慶開會,要求對跨區域活動的維權人士、法輪功學員等要重點打擊。重慶市長壽區六一零和國保為了完成所謂的「政治任務」,也為了撈取升官資本,開始尋找他們的下手目標。

二零一七年七月,鄒華蘭在去貴州省桐梓縣花秋鎮避暑時,向當地村支書的媳婦講大法真相,被村支書誣告,鄒華蘭被非法判刑兩年。二零一九年七月,鄒華蘭結束冤獄回家。因為這段被外省冤判的經歷,鄒華蘭成了長壽區六一零和國保的迫害對像。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日左右,長壽區國保支隊指使晏家街道派出所警察,到貴州去調查鄒華蘭被構陷的案子,作為再次迫害的「證據」。然後,又以監控攝像頭攝到鄒華蘭在晏家街道發台曆為由,晏家派出所幾個警察,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闖入鄒華蘭家中,把鄒華蘭綁架到看守所。緊接著,十一月二十六日,鄒華蘭被非法逮捕,一直被非法關押在長壽區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上午十點,鄒華蘭被江北區檢察院和法院非法庭審。鄒華蘭在庭上都堂堂正正地駁斥了公訴人的非法指控。因為信仰法輪大法,善心傳真相,鄒華蘭被冤判三年。

四、潼南區譚昌蓉控告獄警酷刑虐待,遭報復枉判三年餘

譚昌蓉,女,法輪功學員,重慶潼南區太安鎮人,今年72歲。譚昌蓉曾經在二零零五年、二零一五年分別被非法判刑九年和三年,共計十二年,因堅持不「轉化」,譚昌蓉在重慶女子監獄遭受強迫做奴工、電擊全身、長時間蹲軍姿、不准上廁所、用手指頭掐乳頭、拳打腳踢等種種殘酷折磨迫害。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日,譚昌蓉向重慶市司法局和監獄局實名控告重慶女子監獄獄警唐安智,以毆打辱罵、電棍長時間電擊等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逼迫放棄真、善、忍信仰的事實。二零一八年十月,譚昌蓉再次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江北區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一月,重慶江北區檢察院將構陷譚昌蓉的案卷移送到江北區法院。在構陷譚昌蓉的起訴書中,稱譚昌蓉向潼南區公安、檢察院和法院郵寄舉報信和勸善信,從家中搜出勸善信和舉報信,還有九張印有「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紙幣。

憑著上述莫須有的罪名,江北區法院,於二零二一年十月,枉判譚昌蓉三年零三個月,非法刑滿的日期是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而此時,譚昌蓉卻已經被非法關押在江北區看守所三年有餘。

五、北碚區袁志強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被枉判四年半

袁志強,男,48歲,家住北碚區東陽街道磨心坡村。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袁志強因為信仰真、善、忍,被重慶江北區法院非法庭審。袁志強針對公訴人的構陷,陳述說:法輪功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自己修煉法輪功多年,身心受益。他的律師也說:法輪功學員誠實、守信,遵從傳統道德理念,是一個善良的群體。

二零二零年三月,在北碚區居民住宅小區幾處出現法輪功真相粘貼,當地警察懷疑是由袁志強提供,另一女性法輪功學員粘貼的。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五日上午八點左右,北碚區國保支隊警察帶著一幫人,闖進袁志強位於北碚區東陽街道磨心坡村的家中,非法抄走了大法書籍、真相資料和電腦、打印機等物品。袁志強被非法關押在北碚區三溪口看守所迫害。

六月下旬,袁志強被非法批捕。八月初,構陷袁志強的材料被送到江北區檢察院。八月中旬,律師向江北區檢察院遞交了不予提起公訴申請和相關法律意見書。之後,有關部門給律師施壓,警告律師不能為袁志強作無罪辯護。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袁志強被非法庭審。非法指控袁志強的公訴人是江北區檢察院劉捷。庭審中,面對劉捷的構陷,袁志強說,法輪功不是「×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公安部認定的十四種邪教沒有法輪功。法輪功書籍和宣傳資料教人向善,做好人,對社會沒有任何危害,也根本沒有破壞國家任何一條法律的實施。袁志強還對公訴人指控的所謂犯罪證據予以否認。他說,兩高沒有立法權,兩高司法解釋不是法律,公訴人依據的兩高司法解釋不能作為法律依據。袁志強的辯護律師也指出,對所謂「×教」宣傳品的鑑定,程序上是非法的。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袁志強被枉判四年六個月,罰款一萬元。

六、劉志民做好事遭栽贓,被冤判兩年八個月

以下是劉志民冤案的來龍去脈:

年近80歲的長壽區法輪功學員吳生華幼讀私塾,能寫一手好毛筆字。他以前多種疾病纏身,常年用藥。自修煉法輪功後,全身疾病不翼而飛。法輪大法不僅給了他一個健康的身體,更使他心性境界得到很大提高。

吳生華為了弘揚中華傳統文化,利用每年過年前的一段時間為群眾書寫對聯。吳生華老人自掏腰包,購買筆墨紙硯,書寫好後免費提供給人們,這些對聯的內容都是教人向善,倡導傳統美德的。他寫的對聯,書法優美,內容高雅大氣,受到人們的熱烈歡迎,不少人感歎:「這才是真正的對聯啊。」有的說:「這樣的對聯才有年味嘛。」有的群眾把手上拿著的銀行、保險公司送的對聯扔了,排隊等著領吳生華寫的對聯。要對聯的人圍的水泄不通,有的人主動來幫忙。因為吳生華老人的對聯不但紙張質量好,字寫得好,更重要的是他的對聯內容都是弘揚中國傳統文化的,多是教人向善、敬天重德、鄰里和睦等等方面的,不像其它對聯都是甚麼「招財進寶」、「日進斗金」方面宣揚拜金暴富的東西。

有雙龍鎮的群眾邀請吳生華老人,也到他們那裏寫對聯。吳生華老人欣然同意,並專門為此買了一張摺疊桌子。由於東西又多又重,吳老又是快八十歲的人了,於是,他請年輕點的楊定產和劉志民幫忙。二零二零年一月七日,他們三人應邀來到雙龍鎮寫對聯,受到當地群眾的熱捧。吳生華老人負責寫,劉志民鋪紙牽紙,楊定產負責把寫好的對聯掛到繩子上,並取給需要的人。由於要對聯的人太多了,他們三個一刻不停也忙不過來。

就在人們興高采烈地等著對聯時,沒想到雙龍鎮派出所的幾個警察突然來到,要求吳生華老人、楊定產和劉志民三人到派出所。人們都怒問警察:「人家寫對聯不要錢,他們是在做好事,你們憑甚麼抓人家?!」

在派出所,吳生華老人、楊定產和劉志民被非法搜身,對聯、毛筆、桌子也被派出所全部搶走。警察說有個叫左合長的人報警,說他們散發了法輪功資料。事實上,他們三人當時忙於對聯,根本就沒有散發任何資料。

第二天上午,楊定產和吳生華被派出所釋放。但派出所和長壽區國保及610,指使受中共謊言毒害的左合長、左時勇叔侄和孫志剛等人誣告劉志民給他們發了真相資料,然後又把另外幾封真相信安在劉志民頭上,對他構陷。實際上,劉志民一直忙著協助吳生華書寫對聯,根本沒有給任何人發放過真相資料。

真實情況是:左合長的姪子左時勇得到了一本真相資料。他拿回家後,被左合長看見了,左合長就拿到派出所惡意報警。但這本資料和劉志民他們三人沒有任何關係。

據重慶政法系統人員透露,由於起先長壽區派出所和國保交上去的材料,一看就是偽造證據、栽贓陷害,被江北區法院退回來兩次。但長壽區國保和六一零通過政法委向江北區法院施壓,一定要非法判劉志民。同時,長壽區國保指使雙龍派出所把假材料做得更「逼真」一點。雙龍派出所警察找到左合長左時勇叔侄,要他們一口咬定資料就是劉志民給的。雙龍派出所警察還把當地其他民眾得到的真相資料都算到劉志民頭上。

雙龍派出所承辦警察提供的證人證言前後矛盾,有的純屬胡言亂語。比如「證人」左合長說寫對聯的人一共有6個人,其中兩個女的。事實上,只有三個人,並且全部是男的。左合長先是在筆錄說他是看到其姪子左時勇拿回家一副對聯和一本小冊子,其本人並未看到何人發放,也並沒有直接得到小冊子,但他卻指證是劉志民親手發放小冊子和護身符卡片給他,這是非常明顯的偽證。

在開庭前一天的十月十四日,吳生華老人從長壽區坐車到江北區法院,要求見主審法官黃婭,黃婭不但不見,也不問吳生華老人為何事,反而在電話裏面劈頭就問:「你是怎麼知道明天劉志民開庭的?」老吳回答,是劉志民家屬通知的。黃婭又說:「我們根本沒有通知家屬,她又是怎麼知道的?」吳生華老人想委託法院的其他工作人員把他和楊定產的證言、證詞轉交給黃婭,被工作人員找個理由拒絕了。很明顯,江北區檢察院、法院想暗箱作業。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劉志民被重慶市江北區法院非法庭審,北京律師黎雄斌出庭,為劉志民做了無罪辯護。劉志民在法庭上堂堂正正地駁斥了公訴人的非法指控。劉志民陳述法輪功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從未被國家定為×教。黃婭不等他話說完,就氣急敗壞地打斷說:「不說了,不說了。法輪功早就被定為×教了(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但黃婭卻拿不出任何法律文件來。吳生華老人當庭為劉志民作證,並提交了書面證詞。

法官也知道派出所是做的假材料,儘管律師一再要求指證劉志民的證人出庭質證,但法院心虛,一直不敢傳喚證人出庭。公訴人在明知劉志民是被陷害的情況下,仍咄咄逼人,繼續賣力地構陷劉志民。

休庭後,劉志民的女兒再次向法院提交了其他三個全程在場的目擊證人親自書寫的證詞,證實劉志民當時沒有發放任何資料。但江北區法院法官黃婭仍然罔顧事實,執意枉法裁判,劉志民被冤判兩年八個月。

七、長壽區黃正蘭修大法身心受益,屢遭迫害志不改

黃正蘭, 女,重慶市長壽區法輪功學員。在修煉法輪功之前,年紀輕輕的她就有嚴重的風濕關節炎,嚴重時握不住筷子,面黃肌瘦,嚴重貧血,經常頭昏目眩,頭痛鼻塞,口乾舌燥,眼花耳鳴,腎虛氣短,經常感冒腹瀉,長期嚴重痛經,痛得她坐臥難安,每次至少都要躺床一兩天,有時還伴有噁心、嘔吐、心慌氣短,這樣折磨她20多年。中西醫、民間單方用了很多,舊病沒去新病又來,走路、站、坐、蹲時間稍長一點,腰部脹痛難忍……苦不堪言,偶爾想到輕生,對人生失去信心。一九九九年元月,經朋友介紹修煉了法輪功,在不斷改善自己的言行,提高道德品質的過程中,不久所有的疾病全好了,特別是折磨她二十多年的痛經好了,體驗到幾十年從未有過的無病一身輕的感覺。她的親朋好友、街坊鄰居,看到她的身心變化,都發自內心的感到「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但是,中共獨裁者江澤民出於對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德高望重的妒嫉,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發動了史無前例的瘋狂迫害。江澤民妄圖根除法輪功,秘密下令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

為了替法輪功說一句公道話,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的真相,黃正蘭多次被迫害,去北京上訪在京被關派出所4次,關看守所2次。在長壽被八顆鎮派出所關5次,非法抄家3次,非法關押看守所4次(共約17個月),非法判刑一次(4年),非法勞教2次(每次2年),非法關洗腦班(黑監獄)2次,不服從強制洗腦轉化又被強扭到長壽精神病醫院關押2次(長達一年)。期間遭受毆打、辱罵、酷刑、注射不明藥物等殘酷迫害,飽受各種非人的折磨。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日,黃正蘭因講真相被惡人舉報再次遭綁架,被長壽區八顆鎮派出所非法抄家。後被構陷到重慶市江北區法院,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中旬非法庭審。檢察院建議判刑3年,如果交2000元的罰金就判兩年八個月。因中共封鎖消息,最後結果不詳。

八、長壽區廖淑蘭被惡意構陷,冤判兩年八個月

廖淑蘭,女,七十多歲,重慶市長壽區渡舟勝天村人。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早晨,廖淑蘭被居委會一個姓王的女工作人員跟蹤。廖淑蘭給一個趕集的人講了大法真相後,那個人很樂意接受大法真相,於是廖淑蘭又拿出一本小冊子給他。跟蹤在後面的王某立即衝過來,把廖淑蘭扭扯住,並惡意報了警。

廖淑蘭被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渡舟派出所。五月十三日下午六點左右,派出所對廖淑蘭非法抄家,搶走一些法輪功書籍和資料。派出所以此作為迫害證據,對廖淑蘭採取監視居住,當晚九點,廖淑蘭才回到家中。本來法律規定對七十歲以上老人的訊問時間不能超過四小時,渡舟派出所明知故犯。

渡舟派出所在長壽國保和六一零的指使下,一直在收集對廖淑蘭的構陷材料。他們把案件移交給長壽區檢察院後,長壽區檢察院又移交給江北區檢察院。

廖淑蘭聘請的北京黎律師在閱卷後,給江北區法院指出,案件存在嚴重的程序問題,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對其他公民採取跟蹤本身就是違法的,而且她根本就沒有執法資格,根本就沒有權力對廖淑蘭身體進行控制。於是,江北區檢察院又做假,在起訴書上說王姓工作人員是偶然遇見廖淑蘭發資料的。

十月二十五日上午九點半,廖淑蘭被長壽區警察從家中綁架到江北區法院非法庭審。北京黎律師到庭為廖淑蘭辯護。庭審結束後,法官既沒有宣布判刑,也沒有裁定收押。廖淑蘭老人回到家中。可長壽區六一零又擅自指使渡舟派出所警察將廖淑蘭送到位於渡舟三好村的看守所。這是嚴重的違法行為。

據政法委內部人士透露,廖淑蘭一案本來江北區檢察院和法院兩次退卷,長壽區國保和六一零從中作梗,通過重慶六一零強制要求江北區檢察院、法院接手。後來得知,廖淑蘭被江北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八個月。

九、銅梁區韓宗蘭發救命的真相資料,被非法庭審

銅梁區法輪功學員韓宗蘭,女,59歲。她以前身體不好、睡不著覺、頭痛、手腳麻木、胸部痛、血壓高、修煉法輪功全好了。二零二零年二月八日,因瘟疫當前,韓宗蘭心裏救人心切,就帶著能救人的真相資料在街上發到每個車前口裏,被銅梁公安局綁架。

在公安局韓宗蘭被審問二天,檢查身體高危血壓230,才讓取保候審放回。後多次被重慶市政法委、銅梁公安、社區及人員騷擾,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被迫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韓宗蘭在重慶市她姐姐家,被中共通過大數據監控綁架。家人擔心韓宗蘭遭監獄迫害,請了一位律師。韓宗蘭告訴律師說:我信仰「真、善、忍」,沒有罪。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在重慶市江北區法院被非法開庭審判,結果不詳。

十、長壽區余蘭貼真相資料,遭非法庭審

重慶市長壽區法輪功學員余蘭,女,現年67歲,重慶長壽人,多年前移居重慶市渝北區。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在重慶市檢察院附近貼真相粘貼,被渝北區龍山派出所綁架。六月十日上午,被抄家,晚八時左右,被兒子以取保候審形式暫時回家,罰了一萬元錢的款。隨後,龍山派出所把案子移交到了專門辦理迫害法輪功案子的江北區檢察院和江北區法院。八月二十日上午九點三十分,被重慶市江北區法院非法開庭,結果不詳。

十一、渝北區江信美被非法庭審

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早上八點鐘左右,重慶市渝北區北大街川煤九處法輪功學員江信美,正要出小區門時,被突然竄出的五、六個男的、一個女的攔路搶劫、綁架,後來知道他們是渝北區北大街兩路派出所警察及社區人員。他們搶走了江信美手裏的包,強搶現金7100元。

他們沒有出示任何正規手續文件,就把江信美推上警車,綁架到渝北區北大街兩路(原雙鳳)派出所。江信美被三個警察非法審問,他們分別叫王國江、屈煉和社區警察何建平。在非法審訊時,江信美不配合錄音,社區警察何建平重重地一掌打在江信美的背上。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三日,重慶市渝北區法輪功學員江信美被迫害的所謂案件,已被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區分局國保警察王國江、陳麗、屈煉構陷到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六日,江北區檢察院通知江信美去拿「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告知書上沒有公章。八月十七日,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經辦人劉傑就案件內容,傳喚了江信美並做了詢問筆錄和錄像。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江信美被非法庭審,結果不詳。

十二、渝北區符中碧被非法庭審

符中碧,女,74歲,重慶市渝北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法院,對符中碧非法開庭。具體情況不詳。

十三、銅梁區陽琴遭綁架構陷,身心慘遭摧殘

陽琴,女,68歲,重慶市銅梁區市政局退休職工。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陽琴發放真相資料救世人,被銅梁區公檢法、六一零、派出所和街道社區派的幾個人跟蹤綁架、非法抄家。第二天,陽琴被劫持到合川看守所,四次血壓都高,拒收。陽琴被取保候審,又被國保警察構陷到銅梁區檢察院, 十一月十九日,檢察院稱「案子」已經送到重慶市江北區法院。陽琴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七日,陽琴在街上被重慶市銅梁區公安治安科綁架,送往公安局轉入巴川派出所非法關押。八月二十日,公安機關企圖把68歲的陽琴劫持去重慶關押審判,檢查身體不合格,出現肺結核病,心血管硬化、高血壓。八月二十三日,陽琴女士回家,病情加重,咳個不停,走路無力,整天大汗淋漓,出氣,呼吸都困難。這一切病情症狀,都是中共二十二年來殘酷迫害她的鐵證。

後記

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江北區法院對以上法輪功學員的非法起訴、非法審判,是假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實,已經觸犯了《憲法》、《刑法》等相關法律條款,構成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誣告陷害罪、偽造證據罪、妨害作證罪、妨害司法罪等。梁經順、樊非分別作為重慶江北區檢察院檢察長、江北區法院院長,對以上罪行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幾年來,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江北區法院作為重慶市處理法輪功案件的指定管轄重點單位,扮演著極不光彩的角色。重慶市政法委、610辦公室把你們推到了最最危險的位置,你們的前面是懸崖和萬丈深淵,以及地獄裏燃燒的熊熊烈火;你們的後面是中共江澤民流氓犯罪集團的排槍利箭、糖衣炮彈和威逼利誘。迫在眉睫的危險你們渾然不覺,升官發財的誘惑卻讓你們欲罷不能。如果你們真的看清了危險,恐怕給你十個腦袋你都不敢迫害這些佛法修煉的人。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公正的對待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才是你們原本應當履行的真正職責。不要一邊掛著「審判業務專家」的頭銜,一邊空談「法律職業精神的培養」及「職務犯罪預防研究」,一邊卻在幹著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迫害好人的邪惡勾當。戰勝了自身的慾望,才能主宰自己的世界;擋住了邪黨的誘惑,才會擁有真正的幸福。

梁經順、樊非的個人情況:

梁經順,男,漢族,一九六九年七月生,四川開江人,大學本科,法學學士。一九九二年七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二零一九年三月起,任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一級高級檢察官,主持全面工作。

樊非,男,一九六九年生,土家族,中共黨員,法學碩士,西南政法大學畢業,高級法官,西南大學法學院兼職研究員。二零一八年十一月起,任重慶市江北區法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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