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十點多鐘,龔質君和張素英在講真相救人回家的途中,快到涼水井小區大門口時,突然兩輛國保警察的小車,擋住她們的去路,然後把她們二人押到涼水井西寧鄉派出所關押。隨後,警察又把在涼水井小區門口賣菜的張洪菊也綁架到西寧鄉派出所。後又到法輪功學員熊金華家綁架和抄家。其中,從熊金華家搜走了兩本大法書和大法師尊法像一張。從張素英家抄走了兩本大法書,在張洪菊家甚麼都沒搜到。
當日下午,四位老人遭受警察逐個審問。
龔質君:女,七十六歲,保升鄉新開寺村人。警察從龔質君家搜走了兩個小蜜蜂播放器、大法師尊法像一張。警察說:您知道為甚麼抓您嗎?因為礳溪派出所和龍鳳古鎮派出所,告你在他們那兒發了傳單。龔質君說:我是去救他們,為他們好,使他們明白了真相後,能度過這次大災難。你說好不好?警察不要她說,她不斷地說。最後警察叫她簽放棄信仰的所謂「三書」,她說:「我煉法輪功,現在身體這麼好,如果我簽字不煉法輪功了,又要回到以前多病的身體,對我不好,對你們也不好。所以這字我不能簽!這是對你生命的負責。我望你平安,你說好不好!」後來警察打電話叫她孫兒接她回去,叫她孫兒在沒收清單上簽了字,國保警察要她簽「三書」,有個警察說:她是一個無藥可救的人了,讓她走吧。五點左右,老人隨同孫子回了家。
張素英:二十四日下午兩點,警察非法審問她,你知道為甚麼抓你嗎?因為你在頭個月的十二日,去玉峰鎮發了傳單給一個賣肉的人,這個人家有攝像頭,他告了你,所以我們今天要抓你。現在你簽個字吧?張素英說:我寫不起字,最後警察把「三書」寫好,張按了大拇指手印。兩點多鐘,就把張素英放回了家。(因為張多數時間居住在香港她女兒家,很少回保升鄉新開寺村來,有很多情況她不了解,所以簽了字。出來後,有同修給她講明白後,她很遺憾,急得流淚)。
熊金華:女,六十五歲,保升鄉新開寺村人。二十四日下午國保警察非法審問她,你為甚麼要去害小學生。熊說:我沒有害小學生,我是去讓他們明白真相,使他們有個平安的未來。警察又說:前幾天,你去瑰寶小區學校大門口發傳單,被攝像頭照到,學校老師把你告到我們國保來了,所以今天要來抓你。熊一直給所有人講真相,不配合惡人,也沒有簽「三書」,並且一直不停的講真相,警察沒有辦法,拘留她十天,當天下午押送到永興拘留所。
張洪菊,女,六十多歲,保升鄉新開寺村人。二十四日午警察非法審問她:你為甚麼要到復橋鎮和龍鳳古鎮去發傳單,被攝像頭照到,已經有人把你們告到國保來了,所以我們今天要來抓您,你認罪嗎?張說,我無罪,我是在告訴那些人,為他們好,給他們講真相,好度過大災難,我何罪之有?就這樣一直不停的講真相,直到下午五點,警察沒招,才把張洪菊和熊金華押送永興拘留所,最後決定拘留她七天,當天下午押送到永興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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