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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近六旬賈鳳芝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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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二零二零年九月七日,賈鳳芝被北京市平谷區法院法官孫國立非法判刑三年半,並勒索罰款三萬五千元。她上訴後,二審枉法維持原判。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左右,被非法關押兩年之久的賈鳳芝被劫入天堂河女子監獄。

法輪功學員賈鳳芝,年近六十歲,家住北京市平谷區。賈鳳芝學法輪大法前,有類風濕、血小板低、胃病等多種疾病,嚴重的胃病疼起來痛不欲生。法輪大法給了她新生,修煉後,她身體健康,精神愉悅。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九日,她到平谷區東高村向民眾免費贈送真相台曆,被東高村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脅迫她去家裏非法搜家,但是沒找到他們要的。隨後,賈鳳芝被非法刑拘,被非法關押到平谷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上午十點半左右,平谷區東高村派出所警察山雲川、魏青牧和另外一個外地警察,到賈鳳芝的老家夏各莊鄉非法搜家,並錄像,說是因為檢察院要補充(構陷)材料。

賈鳳芝一直被非法關押到平谷看守所,構陷她的材料,約二零二零年二月五日,被送到平谷區檢察院。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檢察院把構陷賈鳳芝的材料遞到平谷區法院。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上午九點半,在北京平谷看守所,賈鳳芝被非法開庭。只有平谷區法院法官孫國立、書記員、公訴人、律師和賈鳳芝本人參與開庭,沒讓家屬去旁聽。

庭審中,律師做了有理有據的辯護,賈鳳芝也講明自己沒有違法犯罪,自己修心向善、做好人沒錯。期間,法官和公訴人靜靜地聽著。辯論階段,公訴人稱沒啥辯論的。

二零二零年九月七日,賈鳳芝被平谷區法院孫國立非法判刑三年半,並勒索罰款三萬五千元。

賈鳳芝不服枉法判決,上訴到北京三中院,二審法官是刑庭李永京。二審結果是非法維持原判。

被非法關押在平谷看守所近兩年後,修煉真、善、忍、做好人的賈鳳芝,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左右,被邪黨人員劫持入大興區天堂河女子監獄迫害。據那裏相關工作人員稱:「那裏是北京(迫害)最嚴的地方。」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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