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本案無關,拒絕回答」

——利用法律反迫害的一點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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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很多同修被綁架後,沒被邪惡嚇倒,而是慈悲的給辦案人員講真相,要救被邪惡利用對同修非法迫害的人,訊問中也不配合辦案人員的非法要求,做到了「零口供、零簽字」,同修的表現很讓人敬佩。

法輪功在中國沒有違反任何一部法律,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迫害也從來沒講過法律,雖然同修表現的很好,做到了「零口供、零簽字」,最終還是有很多同修被綁架到監獄繼續迫害,好像「零口供、零簽字」並沒有起到抵制迫害的作用。但是面對邪惡時能做到「零口供、零簽字」,確實很鼓舞人,尤其師父也告訴我們「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1],所以在同修中就形成了被綁架後能做到「零口供、零簽字」似乎就是最好的了。

很久以來我也是這種認識,直到前段時間明慧網發表的同修交流文章中談到「零簽字不是最好的」,後來又看了「公義論壇」利用法律反迫害的一些文章,使我對師父講的「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1]有了新的領悟。

邪惡的目地是要把同修綁架到監獄加重迫害,訊問筆錄只是進一步迫害必走的一步。不配合做筆錄是在一個層面上符合了師父的法,但如果能使邪惡綁架同修到監獄繼續迫害的陰謀破產,是不是在另一層面上也符合師父的法呢?而且在家庭中、在親朋好友中、在公檢法人員中所起到證實法的效果也遠遠好於前者。

師父還告訴我們:「有學員說、為了證實法都到拘留所、被勞教、判刑才是最好的修煉。學員們哪不是這樣啊,走出來用各種方式證實法是偉大的行為,但絕不等於非要被邪惡所抓走,如果是這樣,為甚麼走出來的學員上訪中還要要求釋放所有無罪被抓、被拘、被勞教、被判刑的學員哪?被抓不是目地,證實大法才是真正偉大的、是為了證實大法才走出來,既然走出來也要能夠達到證實法,才是真正走出來的目地。」[2]

對照上述師父講法,如果同修被綁架後能被無罪釋放,才是更好的證實大法,如果這種案例在同一個地區大量出現,估計警察也懶得再綁架同修了,因為同修被無罪釋放,反過來說明警察的綁架行為有問題,誰還願意做這種費力不討好的事呢?!

但這些年來在同修中形成一種誤區,認可了中共邪黨不講法律,面對邪惡的非法抓捕與判刑有著某種程度的無可奈何,對師父講的「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1]理解有限,認為能做到「零口供、零簽字」就是最好了。所以很多同修在心得體會中都提到過「零口供、零簽字」,這種體會看的多了,就會在同修的意識中形成一種應對綁架的簡單模式:面對警察講真相,筆錄時零口供、零簽字,甚至有同修連筆錄上寫的甚麼都不看。

最近看同修體會和看公義論壇,我對這件事有了新的認識,筆錄是邪惡要迫害同修的重要證據,如果在筆錄中沒有邪惡迫害同修的任何把柄,那麼邪惡也就無法繼續推動迫害,雖然邪惡對法輪功不講法律,但它們內部辦事還是有規矩的。更好的做法是在筆錄中能體現出警察辦案過程中的違法之處,這樣的筆錄警察無論如何也不會向上提供的,如果提供了等於告他們自己了。簡單的應對方式是回答問題時說「問題與本案無關,拒絕回答」,注意不要讓警察給寫上「無語」(「無語」在這裏是「無話可說」、「無可辯解」、「理屈詞窮」的意思)。

從一些案例看,感覺(只能說是感覺,因為我沒辦法到公安內部了解)按邪惡的規矩,筆錄上的「無語」被他們當成「默認」。

因此,當他們把筆錄完成之後,我們一定要看,並且要仔細看。最後簽字時,把警察的違法事實寫上,然後再簽名,這樣的筆錄警察無法作為迫害的證據,迫害也就解體了。明慧網最近一篇同修的體會就是面對詢問,全程答「與本案無關,拒絕回答」,最後在師父的保護下回家了。

中國大陸大法弟子人數眾多,年齡在七十、八十、九十歲的老年同修很多,很多同修或看或聽明慧發表的同修體會文章,遇到類似問題會參考同修的一些做法。而這部份年齡大的同修在面對面講真相、發資料做的比較多,所以在明慧網的大陸綜合消息中被綁架的同修年歲大的佔很大比例。如果交流文章中多出現同修面對邪惡詢問時,通過正確做筆錄,破除邪惡進一步迫害的陰謀,很多同修在不知不覺中就能學會,從而減少同修被進一步迫害,達到更好的證實法的效果。

個人的一點粗淺認識,由於知識有限、層次有限,不在法上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2] 李洪志師父經文:《精進要旨二》〈理性〉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當前修煉狀態中的個人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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