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滄州惡報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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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中共自一九九九年七月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以來,動用國家機器對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實施抓捕、洗腦、酷刑、關押、勞教、判刑等迫害,逼迫他們放棄自己的信仰。公檢法司部門也成了中共迫害佛法修煉人的工具。然而,善惡有報是天理,毫釐不爽,惡報也在這些人身上頻頻發生。下面就是發生在河北滄州地區的三個惡報例子。

1、河北滄州市運河法院院長梁根生受審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七日,曾任肅寧縣、河間市法院院長、滄州運河區法院院長梁根生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審查。梁根生在任職期間,積極執行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政策,屈從於非法組織「610」,所有法輪功的案件沒有一個秉公判決的。法輪功學員利用各種方式向其講真相他仍不思改過。

二零一四年發生的「8﹒17」 滄州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案,二零一五年在運河區法院非法庭審時,梁根生與「610」頭子在監視廳坐鎮親自指揮庭審現場,一次就非法枉判了九名法輪功學員。

善惡有報,一年後梁根生被帶走隔離審查,經河北省檢察院以[2018]冀檢訴指轄第八號指定管轄,由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區人民檢察院向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等待梁根生的將是長期的牢獄監禁生活。

'梁根生'
梁根生

2、河北滄州市運河區國保隊長唐國利被辭退

運河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唐國立追隨江氏集團積極迫害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抄家、綁架、誣陷、毆打、罰款、勞教等迫害,非常邪惡。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四年,參與綁架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至少86位,多數被送看守所關押迫害,其中被非法判刑15人,勞教6人,就是後來沒被判刑和勞教的法輪功學員大多數被勒索 1 至 2 萬元錢(絕大多數不給收據)才放人回家。法輪功學員和律師多次向他講善惡有報的道理勸其停止迫害,他卻說:「善惡有報,我不信那玩意」,繼續作惡。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七日唐國利帶人一次就綁架了42位法輪功學員,並拼湊「證據」栽贓陷害,一次非法冤判了9人。當時唐國利向檢察院申報批捕時,檢察院兩次以證據不足退卷,唐國利又兩次捏造事實拼湊材料報批,其行為及其惡毒。

二零一四年八月,法輪功學員劉立新、趙翔到運河分局尋找失蹤的家人,被唐國利耍花招 誘騙非法扣押,趙翔的醫院體檢結果不適合關押,為達到迫害的目的,唐國利和國保警察李毅當面將趙翔體檢報告單塗改後強行刑拘,後批捕、判刑。於二零一六年四月,趙翔向運河區檢察院等機構刑事控告了唐國利的罪行,幾天後唐國利被離崗不見蹤影,其崗位空缺三年,二零一九年才由他人補缺。接近退休年齡的唐國利因違法辦案迫害法輪功學員,在二零一九年被公安機關辭退,只得自謀生路。善惡有報是天理,執行上級的命令,到頭沒人替承擔罪過,自作自受當個替罪羊。

'唐國利'
唐國利

河北滄州市滄縣崔爾莊鎮原派出所長張洪楨被判刑

河北滄州市滄縣崔爾莊鎮派出所長張洪楨在任職期間追隨江澤民集團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 對法輪功學員多次進行抄家、綁架、毆打、罰款等迫害。

二零一五年七月大法弟子許增亮控告江澤民。派出所長張洪楨令警察登門騷擾、抄家,還要抓捕他。二零一五年十二月的一個雪天,許增亮被迫流離失所,因受邪黨人員的跟蹤和派出所搜查,他怕連累親友,歷時五十多天的流離生活,在荒郊野外被困在崔爾莊鄉前屯村廢棄的窯洞裏,他被發現時面黃肌瘦,兩隻腳整個兒都是黑色的,腳面腫得像饅頭似的,回家後沒幾天就含冤離世。

張洪楨任所長期間不僅迫害法輪功學員,而且執法犯法、以權代法、人情大於法律,庇護犯罪嫌疑人、視沒有關係的普通百姓為草芥,明目張膽地違紀、違法辦案。善惡有報是天理,在中共邪黨的20年倒查中被立案審查,二零二一年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半。有人不理解地說:不就是一個案子嗎?怎麼判得這麼重啊!

'張洪楨'
張洪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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