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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百姓傳真相 劉曉萍在雲南遭十年冤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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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劉曉萍,65歲,廣東省珠海市人。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暫居雲南昆明的劉曉萍給百姓傳真相,遭綁架。昆明祿豐縣法院兩次非法庭審,劉曉萍被非法判刑十年,在雲南省女二監遭受虐待、酷刑和超體力奴工迫害。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日回到家的劉曉萍,又被非法扣押部份養老金。

一、喜得大法 疾病全無

一九九八年,劉曉萍喜得法輪大法。得法之前,劉曉萍得了一種怪病,發作時,氣短、乏力,全身癱軟,必須臥床休息。她還有神經性頭疼、胃病、腰痛、便秘等疾病。修煉大法很短時間後,劉曉萍的所有疾病一掃而光,整個人從內到外看上去,精、氣、神十足。

修煉法輪功更使她的道德品質得到了提高。以前她開公司時,經常收到客戶禮品,修煉大法後,認識到這些東西都不應該要,以後,她就再也不收了。談生意時,劉曉萍不再說假話,以誠相待,受到客戶的讚揚和好評,認為她值得信賴,因此她的生意也越做越好。

劉曉萍慶幸在人類道德極其敗壞、世風日下的今天,她能得到教人向善、按照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指導人修煉的高德大法,與廣大的修煉者一樣,劉曉萍踐行著真、善、忍的理念,做事先考慮別人,先他後我。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出於一己妒嫉之心,與中共相互利用,發動了一場對法輪佛法及其修煉者史無前例的迫害下,製造了許多謊言和假相,利用一言堂媒體,抹黑法輪功。特別是導演了震驚中外的「天安門自焚」偽案,嫁禍法輪功,欺騙世人。

為使受謊言毒害的人們明白真相,劉曉萍和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一樣,從一九九九年開始向世人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卻遭到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的一系列殘酷迫害。

二、為民眾傳真相 被冤判十年重刑

1、綁架、非法抄家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為使受謊言毒害的人們明白法輪功真相,暫居昆明的劉曉萍和昆明市三位法輪功學員劉翠仙、彭學萍、冉曉漫,開車來到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祿豐縣所屬鄉村,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主要是「全球華人新年晚會」光盤(註﹕當年神韻光盤可以在大陸散發)。全球華人新年晚會由神韻藝術團演出,整台晚會以歌舞的形式,弘揚中國最正統的神傳文化,受到各國主流民眾的讚譽,但遺憾的是這樣的藝術盛宴,不能在神傳文化的國度──中國大陸上演。

當日,劉曉萍和劉翠仙正在妥安鄉妥安農貿市場向世人散發,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派出所警察先後綁架了劉曉萍和劉翠仙、彭學萍、冉曉漫。警察將劉曉萍等帶到派出所後,一個稱為王所長(有人又稱他為王政委)的人叫劉曉萍蹲在地上,態度非常惡劣。

派出所人員,把劉曉萍等分別帶到房間裏非法審訊。劉曉萍對王所長講真相:法輪功是受迫害的,我們都是善良的人,是按真、善、忍做好人,你們不要參與迫害,還是為自己留條後路吧。王所長表示,他也很同情她們。

不一會兒,祿豐縣公安局國保大隊人員來了,又把劉曉萍等四人帶到另一房間搜身,警察搶走了劉曉萍身上帶的真相資料,並強迫劉曉萍等在搜查清單上簽字摁手印。直到半夜,劉曉萍等都沒吃飯和上廁所。之後,他們又將劉曉萍等雙手銬在背後,推上警車。夜裏又冷又餓。

2.非法審訊、關押

第二天,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早上六點左右,警車開往祿豐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將劉曉萍等四人分開,一人一間非法審訊劉曉萍等一整天。劉曉萍等法輪功學員不配合,不報姓名和住址,警察就將劉曉萍等每個人都照了相。警察動員各村委會幹部去劉曉萍等發過真相資料的地方進行地毯式的搜查,凡接到真相資料的人都要叫交出來,並指證是誰給的。

大約晚七點左右,把劉曉萍等法輪功學員帶到縣醫院檢查身體。十一點,劉曉萍等四人被送到祿豐縣看守所非法關押。為抵制迫害,劉曉萍等法輪功學員一起在監號裏煉功、背法、講真相。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祿豐縣國保大隊隊長黃紹榮(音)、王忠盛等人到看守所取走了劉曉萍家裏的鑰匙,專程到了昆明劉曉萍的住處,沒有通知劉曉萍和家人,便闖入劉曉萍家非法抄家,搶走了師父法像、繡有真、善、忍圖案的十字繡三塊、一只盛滿東西的密碼箱、電視機、電腦、放像機、打印機、刻錄機、現金4200元(入監後已返還)及真相資料和一些耗材等物品。當時扣押物品清單沒給劉曉萍,劉曉萍在看守所見到律師時才看到,清單上沒有任何人簽字、摁手印。

劉曉萍知道他們非法抄家後,非法審訊時,就問國保黃隊長,為甚麼去抄我的家,抄家時,我的家人在場嗎?黃撒謊說:「你姐姐在場。」之後經劉曉萍落實,她的姐姐是抄家後才到她家的。姐姐看到家裏一片狼藉,還以為家裏被盜了,後才得知是祿豐縣和昆明市國保人員及劉曉萍所居住小區保安人員所為。

姐姐指出,抄家應當有當事人在場,黃隊長說情況特殊,但他會把物品清單讓劉曉萍簽字,結果他並沒讓劉曉萍知道抄家的事。既沒有當事人及家屬在場,扣押物品清單又沒有經當事人及家屬簽字確認,就拿來作為定劉曉萍罪的所謂證據,這是違反法律及法律程序的行為。

3、構陷與非法庭審

在訴訟階段,劉曉萍的家人請來了北京的維權律師為劉曉萍作無罪辯護。律師先後來了十多次,祿豐縣610辦公室夥同當地國保、法院、看守所百般阻攔不讓劉曉萍見律師,直到開庭前,劉曉萍都沒有見過律師。

二零一三年四月底,祿豐縣法院對劉曉萍及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那天一早,為了維護自己的尊嚴,劉曉萍不穿囚服,一下就上來三四個女警,來脫劉曉萍的衣服。劉曉萍不配合她們,站在一邊的邢紅麗(看守所副所長)就來扭劉曉萍的胳膊,把她的胳膊用力往後別。劉曉萍疼痛難忍,當時在胳膊肘彎處就起了一大個紅紫塊。

車載著劉曉萍等法輪功學員來到祿豐縣法院,不寬敞的路兩邊站滿了持槍荷彈的武警,兩步一崗,十步一哨。劉曉萍等法輪功學員分別被三個女警左、右、後劫持著,從中間穿過。劉曉萍高喊著:「法輪功是受冤枉的,電視媒體的宣傳全是假的,我們因向世人講述法輪功真相而被迫害!」並請所有人都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一路喊著進入法庭。

在法庭上,劉曉萍才第一次見到她的律師。因為公檢法司人員一直都不准律師接見劉曉萍等法輪功學員,她們聘請的律師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要求退出法庭,以示抗議。律師還沒有收拾完案件資料,幾個武警就衝上來,連推帶搡地把律師推出法庭,有一位律師差點被推倒在地。這次開庭就在這種荒唐可笑的鬧劇中草草收場。

在第二次開庭的前幾天,審判長李良升、審判員楊躍明、朱燕等數人專門到看守所對劉曉萍和法輪功學員說,你們請的律師不能為你們辯護,需重新請律師,劉曉萍等法輪功學員都沒有配合他們的這種無理要求,當時就回絕了他們。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祿豐縣法院對劉曉萍等進行了第二次開庭。期間,劉曉萍的律師要求證人到場作證,可是沒有一個證人出庭作證。劉曉萍等和律師都要求把劉曉萍等法輪功學員發放的神韻光盤和真相小冊子的內容當庭播放及宣讀,遭到法庭拒絕。

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及證人作證的情況下,祿豐縣法院以「刑法三百條」第一款當場宣布劉曉萍等有罪,判決書(2013)祿刑初字第49號稱「構成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枉法裁判劉曉萍十年有期徒刑,刑期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止。劉翠仙與兒媳彭學萍分別被非法判八年,冉曉漫七年零六個月。

過後劉曉萍問審判長李良升:「為甚麼判我十年?」他說:「沒判你十二、三年就是好的了。」這一切都充份暴露了迫害法輪功,公檢法司人員無視國家法律及程序,聽命於凌駕國家法律之上的非法組織610辦公室,實施對法輪功學員滅絕政策的罪惡行徑。

劉曉萍認為,不能承認這種枉法裁判,於二零一三年六月向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二零一三年十月十日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級法院,以【2013】楚中刑終字第66號刑事裁定書,駁回上訴,維持冤判。並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將劉曉萍等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非法關押。

三、雲南省女二監的迫害

雲南省女二監這所監獄是雲南省唯一迫害法輪功女學員的專管監獄,長期以來積累了對法輪功學員的各種迫害手段和一整套邪惡機制。九監區又是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專管區,劉曉萍一進去就被安排在九監區嚴管組,這個嚴管組是專門監禁法輪功學員的,可謂獄中之獄。

一進監獄,獄警李國英、羅婭婷對劉曉萍侮辱式搜身。衣服脫光後,要求轉兩圈,把手抱在腦後做幾個下蹲。把劉曉萍帶來的衣服和身上穿的衣服全部扔掉,只剩下內衣褲,換上囚服,由兩個「包夾」把劉曉萍帶到了九監區嚴管組。

進嚴管組的法輪功學員,都要求坐小凳子。坐小凳是一種酷刑,凳面麻麻點點凹凸不平,劉曉萍坐不久,腳就腫痛了,臀部也起了兩個腫塊,經常往外淌黃水。行走時,要把粘在肉上的褲子撕開,才能邁出腳步。一天要坐十五、六個小時,不得說話,不得隨意走動,不得閤眼。上床睡覺、如廁都要聽從安排。洗漱、刷牙就一盆水,一星期洗一次澡。不得買零食,只限制買50元生活用品,還得向主管獄警寫申請,上面必須寫上你犯有甚麼罪,得到批准後,才能買到必需的用品,不寫就甚麼都不能買。還剝奪了打親情電話和與親人會見、通信的權利。

每一個法輪功學員都由兩個「包夾」二十四小時嚴密監控。「包夾」對劉曉萍的態度很惡劣,她們都是經過嚴格挑選的刑期為死緩、無期徒刑的販毒犯。劉曉萍與「包夾」組成的這種三人小組,實則就是搞株連迫害的一種邪惡手段。監獄以減期相誘惑,又以加期相要挾,威逼「包夾」處處看緊法輪功學員,使法輪功學員沒有一點行動的自由。在許多方面,如打水、端飯、晾曬衣服等,都得一人完成三人的任務。因為另一人必須看管法輪功學員,三人的事就都得另一人去完成,而承擔工作量大的那人,就會把怨氣發在法輪功學員身上。一旦法輪功學員的行為超出了一點點所謂規定的範圍,她們就會被加期,而「包夾」一旦因法輪功學員被處罰,法輪功學員的日子就更不好過了。

一次「包夾」徐紹英讓劉曉萍坐在小凳上,不得動,不得靠在床沿上,也不給喝水。其實「包夾」各有一個暖水瓶,還有一個公用的,是可以拿來給劉曉萍還未買到水瓶時用的,可她們佔為己用,還不給劉曉萍多喝一點水,只是吃飯前,倒幾口水給劉曉萍喝,使得她喉嚨發炎,口唇乾裂。

經過這些折磨,劉曉萍的身體出現高血壓症狀(180/120),監獄讓劉曉萍長期服藥。晚上睡覺,監督崗近一小時就要來查崗一次。只要看到腳稍有彎曲,就以為她在盤腿煉功,馬上就會受到辱罵、訓斥。有時監督崗還會突然把被子掀開,或捏腳,讓人睡覺不得安寧。

特別晚上起夜是最頭痛的事,其她人可以隨時上廁所,可劉曉萍必須由「包夾」陪著。有一次,劉曉萍尿急,試探著搖了搖徐紹英,她沒醒。剛好監房裏另一人要上廁所,劉曉萍就跟那人說,我和你一起去。徐一下就跳起來,開始罵罵咧咧的,說不能和任何人去,劉曉萍說我實在憋不住了。劉曉萍也知道沒有她們跟著,她們是會受到獄警處罰的。這樣的嚴管生活整整折磨了劉曉萍一年。

此後,劉曉萍被分到七監區,幹的活是珠繡。來到七監區,環境仍然是一種對法輪功學員的嚴管迫害,「包夾」也是二十四小時監控,不准劉曉萍與其他人接近,不能和法輪功學員說話。獄警定期不定期的叫「包夾」去談話,了解劉曉萍的情況。「包夾」每天要把劉曉萍吃藥、遵守監規,包括打親情電話、接見等信息,記在專門的本子上,而這些都是不公開的,「包夾」給獄警彙報劉曉萍的甚麼情況,劉曉萍本人都是不知道的。

二零一四年初的一天,監區小廣播通知,幾十名犯人要單獨進行體檢,劉曉萍也是其中一個。到了一個房間,劉曉萍看到都是法輪功學員,她們被要求把衣服一件件脫光,然後作五個下蹲。獄警穿著白大褂,戴著口罩和手套,把衣褲全部摸了一遍。一個獄警問劉曉萍,你是犯甚麼罪進來的。劉曉萍說我是學法輪功的,沒有犯罪,電視上是對法輪功的污衊,我們就是出來講真相,被抓的。她聽了惡狠狠地說,你別說了,你再多做十個下蹲。其實這也是專門安排的,針對法輪功學員的體罰和侮辱。

二零一六年五月底,劉曉萍正在車間幹活,突然所有獄警戴著頭盔全副武裝,讓她們出來排好隊,把所有人帶到廣場大舞台上。原來要讓所有服刑人員去看污衊法輪功的宣傳展板。主持講解的人是本監區獄警陳卓,她說了許多污衊法輪功的言辭,還要求寫心得體會,人人過關,坑害世人。

之後,劉曉萍又被調到五監區,在縫紉車間打縫衣車。電動衣車速度快,需要眼、手、腳都能很好的協調配合,否則完不成高額任務。劉曉萍是監區裏年紀最大(60多歲)的車工,有時稍一走眼,就會打偏,如果不注意,還會把手指縫進去。發生這樣的事故,還不能讓獄警知道,不然會被扣分、受罰。一次,劉曉萍瞇著眼想打個盹,獄警就用拳頭狠狠地砸在她的衣車上,接著,就是辱罵和訓斥。為了解睏,劉曉萍只有嘴裏悄悄地含幾片茶葉。

二零二一年年初,車間生產轉型,改做電子產品:繞線圈。電阻絲比頭髮絲還細,要用鑷子才能操作。就這樣,任務還層層往上加碼。劉曉萍的眼睛在照明燈的強光下,戴上老花眼鏡也看不清,眼淚不住往下淌,一會眼睛就紅腫了,一片模糊,無法看清東西,要停一會,才漸漸看得清晰,但只要一抬頭,就又模糊了。劉曉萍多次申請換工種,都沒得到解決。

車間一般兩小時安排一次上廁所,車間600人,廁所才有七個蹲位,有時要到兩個半小時,或三個小時,才能上一次廁所,劉曉萍幾乎三分之二的時間都是在憋尿,只有減少喝水量,弄得她上面口渴,下面尿急。上廁所一般不給解大便,如需要,監督崗就拿計算器計時,不能超過三分鐘,否則就要被罰搞衛生。

四、被停發養老金

劉曉萍於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日獲釋。那天,珠海市吉大派出所警察和吉大社區辦事處張監群等三人來到雲南省女二監門口,獄警把劉曉萍姐姐和她的兒子等三人叫到教育科談話,之後,讓劉曉萍和他們一起在監獄門口照了幾張像。

六月底,劉曉萍回到了戶口所在地廣東省珠海市,吉大社區司法處人員和吉大派出所警察,對劉曉萍說,要對劉曉萍實行五年「幫教」,並詢問了劉曉萍的個人簡歷,又滾了手印,還照了像。他們知道劉曉萍要回昆明居住,說定期不定期的會給劉曉萍打電話,還要在網上鎖定劉曉萍的身份證,實際是對劉曉萍的行動進行監控。

劉曉萍得知,在劉曉萍被非法關押期間(二零一三年十月至二零二一年六月)的養老金被全部停發。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劉曉萍去珠海市社保辦理恢復養老金手續時,珠海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相關人員對劉曉萍說,現在可以從二零二一年七月份開始,按月發給你養老金,但養老金的基數是以停發前最後一個月來計算。這就意味著從,劉曉萍在非法關押期間上調的養老金全部被扣除。

經辦人員告訴劉曉萍,他們是依據勞社廳函【2001】44號文件執行的。其實勞社廳這個文件僅只是個覆函,並不是法律,並不具法律效力,怎麼能根據一個職能部門的覆函隨便侵犯公民的合法財產呢?

五、迫害初期 被非法關押、洗腦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早上,劉曉萍和一位法輪功學員決意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下午到廣州火車站後,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天晚上被帶到珠海市吉大派出所。當晚十點左右,被送到珠海市看守所非法治安拘留十五天。

在看守所,逼迫劉曉萍們用一尺長的大鉗子夾開心果,劉曉萍們的手被夾得起泡、淌黃水,每天從早上六點至晚上十一點,就做這樣的苦疫活。

在看守所,吃的是發黃的帶有陳腐味的陳米,幾片菜葉子和一小塊帶毛的肥豬肉。蓋的是從沒洗過的帶血跡污漬的被褥,散發著刺鼻的臭味,使劉曉萍無法入睡。警察知道劉曉萍身上帶了錢,以幫助別人為名,勒索劉曉萍680元錢,說是給沒有錢的在押人員買衛生紙和洗衣粉等用品,並跟劉曉萍說,她會讓她們還劉曉萍,結果到劉曉萍走時,並沒有誰還劉曉萍錢。

劉曉萍們這個倉號超標關押有20人左右,晚上睡覺,只能側臥著睡,洗漱時,非常擁擠。作為大法弟子,劉曉萍和法輪功學員都是讓其她人先洗漱,等到劉曉萍們洗漱完睡下時,已近凌晨一點;早上六點起床時,劉曉萍們還是讓其他人優先,自己去整理被褥和準備幹活的物料和用具。

在這種蒙冤受辱的日子裏,作為一個法輪大法的修煉者,劉曉萍們不記不恨,想到的就是怎樣行他人於方便。

二零零一年七月的一天,劉曉萍在家裏正準備做午飯,六、七個人突然闖入她家,其中有吉大派出所片警、610人員、官村村委會婦女主任等,說要把她帶到一個地方「轉化」。劉曉萍知道這是要將她送去洗腦班迫害。

洗腦班對外稱「法制教育學習班」,實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對法輪功學員灌輸歪理邪說實施強制轉化的地方。劉曉萍當時堅決抵制不去,對他們說:在這世風日下的亂世中,我終於找到了能使我返本歸真做好人的高德大法,你們要把我往哪裏轉?他們說,只是去住上一段時間。

看劉曉萍不從,他們就連拖帶拉的將劉曉萍強行帶走。洗腦班在珠海市夏灣的一個酒店裏,共綁架來十幾位法輪功學員。每位法輪功學員都與一個被派來監控的人住進一個房間,窗子全部用鉚釘釘死,和劉曉萍住著的是官村派來專門看管她的一個人,二十四小時監控劉曉萍。

此次洗腦班由珠海市政法委主任李國清(音)主管。他們叫來一軍人,說是要給她們軍訓,其實是變相體罰。軍人要求法輪功學員在三十三、四度高溫下曝曬一、兩個小時,若站姿不直,610人員就會拿著棍子打法輪功學員。有一年紀稍大點的學員被曬得暈倒了。

他們利用馬三家勞教所「轉化」學員的邪惡手段來迫害法輪功學員。劉曉萍在洗腦班被非法監禁三個多月,才回到家中。

六、結語

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教人按真、善、忍的標準修煉自己。現在法輪功已洪傳到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所到之處,人心向善,道德回升,一派祥和景象。人們紛紛盛讚法輪功不僅能給人帶來健康,而且能提升人的道德境界。

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在中國修煉法輪功完全是合法的,迫害者才是真正的在犯罪。法輪功學員冒著被抓被打的危險,講真相,救世人,是大善大忍之舉,是為了喚醒被中共謊言毒害的人的善念,喚醒社會所缺失的道德良知,喚醒人們心中的正念。

從以上劉曉萍的被迫害經歷不難看出,中共為了迫害法輪功,不講法律,對法輪功學員執行的仍然是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可悲的是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特別是公檢法司人員,強權之下,不但泯滅了他們的人性,結果也必將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

近幾年,在反腐及政治角逐中落馬的高官,無一例外的參與了迫害法輪功,例如: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郭伯雄、令計劃、蘇榮、李東生、王立軍、張越等等,表面上這些人是因貪腐落馬,實質上是他們迫害法輪功而遭了惡報。

中共在歷次政治運動中迫害死中國同胞八千萬,而每一次政治運動後的「卸磨殺驢」、所謂的平反還不能讓人清醒,還不能讓人認識到是這個西來幽靈在殘害中國百姓,那不遠的將來自己就可能成為中共邪黨的犧牲品。奉勸所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懸崖勒馬,善惡有報是天理。快尋找真相,明白真相,維護你的知情權。守住你心中的善,才會有生命的永遠;守住你的良知,你及家人才會有美好的未來。

迫害的責任人員:
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祿豐縣檢察院:王進忠(檢察員)
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祿豐縣法院:李良升(審判長)、楊躍明(審判員)、朱燕(審判員)、書記員:梅莉
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級法院:董波(審判長)、蘇天喜(審判員)、楊忠祥(審判員)、書記員:李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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