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不完全統計,峰峰至少有三人被迫害致死;一人被迫害成植物人;判刑一人;勞教13人次;騷擾110人次,綁架46人次,抄家34人次,拘留七人次,罰款非法所得至少137400元。以上統計只是楊瑛迫害的部份學員,更多迫害案例:包含沒有統計的、本人懼怕不敢說和不讓報導的、已離世無法統計的,所以本統計與實際迫害數據相差很大,以下是楊瑛擔任國保大隊長期間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迫害案例:
一、迫害致死案例
案例1、趙青雲因上訪說公道話被迫害致死
趙青雲,女,峰峰礦區通二礦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趙青雲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被綁架後送回到市區看守所,家人花錢保回後,兒子、女兒看管的很緊,不讓她學法煉功。加上楊瑛經常帶人或派人到她家騷擾恐嚇,趙青雲經常生活在恐怖的環境中,使趙青雲經常感到精神壓抑而導致癱瘓。
二零零一年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升級,楊瑛又派人經常到他家門口蹲坑監視,高壓恐怖壓得趙青雲喘不過氣來,不長時間趙青雲便離開了人世。
案例2、趙青雲丈夫劉月珍被迫害致死
劉月珍,男,趙青雲的丈夫,也是很堅定的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他和妻子趙青雲一起在家堅持學法煉功,在這期間他還積極傳遞師父發表的最新經文,講真相發資料。
二零零一年後他家多次受到通二派出所惡警的非法搜查和騷擾,不能正常學法煉功。劉月珍失去老伴後,公安政工科長(現在國保大隊長)楊瑛仍經常不斷恐嚇騷擾,再加上學法煉功也得不到家人的理解和支持,最終也含冤去世。就這樣劉月珍、趙青雲夫妻二人很快被公安迫害致死。
案例3、樊福春因控告江澤民被迫害致死
樊福春,男,時年七十五歲,河北省邯鄲市峰峰礦區東溝村人,一九九六年因小女兒得病而走進法輪大法修煉的。修煉後他的身體更加強壯了,走路生風,上房頂曬被子,踩著梯子,扛三條被子都不在話下,二十多年沒去過一次醫院,沒吃過一粒藥,給國家節約了醫藥費,給女兒減少麻煩。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及江澤民流氓集團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瘋狂打壓、關押、綁架、非法判刑等等邪惡迫害, 樊福春老人也失去了幸福,平靜的生活。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發布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政策。國內外大法弟子紛紛向兩高郵寄控告信,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污衊大法師父,迫害大法弟子。樊福春老人也投入了這場訴江大潮。7月份向兩高控告江澤民。十月份的一天,在峰峰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楊瑛的指使下,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李槐就帶領市區派出所的四、五個警察上門抄家,他們翻箱倒櫃,把衣服一件一件抖摟出來;每個本子都翻看,甚至連一張小紙片都不放過,翻遍全屋各個角落甚麼也沒有找到,最後威逼老人簽不修煉的保證書,不簽就強行抓到派出所,在這樣的高壓威逼下,老人不得已做了違心的事。
公安國保對樊福春抄家搶劫,給老人留下了揮之不去的陰影,精神上的嚴重打擊,使老人身體日漸消瘦,二零一七年五月經醫院檢查確診為肝癌,同年十一月份離開人世。
二、迫害成植物人案例
馮順福,男,現年78歲,冀中能源退休職工,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之後全身疾病都好了。法輪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說話做事先為別人著想,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直至達到一個超常的人,最後圓滿,然而這麼好的功法卻遭受江澤民的妒嫉,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一邊利用廣播電視台等媒體誣陷抹黑法輪功,一邊背地裏利用公、檢、法、司、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等人員,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抓捕、打壓、勞教、判刑,更殘忍的大量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從歷次運動中,殺害無辜善良百姓。
自從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之後,峰峰公安多次到馮順福家抄家、監視。整天嚇得他膽戰心驚,都不敢在自己家呆著,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他與老伴一同回老家,當地公安知道後,被峰峰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楊瑛夥同五礦政保衛科人員將他從老家押回,並抄家搶劫,搶走一盤磁帶,一台錄像機,並把馮順福帶到峰峰礦區公安分局,之後又送勞教。因血壓高,勞教所不收,馮順福被取保後,押金一千元現金被釋放一千元現金至今未還。
從這之後心裏更加害怕,整天萎靡不振,想看書學法不敢看,想煉功不敢煉,後來身體越來越差,血壓高了,腿腳不好使了,到老家輸液治療,再回到家時,突然不能起床了,住院三十九天成了植物人;不會說話、不會動、不會吃、鼻子插上了管。主任說:你要有思想準備,從未見過這樣的病人,我也沒辦法,就這樣回家吧,錢也沒少花,病也沒治好,不會走,只能讓人從醫院背上汽車、又背上樓,至今已近八年了(二零一三年十月三日)一直癱瘓在床,全靠人伺候。這是身體上承受的,心理上承受更大,怕警察再上門騷擾,更怕警察再把家人抓去,這就是共產黨所作所為,怕百姓做好人,怕百姓身體健康、美滿幸福。
三、非法判刑案例
申有亮,峰峰礦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被肥鄉縣公安局國保和峰峰礦區公安分局國保隊長楊瑛綁架,被非法枉判三年。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上午十點,峰峰礦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楊瑛等人,協同肥鄉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張紹斌(音)等三人,綁架了法輪功學員申有亮,搶劫了申有亮店裏(經營的藥材)的電視機、機頂盒等物品。下午四點三十分,肥鄉縣公安駕駛著無牌照現代黑色越野車,強行將申有亮帶走送肥鄉縣拘留所關押,(說與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肥鄉公安局綁架事件有關)後被肥鄉縣檢察院拘留、起訴。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原肥鄉縣法院非法庭審,枉判三年徒刑,被非法關押在河北省唐山冀東監獄遭迫害。
四、非法勞教案例
◎王剛在邯鄲勞教所被多次遭到酷刑和性迫害
王剛,男,三十歲,邯鄲市峰峰礦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王剛被義井派出所惡警綁架,七月十二日被劫持到邯鄲市勞教所非法勞教。在惡警邢彥生的欺騙恐嚇下,王剛被迫寫下所謂不煉功的保證書,他從此變得脆弱,晚上不睡覺,常一個人自言自語。在獄警的縱容下,其他勞教人員經常欺辱王剛、毆打他,曾三次被獄警銬在暖氣管子上毆打迫害。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晚上十點,四名勞教人員群毆王剛。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晚上六至九點,有勞教人員逼王剛替他洗腳、按摩,然後強行對王剛進行肛交、口交等性迫害行為。此事情極其敗壞,一些目擊者將此事報告給獄警,但卻被勞教所極力掩蓋、壓制,不讓透露、外傳。
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日上午,王剛被普教劉亞彬在八班宿舍實施暴力毆打,當時流了很多血,一大隊警察對其現場錄像,隨後將王剛帶到邯鄲市第五醫院(法醫鑑定醫院)進行縫合包扎傷口,頭部縫合三、四針,戴頭套很長時間。事後,隊長(警察)對王剛所在的八班學員封口,不許向其他人和向外談論此事,並將王剛調到七班。由於對王剛被迫害的情況不斷被揭露,影響面很大很壞,加上家人不斷的要人,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勞教所對王剛採取所外執行,被家人接回。
◎閆伏生,男,五十二歲,是河北冀中能源通順煤礦職工。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單位保衛科惡警從他家搶走《轉法輪》一本,師父法像一個,法輪畫像兩個。
一九九九年十月,峰峰礦區公安分局,和村派出所在通二社區中學辦洗腦班,惡警強行從家中把閆伏生帶走,關押在洗腦班迫害,每天不准回家,吃飯由家裏送。出來後閆伏生被單位惡人調離工作崗位,去開石山扒大碴。
二零零五年九月九日,峰峰礦區公安分局、「六一零」三人和和村派出所一個惡警從工作單位強行拉閆伏生回家,現場簽搜查令,搶走法輪功書籍和真相資料。被惡警非法刑事拘留,因不配合,惡警在峰峰公安分局大院四人圍著閆伏生毒打,戴上手銬關進峰峰礦區看守所,在看守所一進門又遭犯人毒打,一個月後被送邯鄲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六年,閆伏生回原單位上班至今,單位支書孫新生交待工長張志明、隊長馬蘭春不准他請假外出,孩子要去石家莊上大學也不准請假送孩子。有一次「敏感日」,晚上單位來兩個保衛科的人對閆伏生說,領導讓來他家蹲坑監視,因有一位是閆伏生同學,和其講真相後就撤離了,結果早晨又換上兩個新人監視。
二零零七年峰峰礦區公安分局、和村派出所惡警非法搜查閆伏生家並騷擾家人。
◎王雪飛,二零零二年六月八日,惡警李槐、張吉強去王雪飛家搜查,在沒有搜到任何東西的情況下,又把王雪飛送到公安局,家人托關係花了近萬元也沒把王雪飛從公安局要回,後來把王雪飛勞教一年九個月。
◎高天英,女,峰峰礦區法輪功學員,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二零零二年間,她先後遭到北京公安局、峰峰礦區公安國保、彭城派出所惡警的迫害,綁架後被非法遊街批鬥,審問時戴手銬腳鐐,後在石家莊省勞教所被勞教一年,造成損失九千元,出來後沒有恢復工作。身體狀況不好,沒有經濟來源,精神受到很大傷害。
◎榮的,峰峰礦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開始連續三年被迫害。峰峰礦區公安局國保楊瑛、公安一科惡警、義井派出所惡警吝貴兵等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強行從她家搶走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後被非法勞教兩年;丟下三個孩子無人照管,長時間的迫害使她神志不清,靠輸液維持。
◎薛金澤,男,峰峰通順公司大法弟子,因修煉法輪功被峰峰礦區公安勞教。二零零六十一月三十日上午,在邯鄲勞教所,薛金澤因不做侮蔑大法的「作業」,被帶到一樓,惡警曾毅偉、高金利等惡警用電棒橡膠棒毒打,強迫接受他們的歪理。
◎翟文斌,時年36歲,邯鄲市石油化工廠下崗(失業)職工,二零零一年五月三號在峰峰礦區講真相,由於不明真相人誣告,被綁架到峰峰看守所非法拘留五十多天,之後被非法勞教一年
◎吳培太,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八日被勞教二年,經濟損失一萬五千萬元。
◎李厚芹,女,被綁架三次,抄家,二零零三年勞教一年半,被勒索二千五百元。
◎耿秀英,女,二零零八年八月被綁架,取保候審,被敲詐勒索一萬五千元。
◎其他被勞教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如:閆伏生、張根葉、王春霞(轉化)、張玉華(轉化)、蔡長青、陳麗(轉化)、李麗珍(邪悟)等。
五、部份綁架 抄家 騷擾迫害案例
◎王秀英,女,家住峰峰礦區,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由於邪黨迫害,家人視王秀英為敵人,單位曾經的朋友也不敢和她說話。王秀英的丈夫三十四歲就腦梗塞偏癱,她家在廠裏屬特困戶。當時王秀英的工資平均只有四百元,因為修煉法輪功,單位每月扣王秀英的會費,也不能正常享救濟,還有惡警經常不斷到她家騷擾。
◎張瑞芹,女,57歲,邯鄲市峰峰礦區大峪小學退休教師。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因訴江一事,被峰峰公安局大峪派出所姬熙民帶領五、六個警察,到學校強行將她帶到大峪派出所。之後,峰峰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楊瑛,李槐和派出所一夥把她丈夫從單位叫來,拿著搜查證強行到她家搜查,搶走電腦一套,主機一台,打印機一台,大法書籍,三張師父法像,光盤若干,電子書一個,就連A4紙,自封袋,膠水,布畫等一些家庭小用品一併劫去。更甚的是連張瑞芹的講課教鞭,兒子的遺物,遊戲機,照相機一起掠走(一台電腦,教鞭,遊戲機之後要回)。他們走時,沒有留下任何手續,只讓張瑞芹愛人在物品單上簽字,當日下午,姬熙民帶人把張瑞芹送到邯鄲市第一看守所,因時間太晚,看守所拒收,第二天上午他們再次把張瑞芹送到第一看守所。
在看守所,張瑞芹每天早上六點起床,一直到下午六點,除緊張的洗刷、吃飯外,整天坐在凳子上做奴工,完不成任務,牢頭就讓你晚上站班(一班兩小時),不想站班就扣錢(一班十五元),晚上睡在三十多人三十平方的地面上,人挨人,人擠人,而且只能側身睡,二月二十一日釋放回家後,腰像折斷了一樣,不能翻身。多少天後,在張瑞芹的追問下(丈夫),才說出峰峰公安分局勒索了一萬元,才放張瑞芹回家的,沒有任何收據。二零一七年六月某日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市區派出所先後三次到張瑞芹家騷擾。二零一七年年末,大峪派出所和國保楊瑛曾帶多人上門騷擾。
◎吳寶用,峰峰礦區人。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多次遭到峰峰礦區公安局一科、義井派出所惡警綁架、抄家,搶走大法書衣服等物品。不留收據,在看守所遭嚴刑逼供,逼寫四書,造成精神恍惚、舊病復發,最後取保候審,敲詐勒索現金:公安局一科五千元;派出所二千元;鎮綜合辦二千元,連其它花費共計一萬多元。
◎馮順福,男,七十五歲,冀中能源峰峰礦務局退休職工。一九九九年的一天,派出所幾個人到馮順福家抄家,甚麼也沒有搜到就走了。二零零三年七月七 日,峰峰礦區公安分局一科科長楊英、司機和五礦保衛科一個姓尚的共三人到永年馮順福老家,把馮順福帶回五礦,抄家,拿走一盤《普度》、《濟世》音樂磁帶和收音機,並把馮順福帶到礦區公安局,之後又送勞教。馮順福發正念求師父保護。因血壓高,勞教所不收,楊英就給辦了取保候審決定書,押金一千元,向她要票她說拿票的人沒在,沒給票但有證人李羅海。
◎代秀芬,女,家住峰峰礦區。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八年惡警共去她家騷擾四、五次,特別是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那天,楊英、張合文等二十多人去她家進行搶劫,惡警偷走六百元錢。搶走影碟機、收音機、師父法像、大法書籍、資料、護身符等價值八百多元。代秀芬第一次關押迫害五十多天,第二次關押迫害九個多月。在看守所迫害帶的是頭號腳鐐四天,身體狀況極壞,不讓出來、要錢。敲詐勒索一次三千元,一次一千五百元,沒留任何證據。本人和家屬身心都受到很大傷害。
◎被綁架、抄家、騷擾迫害案例還有:
蔡長青、陳麗、路義信、李同濟、王春霞、張玉華、栗書榮、藺振國、張貴芬、趙青雲、趙風山、宋友榮、彭改風、彭改風、王春霞、呂秀蓮、栗曉英、李厚琴、申有亮、許麗媛、耿秀英、荷香遭、何婷、史保芹、崔琳、樊富春、史保芹、劉秀雲、劉五朋、一學員A、王雪飛、張瑞芹、王希奎、肖同良、張為竹、王秀榮、陳素芳、王宗祥、劉愛榮、王伏生、孫寶芹、李秀珍,崔淋華、張念芝、鄧秀英、代豔芬、王寶貝、郭麗芳、劉秀英、王山河、張為竹、小揚子、老趙、謝合亭、張慧麗、邢金紅、王樹梅、阿菊梅等。
兩個鄉鎮的學校也在搞網上簽名,通知說是峰峰礦區文教局要求的《要求學生必須關注登錄反邪教網微信號簽名交作業》礦區文教局在利用微信毒害學生。
六、峰峰礦區看守所惡警瘋狂的迫害外地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中旬,去北京天安門證實大法的學員絡繹不絕,北京的各個看守所都裝不下了,中共就往其它省市分流關押。當時大約有一百多人被轉到邯鄲市,其中有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送到峰峰礦區看守所。
在峰峰礦區看守所,這些外地法輪功學員繼續絕食抗議,兩天後,兩名大法弟子被看守所獄警強行灌食,被迫害的死去活來。即使在這樣的殘酷環境下,外地的這十位法輪功學員依然沒有一名向惡警屈服。
一天,峰峰礦區看守所的所長偽善地對法輪功學員講:「我們對你們沒有任何要求,你們只要講出你們的地址,就讓你們的家屬把你們接回去。」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被謊言所矇蔽,剛剛說完地址,當地的公安就來了。每一位學員被釋放時,都被峰峰惡警索要三千元、四千元不等。
黑龍江省雙城市醫院職工徐麗榮,女,三十七歲。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徐麗榮和其他被分流學員一同被非法押往河北邯鄲峰峰礦區看守所。徐麗榮被惡警稱為「三十四」號。她在那裏因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六天後被不法獄警、法醫強行戴背銬插管灌食兩天。致使她食道及胃粘膜出血、從鼻流出,身體虛弱,看守所惡警怕擔責任與她協商告知家屬來接就釋放。二零零一年一月二日,徐麗榮的家人不遠千里趕到峰峰來接時,被峰峰公安局及看守所惡警強行勒索四千元,其它損失更多。
對以上迫害情況,峰峰公安國保大隊大隊長楊瑛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